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明居正談法輪功學員在法國被非法拘捕

臺灣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明居正教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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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訊】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事評述報導)

臺灣及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在法國被非法拘捕事件
1.談旅行自由、人身安全、人權及信仰自由
2.法國事件的不合法性
3.法國媒體的批評及法國的立國精神
4.可供採取的途徑

時事評述:談法輪功學員在法國被非法拘捕事件

各位親愛的聽眾朋友大家好,今天我們請到台灣大學的政治系教授明居正明教授來幫我們談談就是有一些法輪功學員在法國所受到的不公的待遇。他們參與的是新年的遊行,後來因為不知名的原因,據說就是因為穿帶黃色的圍巾,還有法輪功的旗子等,被無理的抓捕數小時之後又完全沒有任何理由的就被放回。

我想談一談就是說我們國人基本上他們過去是以觀光的名義那或許是去參加遊行,那這樣子的一個狀況下被抓捕,他有沒有什麼樣的根據?

明教授: 這麼樣事情說起來是沒有道理的,因為第一件事情我們這裡看到的最影響的就是旅行自由。任何一個國家任何國家公民在別的國家裡面可以進行旅行的,這是完全不受限制,我們剛剛聽說好像這些台灣的法輪功學員或世界各國法輪功學員被拘捕的地方是在法國巴黎的大街上,在法國的香榭大道或等等,或是在凱旋門附近,在這種地方觀光景點。

在這種地方觀光景點旅行本身是自由的,所以他們被非法拘捕,第一影響到了或衝擊到了旅行自由。

第二是人身安全問題,因為他本身不是現行犯。我強調過我說在一個合理的民主的法治國家裡面,基本上什麼人會被現場拘捕呢?他犯法。他當場買賣毒品,他當場開槍打人,他在搶人,行搶什麼等等。他是現行犯才可以拘捕,他現在不是現行犯情況下被拘捕,那本身警察有犯法的嫌疑。

主持人: 剛剛就是聽到一些消息,就是包含說有法輪功學員他們被帶上警車是被用尼龍繩綁著,是有的是用手銬,還有的是被抬上去的,這樣子的一個狀況我們國人受到這樣的待遇,我不知道我們國家可以採取一個什麼樣的行動?

明教授: 我想我們中華民國跟法國雖然沒有正式的邦交,但是外交抗議還是可以去進行的,也就是作為一個捍衛國家的各種人民的權益來說,國家必須挺身而出,這是國家必須扮演的角色。

主持人: 另外我還有一個疑問,就是說在法輪功學員的陳述當中,他們被抓很可能是因為他們帶著所謂的黃圍巾,還有另外就是法輪功的旗子,甚至我還聽到一個笑話就是說有人因為發這個黃色菜單,結果就被抓了,後來才知道那上面是要賣北京烤鴨之類的。

明教授: 我也聽說了。就是因為在很敏感的日子裡面發生了這件事情,所以這就是法國本身的荒謬了。

照理說我們剛講說必須是現行犯,是罪行法定主義,也就是你犯了法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說這件事情不能作那才叫犯法。那麼這件事情在法律上沒有規範的事情,在任何國家國民他有權去作,是要罪行法定主義。

我們也看到剛才說法輪功的這些修煉者在觀光景點、在巴黎的香榭麗舍大道上面只為穿了黃色衣服、戴了黃色圍巾、拿了黃色三角旗或拿了被懷疑跟法輪功有關的東西被拘捕,第一這本身是非常荒謬的。第二我們剛才看到法輪功在法國是一個合法團體,合法的團體合法的活動然後被拘捕了,這說明了警察本身是有問題的,所以警察本身如果說他沒有任何的法源根據的話,他做這件事情警察本身犯法。

主持人: 但是我剛剛聽到法輪功學員的說法是說他們被告知因為你戴黃圍巾,因為你拿黃色旗子,所以你觸犯了法國的法律,那這樣的說法是怎麼來的?

明教授: 我覺得這說法第一他本身就是犯法,警察本身犯法了。他說你觸犯法律的話,那我們就有權利問他說,是什麼法律?是民法?刑法?還是什麼法?是哪一條?我們剛講是罪行法定主義,必須很明確規範出來,如果沒有的話,警察這樣講警察犯法,警察這樣因此而拘捕的話,警察犯法,所以最後可以去控告他來要求他進行賠償的,這是犯法的部分。

那麼我剛才推測他們法源他這樣講不是來自法律,應該是來自臨時的行政命令。也就是行政部門擔心說這一批人或這個時候因為他這種背景或這些行為可能會影響某些什麼事情,所以我們判他為非法。

但這樣的本身,行政部門是犯法,因為如果有這種事情在民主國家通常會預先告知。這個時候你車子不能向右轉,因為那個地方我們要封路了,然後這個時候你不能直走,因為我們要怎樣,他事先要告知,當他不告知的時候,這行政方面本身有疏失的責任。

主持人: 那明教授能不能請您談一下就是說法國這次這麼反常的,據我知道他們的國旗是代表自由、平等、博愛的,他們這樣子反常的對來到他們國家觀光的不管是我們台灣的國人也好,或是其他國家的法輪功學員也好,採取這樣的一個措施跟手段,他代表什麼樣的意義?

明教授: 我們可以聽到就是說這些法輪功學員不管來自哪一個國家,只因為他的身份,他的服裝,或者說他的信仰的部份被懷疑到的時候,他就拘捕了,這本身是犯法的,這第一點。第二法國本身如果沒有這個法律的話,那法國的行政部門在犯法。

所以我們看見法國的立法部門跟法國的傳播媒體對法國行政部門的這個行動頗不以為然,法國的很多媒體出來強烈的批評法國總統對中共卑恭屈膝,目的是要換取到商業上的利益,我們不確定這是不是真的事情,那麼如果是真的事情,那法國就太可恥太可悲了。

為一些不可確知的商業利益出賣法國的立國的傳統,我們在強調自由、平等、博愛。法國從古到今一直最崇奉的是信仰自由,是宗教的自由,是意識形態上的自由。所以美國當時獨立的時候,他是為了爭取在英國手底下的宗教信仰跟行政的這種自由他去獨立了,法國送他自由女神像,那現在法國的行為是完全玷汙了他自己的立國精神。

主持人: 我能不能請問就是說很多人很難免的會直接去聯想到這是因為中國領導人胡錦濤在這個時間到了法國。

明教授: 是。

主持人: 對。那包括說法國的媒體,剛剛您也提到了他們對這個部份都有非常強烈的質疑,不只是對法輪功學員在他很多作法上,發言上可能都有就是他們說是自己的說法吧!就是獻媚中共的這樣嫌疑,我想了解的就是對於這樣的一個做法,他們真的能夠得到什麼的利益嗎?或者為什麼他們要這麼作呢?

明教授: 我想這個利益,一部份是想像來的吧!或是他希望有這利益他做了這個行動。至於說這個利益是不是會真的兌現,我們真的不敢說,因為每一個國家有他自己的考量,而中共是不是就因為你對我做這個事情,我就真的對你多買了飛機,多買了武器,這還在未可知之數。

另外方面就是說我們講到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之間的這個差異,我們還曉得說胡錦濤先生在法國國會要演講的時候,法國國會的577位議員當中,有半數以上拒絕出席,真正到現場去願意出席的不到半數,遠遠少於半數,而我們曉得出席的240位議員當中有些很明顯的用膠布把耳朵貼起來,有些用耳塞把耳朵塞起來。為什麼呢!他們還記得「6.4」事件,還記得中共是一個殘壓政權,是一個迫害信仰自由,迫害人權的地方。

主持人: 回到說我們國人不管他們修煉法輪功學員也好,我想他就是我們台灣的同胞,在法國受到這樣的待遇,我們聽到的不管他們個人被拘捕,有的是家屬也一起被拘捕,我們剛剛提到的就是他們被拘捕的手法,有的是相當粗暴的,有這個戴手銬的,綁尼龍繩的,甚至還有一些我們聽到的消息就是說在裡面是不讓喝水,不讓吃飯,甚至也拒絕了行動的通信,後來就表示這個是被要抓就抓,要放就要放吧。

我想問一下就是說我們的國人受到這樣的待遇,他們能不能夠訴求什麼樣的申訴,甚至我想問法律行動有沒有可能?

明教授: 應該有可能。從國家的角度來看,就是我們的外交部應該提出抗議,要求法國提出解釋。雖然是無邦交國家,但他必須提出解釋,因為這是文明國家不應該犯的錯誤。

第二這些個別人可以循法律管道去求償,要求法國警方說明這個過程,然後至少要做出道歉。然而甚至就像我們在冰島過去犯的情況,冰島的人民站起來對法輪功的學員道歉,他們自己的報上登報說:「We are sorry!對不起」。明確登了很大的廣告說,冰島政府對法輪功學員這樣做是對不起他們的。

所以這在幾個方面,我們可以要求求償,目的不在求償,是要讓大家說不能去做錯的事情,你明明知道我是對的,那你為什麼要對我做不對的事情,這是不應該做的。

主持人: 今天非常謝謝明教授接受我們的訪問,我相信這樣子的一個事情,在我們自由民主的國家想像起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那也希望經過這樣的事情,會引起大家的重視。今天非常謝謝明教授。謝謝!

明教授: 是,謝謝柯小姐,也謝謝各位聽眾朋友。

希望之聲網站 http://soundofhope.org/
(據希望之聲國際電台時事評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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