劉荻獲釋背後涉多方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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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亞洲時報王楚12月4日報導﹐因為在網上張貼政治改革文章而在2002年11月被捕的大學女生劉荻,已經在2003年11月28日以“取保候審”名義獲釋;此案事件發展峰迴路轉,背後明顯涉及北京內部多方面的角力。

據知情人士對亞洲時報在線指出,劉荻案背後最少涉及四個不同黨政部門:北京市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委和政府,外交部。這四個部門,都因為不同的利益而對劉荻案有不同的看法。

據瞭解,由於劉荻案廣泛受到海內外關注,北京司法機構一直視此案為燙手山竽。特別是,北京市人大會議將於2004年1月舉行,如果北京檢察院把此案辦不好,隨時會開罪北京知識界,導致檢察院報告送交人大審議時遭到北京市人大代表投反對或棄權票;北京市第二檢察院在大約一個月前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把案子發回公安當局,就是不想成為”打壓人權”的代罪羔羊。

可是,北京公安局據說對此案受到政治力量介入十分不滿,而且把劉荻無罪釋放就等於宣佈劉荻等人被關押一年根本是個錯案,劉荻等可以向國安、公安等機關要求國家賠償;按標準大約每人每年人民幣1萬多元。所以一直想尋找新證據將劉荻”置諸死地”,可惜一時間又苦無証據。

與此同時,中國總理溫家寶將於12月7日訪美,由於溫家寶此行在台灣問題上不容有失,所以其他有助溫家寶順利訪美的政治動作,都在外交部”強力關切”的範圍之內。

在這種微妙的情勢下,北京市委和市政府,正好夾在它們的中間,而北京市委和市政府中間,也有不同意見,有人覺得要把好政治關,也有人覺得此舉不利北京國際形象,特別是北京市將要舉辦2008奧運。
就是在這些矛盾下,各有關部門最終獲得共識:先釋放劉荻,但要留下後著,令情況受到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23歲的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劉荻,目前雖然離開了秦城監獄,卻仍然是待罪之身。正如她的代表律師閻如玉指出,由於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是12個月,所以政府要在12個月之內作出決定如何處理劉荻的案子。換言之,劉荻案的處理方法是屬於”中間落墨”的妥協成果。

目前,對劉荻來說,最重要的是兩件事,一是回去北師大完成學業,二是向司法機關討一個說法。據估計,此案的後續發展有以下幾個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檢察院作出“罪行輕微、免予起訴”的決定。這樣劉荻等將無法申請國家賠償(因為根據這種說法以前公安逮捕關押他們仍是“合理合法”的)但劉荻畢竟最后被免於了刑事處分,因此仍然有機會向北師大申請恢復學籍。

第二種可能:檢察院起訴,從而將此案的“尾巴”繼續留長一段時間,其間劉荻等不免作為“被告”多受折騰;但最后法院肯定會作出“罪行輕微、免予刑事處分”的判決—-這樣的處理結果,劉荻一樣有機會向北師大申請恢復學籍,只是此案還需再拖幾個月,劉荻及其家人的身心都會備受騷擾﹔

第三種可能:檢察院起訴,最后法院作出判刑一年以下的判決:這樣的話,劉荻等既然已經先前被羈押超過一年,自然就不用再坐牢了;但這樣的結果卻會使得劉荻申請恢復學籍、甚至今后再重新報考大陸院校等變為不可能。

第四種可能:檢察院起訴,最后法院作出“判一緩二”、“判二緩三”或者“判三緩五”的判決:這樣除“判一緩二”不會留尾巴(因為羈押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外,其餘兩種緩刑都會使得劉荻在接下來的幾年中,仍然必須時刻接受司法、公安機關的“監督管教”,從而無法做一個正常的公民。

不得不提的是,就在劉荻和其他兩位網絡異議人士被取保候審的同一天,另一位異議人士姜力均被判刑4年﹔另外因為呼籲當局釋放劉荻而被捕入獄的網絡異議人士杜導斌,羅長福等還被關在獄中。 所以,劉荻案將會是其他網絡異議人士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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