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刊副總及記者涉濫用新聞自由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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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十七日電)香港前《東周刊》副總編輯黃仲棋及攝影記者梁世權,因為涉嫌冒充公職身分採訪,分別被香港法院判處入獄四個月及兩個月,但獲准緩刑十八個月。

去年九月二日黃仲棋與梁世權涉嫌冒充房屋署職員,非法進入觀塘區議員郭必錚的女助理吳玉玲家中,向吳的兒子表示要檢查水喉,然後到處查看和拍照,部分照片於去年九月四日出版的《東周刊》內刊登,內容指郭必錚與吳玉玲疑似關係密切。事後郭必錚與吳玉玲報警,警方於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拘捕兩人,並依冒充公職人員罪名起訴兩人。

觀塘法院昨天對兩人進行審訊,外籍法官唐慕賢判刑時表示,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其中一個象徵就是社會有新聞自由,可惜有個別媒體利用這個特權去侵犯他人隱私,濫用新聞自由,這是法庭所不能容許。

他又說,本案案情嚴重,兩名被告冒充公職人員,以不正當手法哄騙小孩開門入屋拍照,虛構新聞,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黃仲棋本身也是區議員。根據區議員條例,區議員若被判刑三個月或以上,即使是緩刑,也會被取消區議員資格。《東周刊》去年因為刊登影星劉嘉玲的受虐照片而引起社會嘩然,老板楊受成因此決定關閉這份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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