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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獵馬」 大陸妹應召站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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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局刑警隊執行「獵馬」專案,昨天清晨兵分十一路在屏東市豐年街等地一舉破獲一處以企業化經營方式的大陸女子應召站,逮捕負責人李枝南、馬伕林照欽等九人,以及五名以假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依妨害風化、違反兩岸關係組織條例等罪嫌送辦。

  屏東縣警察局刑警隊長陳金靜指出,今年七月警方接獲線報指屏東市有一處企業化經營的應召站,利用大陸偷渡犯及假結婚真賣淫的方式在屏東經營色情業,聘僱特定的馬伕駕駛自小客車或計程車接送到汽車旅館、賓館、飯店等場所接客,警方於是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林吉泉進行指揮偵辦,並組成「獵馬」專案進行查緝。

  不過,警方雖組成專案小組,但應召站卻相當地小心,為避免遭到警方查緝,不時更換地點、手機及電話號碼,以增加警方的查案困難;經過半年多的埋伏,上月二十八日準備行動時,還因跟監時被機警的馬伕發現,警方唯恐行動曝光緊急叫停,直到二日深夜警方見時機成熟,採取攻堅行動,兵分十一路同步進行搜索。

  警方首先在屏東市海德堡汽車旅館查獲正在從事性交易的大陸女子,接著昨天凌晨又在豐年街破獲應召站,當場查扣到連絡人、帳冊、連絡電話,接著將負責人、所有的馬伕、大陸妹一網打盡,共計十四人。

  警方指出,這個應召站負責人為李枝南(四十六歲,有傷害、公共危險等前科),負責接線指揮調度賣淫者為莊哲誠、蔡汶儒,擔任馬伕的是林照欽、張雄偉、何裕祥、蔡國泰、陳美麗等五人,以及以假結婚名義入境的大陸女子陳繼萍、鄭清秀、夏仁芬、陳利、李秀梅等五人,其中馬伕和大陸妹採取一對一的方式經營控制。

  陳金靜指出,每次性交易的金額約二千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大陸妹每次交易實收九百元,一千二百元由飯店媽媽桑抽頭,二百元馬伕費,應召公司收二百元,一天最高性交易次數竟達十九次之多,只有在月事來時可以休假,整個經營方式相當企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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