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平:中共空談加強執政能力

——讀中共四中全會公報有感

李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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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公報將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總結為幾項大的任務: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三,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四,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結合社會現實、理論發展和自己的親身經歷,筆者認為公報存在著極大的局限和不實。

中共執政下,社會不公義

首先,「要堅持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動搖,堅持科學發展觀」,只不過是鄧小平「發展是硬道理」的另類表述。儘管新的表述認識到「科學發展」的重要性,但卻忽視了更重要的問題,即誰的發展?也就是發展是否公平,是否為發展做出了貢獻的個體都能夠收穫與其付出相應的利益?

近二十多年的歷史證明,發展中做出了最大貢獻的普通民眾,不僅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反而成為發展的代價的主要承擔者,他們為社會的改革與進步做出了最大的犧牲;而得到最大利益的群體,卻沒有承擔起其應該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社會不公導致了嚴重的兩極分化,民眾怨聲載道,遊行示威抗議頻頻發生。據經濟學界估計,中國大陸現在的實際基尼系數在0.45到0.5之間,而正常收入差距的國家,基尼系數應該在0.3到0.4之間。任何掌握權力的政黨在追求發展的過程中都必須兼顧公平,否則就不合格,更談不上有所謂執政能力。在加強執政能力的主要任務中忽視公平維度,顯然是不全面的、有巨大缺陷的,注定是無法達成目的的。

黨的領導與人民的天然矛盾

其次,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之間有著不可克服的天然矛盾,這主要體現在黨與人民和法律之間。中共是有自身利益與意志的群體,它與人民的關係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與法律是約束與被約束的關係。因而,不可避免的,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之間會發生衝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之間會產生矛盾。此時,堅持了黨的領導就無法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尊重了黨的權威就無法尊重法律的權威。黨的領導與後兩者間有著不可克服的矛盾,將三者雜揉在一起,最終只能突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只會成為黨操控一切的代名詞,「依法治國」不過是依黨的意志治國。

民主政治有其固有的內涵,即公開公平程序競爭;社會主義民主意味著什麼卻十分模糊。如果說社會主義民主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那麼「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就不過是鏡花水月而已。因為黨的一元化領導勢必很快遮蔽所有這一切,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關鍵在於,從制度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堅持黨的領導只能起相反的作用。

馬克思主義摧殘中國文化

再次,「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就不能「不斷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一九四九年以來的歷史證明,在馬克思主義的指導下,中國當代文化建設乏善可陳,走入了死胡同。中國當代文化積貧積弱,在西方文化巨大衝擊的面前一籌莫展,幾近全軍覆沒,只是依靠著被馬克思主義長期摧殘的傳統文化的些許殘餘在勉力支撐,中國當代文化建設陷於令人擔憂的困局之中。

文化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深層支撐,是一個民族自尊自信自強的基礎,具有極其強烈的民族色彩。我們只有堅持本民族的傳統,才能發展出獨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才能保持民族文化的獨立性,才不至於湮沒於西方強勢文化的狂潮中。以來自西方的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民族文化的建設,是根本的邏輯謬誤,不可能有益於中國文化的進步與發展,只會產出四不像的怪胎,進而損害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全部努力。

最後,「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必須落實到實處,不能口惠而實不至。否則,「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目標就必然會化為泡影,「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就是一句空話。

但在現實生活中,政權的掌握者秉持的卻是完全相反的觀念。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為此背書。

關心社會竟遭打壓

一直以來,我對現政權忽視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作為頗有微辭。今年八、九月間,我撰寫了《迅速加大教育投資,真正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教育部的公開信》一文,並利用休息時間向社會各界徵集簽名,尋求社會支持,之後分別寄往國務院與教育部。我盼望著國務院與教育部的回覆,但非常遺憾,盼來的卻是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的訊問與威脅。

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兩名便衣警察找上了家門。他們質問我為什麼要給相關部門投書,為什麼要徵集那麼多簽名?我回答:只是盡一個公民的責任,為國家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情;徵集簽名的目的在於說明意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不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他們對我的行動十分不滿。一位警察不耐煩地問,難道你寫一封信問題就解決了?我回答:至少能有所推動吧!看他年輕,下面的話便沒有出口:正所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做總比不做好,總不能人人都像他一樣,自己不盡責任還禁止別人為國分憂吧?!按照他的思路,日本人打進來了,反正任何一個個人都無法將侵略者趕出去,大家就都不要抵抗了,統統做亡國奴,任由鬼子肆意妄為好了。這難道不是典型的漢奸邏輯嗎?!他們又說要寫信你就自己寫好了,徵集簽名,性質就變了。我回答:簽名者身份十分複雜,幾乎涵蓋了各行各業,我與他們都不熟悉,但此時他們的身份完全相同——都是學生家長。我沒有據此進行組織和其他方面的想法,看不出性質有什麼不同。他們又提及我給海外媒體寫稿以及參與民運人士組織的簽名。我回答:寫稿是我的工作,是我生存的手段;我很遺憾那些簽名都沒有徵求我個人的意見,我不知道是誰不經過我的同意和授�! v就代表了我。最後他們說,你如果長期這樣下去,肯定是有危險的,北京也不會歡迎你。我回答:我的全部言行都在正義的法律範圍之內。

葉公好龍無法加強執政能力

我的所作所為沒有經過政權「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這樣的「積極因素」毫無疑問是十分主動和非常可貴的,客觀地說是勝過被調動起來的「積極因素」的。然而就是這樣寶貴的精神,卻不僅得不到政權許諾的鼓勵與支持,反而橫遭打壓。試問,這樣的政權行為,怎麼可能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呢?這樣的行為又怎麼可能建構和諧的社會呢?這樣的行為怎麼可能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呢?可以肯定,「葉公好龍」的作為是注定無法加強執政能力的。

綜上所述,由於中共視野的狹窄和認知的錯誤,由於中共缺乏踐行已承諾行為的動力意願勇氣和誠意,加強中共執政能力的目的肯定是無法達成了。

只有當中共真正釐清了民主政治的要義,擺正了人民與黨的關係,並在行動中切實履行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時,中共的執政能力才可能得到確實的加強與提升。

2004年10月動向雜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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