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民日報總編胡績偉:我親歷的“新聞出版自由”

胡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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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七月中旬,又來到這個令人心曠神怡的北戴河療養區。由于今春這場沙斯疫情的肆虐,盛暑時期的北戴河,游人比往年少了許多。環境十分涼爽安靜,可是我的心情卻安靜不下來。一個連一個的問題,纏繞在我的心頭,令我難以輕松自在。

一個充滿欺騙、謊言、到處弄虛作假的國家

為什么由無數革命志士拋頭顱洒熱血、帶動億万群眾前赴后繼創建起來的國家,會是一個充滿欺騙、謊言、到處弄虛作假的國家?我這里專指政治上的欺騙謊言和弄虛作假,不包括十分嚴重的市場上假冒偽劣商品和社會上坑蒙拐騙行為。

剛過去的沙斯災難,就是瞞真遺假的一場慘劇!害了國人,害了港台,害了二十几個國家,在世界上造成了一場沙斯恐怖,不說它“罪惡滔天”,也是災難之源,丟盡了中國政府的“面子”。幸虧新的党中央在緊急關頭動員各界齊心協力抗擊沙斯,終于突破封鎖,揭開真相,懲辦直接責任者,慌亂的情況才逐漸好轉,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渡過了這場沙斯災難。

老實說,沙斯在中國,不只是天災,而且也是人禍。這次懲辦了衛生部長和北京市長,只能說是治標,不是治本。因為這兩位直接責任者,是遵從上級“不准泄漏真相”的嚴厲指令。真正隱瞞不報的責任者還在幕后。

多年來,“報喜不報懮”是鐵的紀律。任意划定報導禁區是為了“國家安全”。“堅持正确的輿論導向”和“做党的馴服工具”,是新聞界的指導思想。如果誰“不听招呼”,“不遵守宣傳紀律”,馬上就是“禁止發行”,或者“停刊整頓”,當事者受到“警告”,直至“撤職查辦”。因而,長期以來,不只是新聞媒介,就是有關的党政部門,都形成一种“党性原則”。只要中央宣傳部一個什么審讀會、吹風會、通气會,或者宣傳部辦公室的一個什么人的電話通知,說某件事不能報導,某些人、某些事不能宣傳,上上下下就只能規規矩矩地照辦,“听党的話”、“做党的馴服工具”,是最高准則。

如果只懲罰下級的直接責任者,不触動這個宣傳紀律和宣傳權威,不懲罰指令他們隱瞞真相的上級,包括他們上級的上級,今后照樣會“報喜不報懮”,照樣會把轟動世界的新聞,壓下不理,照樣可以使全國新聞媒介對新發生的世界大事,一個字不登,一句話不說。

果然,不出所料,沙斯危机剛剛過去,香港五十万人大游行,一場新的民主運動爆發了。這本來是一國兩制規定的民主權利,是香港人民的正當要求,可是,我國主持宣傳大權的領導人,既怕香港人民的民主覺醒,更怕引起大陸人民民主要求的覺醒,因而馬上指示大陸媒體全面封鎖。管你香港人民連續游行請愿,管你全世界輿論嘩然,中國新聞媒介還是一天天按兵不動,一字不登,一聲不吭。

試想:香港五十万人的游行示威反對“23條”,接連又有各界數万港人的集會抗議,全世界人民都從報紙、廣播、電視中看得清清楚楚,而只有中國億万人民從國內媒體上看不見,听不到,象世界上根本沒有發生過這件事一樣!我們天天報道香港回歸六年來“形勢越來越好”,突然發生了五十万人的抗議示威大游行,不是太令人惊訝了嗎!人們要問:是什么事讓港人如此憤怒呢? 又為什么捂起來,不透露一點消息,怕什么呢?我們一再揚言“我國的新聞自由和人權紀錄是最好的時期”,這一下又露餡了!再想一想,我們這個靠外資外貿促成經濟繁榮的國家,在這樣一個轟動世界的大事上,又采取了隱瞞不報、掩人耳目的老把戲,還能取信于天下嗎?靠這种欺瞞的手段能夠穩穩地擠進世界強國之林嗎?我們党的新的領導集團,如果不緩解對香港人民的管制,切實保證港人的自由民主權利;如果不改變“報喜不報懮”的宣傳紀律和“堅持輿論導向”的指導思想;如果不真正實行憲法規定的給人民以言論出版自由,今后將會出現什么樣的災禍,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我的親身經歷

對于我党我國長期扼殺新聞自由、大搞虛假宣傳的歷史,我可以算是了解得比較深透的。從二十歲參加革命起,我自始至終都從事新聞工作,沒有改過行。在共和國成立之前,我體會過國民党統治時期的新聞自由,也體會過共產党在延安時期的新聞自由。建立共和國后的新聞自由,更有長期的深切體會。

在“文革”以前,我是人民日報副總編輯。長期以來,中央党報是共產党的喉舌,我是党的馴服工具。經過十年“文革”的磨練,我開始由“听話的干部”變為“不听話的干部”。這時,我已年到六十。所以,我說自己是“老時醒,醒時老”。當我升任中央党報總編輯時,正逢胡耀邦領導的新中央,逐漸開放了言論出版自由,也放松了對思想理論領域的控制。在耀邦的親自指揮下,我如魚得水,人民日報也開始了報紙改革的新時期。這時我覺悟到党報不僅應該做党的喉舌,還應當同時做人民的喉舌。在新聞工作的實踐和理論上,我從“党報的党性和人民性的一致”到“党性來源于人民性,又高于人民性”,到“人民性高于党性,人民至高無上”的認識上逐步深化,逐步明确。經過八年的試驗,運用中央党報這個最高宣傳陣地,我們人民日報的干部大膽地首創性地進行試驗。這一大膽的試驗,扭轉了我國長期沒有新聞自由的歷史。雖然遭到重重阻礙,并以失敗告終,但這并不是人民日報的失敗,而是共產党新的党中央的失敗。盡管如此,正如胡耀邦領導的党中央在我党我國歷史上留下了十分光輝的篇章一樣,人民日報在中國共產党的党報史上也留下了光輝的紀錄。這時,人民日報受到上下的普遍稱贊,報紙發行量達到党報發行史的最高峰,達到630多万份。

當時,人民日報這一大膽的實踐,主要就是沖破重重封鎖,揭露共和國歷史上、特別是“文革”十年的瞞天大謊,打開了這個毛澤東社會主義的黑箱。在這一時期,人民日報反映了新的党中央先后平反了二十几年來的成千上万的冤假錯案,為几千万各种名目的“反革命分子”伸冤昭雪,其中上百万人已經先后作了冤魂屈鬼。這些年,在聞名世界的种种大批判和种种反對反革命斗爭中受到打擊迫害的眾多苦主冤魂也得到了平反昭雪。這些隱瞞下來的“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血淚事實,揭露了毛澤東假社會主義、真封建專制統治的真相。

人民日報也反映了党中央陸續把多年來大張旗鼓地宣傳得神乎其神的三大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三面紅旗的社會主義建設運動、超英赶美的向共產主義過渡運動以及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的真面貌一一揭示出來的情況。

隨著耀邦發動的真理標准大討論,又沖破了“兩個凡是”的枷鎖,毛澤東時代在理論上、政治上、組織上各种條條框框逐漸解除了一些,長期束縛人們手腳和被禁錮的頭腦,重新得到一些解放,新聞自由的閘門也打開了一點。1980年2月,胡耀邦在十一屆五中全會上被選為党的總書記,在他主持下起草的《党內生活若干准則》被通過了。在他親自領導下,人民日報和新聞界試探著對党和政府工作進行輿論監督。僅在1980年一年,人民日報就批評了兩個副總理和四個部長關于嚴重弄虛作假、壓制揭露重大事故等錯誤。

這一系列的宣傳報道轟動了全國,掃除了改革開放道路上一些重大的阻力。以后,新中央推行農村改革,人民日報和新聞界又配合進行了一系列宣傳,一時間毛澤東時代的真相和遺毒,在長期欺騙宣傳和掩蓋事實下,終于揭露出來。新中央改革開放的政策和開明務實、反腐倡廉的形象深入人心,思想理論領域開始活躍,新聞出版自由逐漸放松,都給苦難深重的中國人民以新的希望。 不應當忘記,新中央這些破舊創新的政策措施所受到的阻力也越來越嚴重。最明顯的標志,就是鄧小平提出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人民日報對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宣傳,使鄧大人十分惱怒。雖然我當時覺悟不高,還沒有從根本上否認四項基本原則,只是在人民日報的宣傳上提出一些應該進行具體分析的主張。比如對于“堅持社會主義”,我們就提出應該分析,什么是真社會主義,什么是假社會主義。可是胡喬木在鄧小平面前一再挑撥,硬說人民日報反對“四項基本原則”。

可惜好景不長,隨著胡耀邦受到限制和打擊,人民日報和新聞界的改革步伐也放慢以至停下來。“六四”大鎮壓以后,中國的新聞出版自由又恢复到毛澤東時代的水平。這時,我雖然离開了人民日報,并沒有減弱我對中國新聞出版自由的關注。因而我有資格說,中國共產党執政之后,長時期內沒有或者完全沒有新聞自由,只是在几個短時期內雖然有一定的新聞出版自由,也被一一打壓下去了。

自費出版的曲曲折折

最近海外廣播和网絡,對我自費印刷了三本書的事做了介紹,有些朋友還作了評論,特別就“自費出版”作文章。身居海外的《北京之春》雜志主編胡平先生在評論中說:“原人民日報社總編輯、社長胡績偉先生在去年自費出版了一套自選集新聞卷,共三冊,大約一百万字。我最近從一位朋友那儿得到這三本書,讀后很有些感慨。胡績偉早年參加共產革命,從事新聞工作長達五十年,在體制內擔任過不少重要職務,在大陸新聞出版界擁有廣泛的人際關系,可是他這本自選集在國內卻找不到一家出版社正式出版,也不能公開上市出售。原因當然是在政治上,是因為胡績偉被當局視為自由化代表人物,是因為文集中若干篇文章触犯了當局禁忌。這件事本身就是極大的諷刺。它說明中共當局對輿論自由出版自由的壓制是何等嚴厲,也反映出當局是何等的外強中干,色厲內荏。然而這正好證明了這套書的獨特价值。在沒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國家里,如果一個文化人、新聞人,一輩子也沒寫過一篇出格犯忌的文章,臨到生命的最后階段還不能無所顧忌地暢所欲言,那不是太可悲了嗎?胡績偉的自選集要自費出版,這正是作者的光榮。《胡績偉自選集新聞卷》共三冊,三冊的標題分別是:一、《我与胡喬木的十年論辯》;二、《辦一張人民喜愛的報紙》;三、《報人生涯五十年》。其中收錄了作者從1979年到2002年間的五十三篇文章和講話,相當完整地呈現出作者晚年的思考与奮斗。”

胡平先生的評論引起了國內外的關注,已經有几位素不相識的朋友打電話來詢問,向我要書。我想就此机會把這三本自費出版的曲曲折折簡單地介紹一下,借此說明我內心的苦楚与無可奈何,以及我為突破壓制新聞出版自由的不息抗爭。

1989年,由于我同情“八九”學生民主活動,反對“六四”鎮壓,鄧大人和李鵬等認為我又犯了“彌天大罪”,為此我又一次遭到長達十几年的壓制。當局公然違法撤銷了我人大常委的職務,人民日報社党委會還曾作出決定,開除我的党籍(后中央改為留党察看)。從這時起,人民日報帶頭在全國對我開展了大批判。只准他們批,不准我反駁和答辯,剝奪了我的公民權利。我在報社原有的政治待遇勾銷了,我主持的“全國新聞學會聯合會”和“新聞學研究基金會”被迫解散了,大約有二百万元的研究基金也被沒收了。學會出版的《新聞學刊》停刊了。原來聘請我作“顧問”或“名譽社長” 的報刊,都把我的名字刪掉了。我剛剛出版的新書《民主論》不准發行了,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被查封了。我主持的“新聞法研究室”被迫停止工作了。社會上各團體組織原來約請我參加的一切會議,都不敢再約我出席了。我的一生,第二次被“批倒批臭”了。

凡是沒有覺察到我的“危險性”,冒然發表了我的或有關我的文稿的報刊和出版社,就遭到懲罰的厄運,這里只例舉几件事:

四川某日報在理論專刊版內刊登了我的一篇文章,總編輯受到警告,這個專刊的主編被撤職。

湖南某一刊物,登了我一篇文章,正副主編都被調換了,刊物也被改組了(當然,這還因為這個刊物刊登了其它一些很好的文章,早就引起當局的不滿)。

我應邀參觀過兩位名家聯合舉辦的書畫展,一位通訊社的記者寫了一篇開幕新聞。在報導來參觀的名人中,寫上了我的名字,負責批審這則新聞的值班主任把我的名字刪去了,引起這位記者的不滿。以后,某一刊物在一篇通訊中談到了這件事,結果這個刊物的主編也被撤換了。

一本文集收入了我的一篇文章,書已經付印了,被出版社的領導發現,強迫編者抽掉我的文章。編者進行申辯,堅持不抽,結果,這本書停止出版了。以后,另一個出版社的編輯得到這份書稿,很是贊賞,經過總編輯同意,決定出版。但在書稿排出后,被社長發現,又把這本書“槍斃”了。

另一家刊物的主編看上了我一篇一再被扼殺的文章,刪去了一些可能引起當局反感的段落,大膽地刊登了出來,加上其它原因,這個主編也被撤換了,刊物被改組了。

一些出版社的編輯,知道我在編輯自己的文集,先后至少有四家登門來約稿,打算出版,有的還把稿子拿去。但几經周折,一家也不敢出。

有一次,香港一電視台記者采訪我,播放以后,人民日報的領導人立即登門,拿出“六四”后中央禁止部級以上干部自行接見港台和國外記者的禁令,警告我以后不准再接受境外記者采訪。從此以后,境外記者每年都有人要求采訪我,我只能一概謝絕。

据說中宣部曾几次給各報刊打招呼,說胡績偉是新聞界自由化的代表人物,不准刊登胡績偉的文章。我雖然無法證實,但從全國報刊几乎一見胡績偉的文章就拒之千里的表現,就說明這是有緣由的。有些編輯對我有些好感,雖然不敢登我的有關政治內容的文章,但對我只談風花雪月的游記還肯冒些風險刊注銷來。例如我1995年重游九寨溝的文章,有兩個報紙登了;1999年我寫的昆明世博 的文章,我把文稿送給兩個報紙,沒有登,但香港大公報卻登了。這几年,我純粹談健康長壽的几篇詩文,也有兩三個老年報刊登了。總的說來,我的文章在大陸是“違禁品”。 幸好還沒有禁止我向境外報刊投稿的禁令。所以,我的文章就只好送到香港和美國的報刊去發表。當然,我在文章發表以后,也常常受到警告。好在近几年來,對我寬松一些,由警告改為勸告,這兩年勸也不勸了。

中國真有言論出版自由嗎?

近几年,我繼續寫回憶錄。我的回憶的第一卷,主要是寫成都時期和延安時期,對當前來說,沒有什么敏感問題。在朋友的幫助下,1999年1月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印了一万冊。宣傳當局也沒有什么反應。但出版第二卷的時候,問題就來了。第二卷是寫我在人民日報工作的前十四年和文革十年(1953 到1976年)。編者一再考慮,希望我刪去兩章。一章是寫1957年毛澤東罵鄧拓是“死人辦報”;一章是寫1975年我進政研室編輯毛選五卷,胡喬木任意刪改毛澤東的講話。由于我不同意刪去這兩章,結果這本回憶錄第二卷就只好壓了下來。此后,我陸續寫文革以后的回憶,問題更敏感,几個出版社來商量,對此雖有興趣,卻仍然不敢出。

這一期間,感謝我的老伴對我的舊作,進行了仔細的挑選、編輯工作,編出了《胡績偉自選集》七本,其中新聞卷三本,民主卷兩本,隨筆、詩詞各一本。几個出版單位先后來商談過,結果沒有一家敢出。所以我去年就決定自費印出几百本。一來是保存下來,以便將來能正式出版;二來是先送一些關心我的朋友,了解一下我寫作的情況。

自費出版以前,我還特地請教過一位律師朋友,他說自費印書,只要不上市銷售,就是合法的。經過朋友的幫助,在去年秋天自費出版了《胡績偉自選集新聞卷》三本。在出版民主卷兩本時,前后經過四個印刷厂都不敢印。有一家印刷厂已經印出來了,他們中的一位老板發現這卷中有要求為“六四”平反的內容,就怕了,說是如果當局發現,即便印刷厂不被查封,也會罰款若千万,就會弄得傾家蕩產,因而又偷偷地把印好的書全部銷毀了,一本都不敢給我。這樣,我已經編好的四本也就只好關在書柜中,無法面世。

當局一再宣稱中國有言論出版自由,自詡當前是維護基本人權最好的時期,是決心執行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家。我這樣一個老新聞工作者所親身經歷“言論出版自由”的一樁樁一件件,應該能夠說明中國是否真有言論出版自由吧?請讀者去判斷吧!

2003年7月29日于北戴河

作者簡介:胡績偉,資深記者,原《人民日報》總編,現居北京

──原載《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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