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司馬泰:評述新華社的“四年述評”

司馬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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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9日訊】9月7日﹐新華社發表長篇文章﹐“取締法輪功四年述評﹕除惡務盡 國泰民安”﹐文章沒有署名﹐通篇充滿漫罵和詛咒﹐隨便列幾個文中的用語﹕“徹底剷除”﹐“繼續打擊”﹐“走向毀滅”﹐“大放厥詞”﹐“公開叫囂”﹐“徹底撕掉”﹐“險惡用心”﹐“負隅頑抗”﹐“垂死掙扎”﹐“絕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台” — 從文革中過來的人﹐還以為這是在罵腐而不朽的“美帝國主義”。

外界認為新華社這時發表這篇文章﹐是回應法輪功正在全世界範圍內展開的以“種類滅絕罪” “酷刑罪”起訴江澤民及其黨羽的各種活動。

不過﹐從文中我們也能看到4年多來江澤民是如何操縱國家龐大力量來鎮壓法輪功的﹐看看這些用詞﹕

“全黨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投身‧‧‧鬥爭中”﹐“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幹部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全國上下形成了‧‧‧的局面”﹐“‧‧‧氛圍已經在全社會形成”。

這些詞生動地刻劃了這場運動涉及的範圍之廣﹐之深﹐耗費國家的人力物力之巨﹐到底是誰在破壞“國泰民安”﹐我想讀者自己會有判斷。

“四年述評”中法輪功罪狀主要有兩個﹕一是自殺殺人﹔二是衛星插播﹑利用國際IP電話和手機短信傳播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提及的這兩項“罪狀”在新華社的時間表上都是發生在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以後﹐讓人覺得江澤民當初並沒有鎮壓法輪功的正當理由。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兩項“罪狀”互相矛盾。因為法輪功“衛星插播﹑利用國際IP電話和手機短信傳播”的消息就是為了揭露那些“自殺殺人”案是江澤民的謊言栽贓。

殺人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而江澤民控制一切正常渠道﹐法輪功要找回清白﹐利用對人民的財產沒有任何傷害的途徑澄清真相﹐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唯一辦法。江澤民從來不敢告訴老百姓法輪功傳播的是什麼內容﹐這是江澤民心虛的最好註腳。

同以往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一樣﹐照樣是假話連篇﹐摘錄幾條﹐供讀者辯白。

1。“1999年7月﹐中國政府根據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依法取締了‘法輪功’邪教組織。”

新華社這就是亂來了﹐難怪不敢署名。明明是江澤民個人的一意孤行﹐當時連政治局都有分歧﹐老百姓更是不明就裡﹐怎麼變成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路人皆知﹐不值一駁。

2。“煽動痴迷者為‘圓滿’‘上層次’而自殺﹑自焚﹑殺人”

如果法輪功真是在“煽動”學員去死﹐那麼“衛星插播﹐IP電話”就應該廣播讓學員去死的號召﹐新華社直接把插播內容拿來一放﹐法輪功的“險惡用心”不就人人都看到了嗎﹖不就不戰而屈人之兵了嗎﹖多省事啊﹗哪裡還要全國人民“充份看到這場鬥爭的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

3。(法輪功創始人在今年6月)“公開叫囂社會主義中國‘不能存在了’﹐徹底撕掉‘不參與政治﹑不反對政府﹑不投靠任何政治勢力’的偽裝﹐亮出了其反華反人民的真嘴臉。 ”

看來﹐新華社對於法輪功不參與政治的教義還是清楚的。

我去查了一下新華社提到的這篇法輪功創始人李先生的講話(《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原話是這麼說的﹕

“中國政府一直都在撒謊欺騙民眾﹐編造謠言﹐編造假新聞﹐迫害死那麼多主流社會的民眾。多邪惡啊﹐這個政權還能夠存在嗎﹖面對未來法律健全社會的時候﹐這些人罪責難逃﹗”

讀者看清了新華社斷章取義的功夫了嗎﹖新華社把一個欺騙民眾的邪惡“政權”等同于“社會主義中國”﹐是不是它自己對號入座﹐我們不知道﹐至少﹐政權與國家是兩個概念﹐而且﹐李先生也沒說法輪功要起來推翻這個政權。壞事干多了﹐政權就會垮臺﹐中國幾千年來的朝代更替不就是這樣嗎﹖李先生不過點出了這個歷史規律。而且﹐還提到“未來法律健全社會”﹐顯然中國還有美好的未來﹐怎麼成了新華社的“反華反人民”呢﹖

而江澤民一夥對“未來法律健全社會”的恐懼﹐阻止社會進步﹐才是真正的“反華反人民”。

4。“徹底剷除邪教﹐才能國泰民安﹐才能國強民富”

大家都知道﹐影響中國穩定的問題是貪污腐敗﹐下崗失業﹐官商勾結﹐黑社會﹐愛滋病﹐等等﹐法輪功講“真善忍”﹐只能對社會穩定起好作用﹐貪官中有法輪功嗎﹖嫖妓的有法輪功嗎﹖

現在中國以經濟發展為重心﹐而江澤民花費這麼多人力物力來迫害一個對社會有益的團體﹐不去照管好那些社會弱勢群體﹐大家說是誰在破壞穩定呢﹖

中國人民的未來﹐取決于中國能否走向民主健康自由的社會﹐希望大家自己去琢磨琢磨新華社記者提到的這個邪教到底是誰﹐到底怎樣才能“國泰民安﹐才能國強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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