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拆遷戶八年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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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真綜合報導)1月2日,中國建設部通報了6起房屋拆遷違法典型案例,葫蘆島市連山區興盛小區630戶居民,自1995年迄今8年不能按時回遷問題被列爲第一個。

據華商晨報報導,1995年遼寧省建設集團第一公司下屬的企業,遼西房地産開發公司計畫在葫蘆島市連山區興盛小區建樓。當地居民陸續與與開發公司簽訂回遷合同後開始遷移。居民們與開發商簽訂回遷日期是兩年。至1998年興盛小區630戶的居民分幾期遷走,投靠親友或另租房屋居住。

2001年興盛小區新建樓房陸續完成,但是拆遷戶們一直沒有分到樓房。更令拆遷戶們震驚的是回遷樓被開發商賣了。沒能回遷的居民急了,紛紛想辦法搶樓,他們從回遷樓的窗戶裏進到屋子裏並宣佈「這個房子已經是我的」。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沒有搶到。

2003年,8年過去了,這些回遷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建設公司雖然在2003年下半年開始安排了部分回遷戶。但仍然有很多的回遷戶依然憂心,不知道是否能夠像有關部門承諾那樣回遷。

據瞭解,原遼西房地産開發公司將安置房屋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從1996年專案拆遷後一直未建回遷安置用房,臨時安置補助費又不及時發放,致使630戶居民長期無法回遷。

美國之音曾引述中國官方媒體報導說,目前圍繞房屋拆遷和居民安置等問題出現的衝突,繼農民負擔沈重和工人下崗失業問題之後,成為近年來群眾上訪的又一大焦點。據早前報導,僅2003年一年,中國大陸因爲強迫拆遷導致的自殺、自焚、示威等事件已超過一千多宗。

然而拆遷問題並是2003年特有的現象,中國近10多年來,各地城市都在進行「舊城區改造」、「新城區規劃」。政府部門把土地使用權賣給開發商,開發商篇自己利益而不管住戶的權益受損,從而導致大量的對拆遷戶的侵權事件。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曾說,在中國城市化的過程中,房產商作為一種強勢利益對政府決策的左右能力是非常強的,讓人感覺到弱勢利益群體的聲音沒有得到充份表達。有人說在某些方面出現了官商結合的現像,這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個現實。@(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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