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亞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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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今呈狀向你們控告上海高院孫勁草「法官」大撒流氓,毆打合法申訴人、上海高院立案庭不依法辦案、無法無天等一系列嚴重違法、侵權的事件(見「如此畜、氓,竟是法官」「法官乎?法盲耶!」等),同時就申訴人馬亞蓮在上訪最高法院期間的經歷,提出如下意見,祈望能得到真正為民辦事、剛直正義人士、官員的重視和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執法陣地的最後屏障,其言、行必然是「依法」的典範。然在實踐中,最高法院也不依法辦案甚至無法無天的某些行徑,卻令廣大在冤屈中備受煎熬仍相信法律、堅信在黨領導下的人民法院會主持公道的民眾深感失望。

按法律規定:經地方高級人民法院複查,再審或駁回後仍不服的,由最高法院處理;最高法院……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不苻合的應予以駁回。

然當老百姓按法律程序到最高法院遞交申訴後,最高法院卻不依法辦理。採用「信訪信、勸讓步、不接談「等完全違背法律程序的方法拖延、推諉,迫告狀人息訴;甚至全然無視法律和事實,幫枉判的地方法院和侵權者唬弄、威脅進京告狀的受冤人;最高法院的法警隨意毆打、辱罵所謂「纏訪」人(明明是最高法院長期拖延、不接談等無賴行為,造成已陷入困境的告狀人滯留北京,卻反誣告狀人「纏訪」,天理何在?),以嚇退含冤人,製造表面的平靜(上行下效,上海高院立案庭「法官」「法警」更為殘暴,動輒行兇已成家常便飯。);目的未達,就採用違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非法遣送。上述種種違法行為為地方政、法進一步採用非法關押手段、惡意整治告狀的冤民起到了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榜樣」作用。

由上「榜樣」效應帶動地方法院「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諸多枉法事件層出不窮的發生,更使本已堆積如山的冤案愈加層層擴張,也令冤民陷入無底的深淵。

眾多申訴人在上訪期間的種種悲慘遭遇,無可辯駁地說明當前存在於地方政、法系統的嚴重問題,與最高權力機關的信訪部門和辦事機構對待告狀民眾的官僚作風、惡劣態度及經常採用整治冤民的違法措施有關。

事實上,現行體制弊端所造成政府官員手中權力的嚴重膨脹、失控、對司法權的任意干擾、對法律的肆意踐踏及人大監督權的虛設,是當前政、法腐敗的最根本原因

我因合法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權,抱病拄拐到首都國務院、最高法等信訪部門控告上海市、區政府的權利部門,受暴利驅使,縱容和參與違法商業動遷,致百姓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我無家可歸);上海三級法院司法腐敗並受地方政府操縱;上海權利部門為掩蓋醜行,動用專政工具刀俎上訪的平民百姓,監控甚至非法拘押(我二次被枉法拘留)等一系列嚴重違背憲法、侵犯人權的惡性事件。於2001年9月7日在北京國家信訪接待室大廳被無任何合法手續非法拘押,9月13日回到上海的當天即無視我的傷病(腳嚴重損傷,靠拄拐行走,且身患慢性肝病、慢性腰疾等)和國法(2001/8/8用與2001/8/1以「全案事實不清」撤銷的二項行政拘留同樣的理由和事實作出2001/9/1~2002/8/31的勞教決定,我2001/8/14才離開上海,到北京上訪。)枉法關押於黃浦區看守所。

釋放後,我逃離上海再到北京討說法,國務院信訪辦稱是上海關的,與他們無關,推之上海,對我給出結論和處理意見的要求置若罔聞(此事另行控告);最高法院乾脆不理睬、不接待。

一、對我因到最高法院上訪而二次被上海政、法權力部門聯手枉法拘留的事件不管不理。

2001年3月我到最高法院上訪,最高法院讓上海法院接訪,在問題未解決前先安置週轉房,豈料回到上海,卻被上海黃浦區法院交給區公安分局違法宣佈「取保候審」(無手續,無效),並扔至街頭不管;我氣極,再上最高法院討說法,最高法院又讓上海接訪,在談好臨時解決方案後回到上海,竟被枉法拘留17天;其後,我又上北京控告,再次被上海警方無視已提起行政復議並提供擔保後暫緩執行的法律規定,枉法拘留5個小時。之後最高法院以「管不了」而不再理睬,致地方政、法權利部門愈加有恃無恐。

二、最高法院對我用掛號信提起的(動遷案)「再審申請書」和未被上海法院依法受理的五份行政起訴狀的控告、起訴不作任何答覆,程序違法。

因馬亞蓮在看守所期間和期滿釋放後向上海市二中院遞交的包括勞教案在內的五份行政起訴狀均石沉大海,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控告和起訴也不被理睬,故按法律規定,於2002年1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控告和訴訟,竟也無任何答覆。

2003年3月,馬亞蓮按法律規定向最高法院提起的動遷案的再審申請(已被上海高院駁回)並同時再次就五份行政起訴狀無回音提出控告和起訴,至今仍毫無音訊。

二、到最高法院正常上訪(走法律程序)被違法阻止。

2003年3月,在上述向最高法院的控告和訴訟無回音情況下,我到最高法院來訪接待室,剛登記,即看到上海高院法官在最高法院公開攔訪並代表最高法院接待(違法),無奈退出。

2003年4月,我再到最高法院登記,苦等一個星期後(很多告狀人經常是苦熬幾個月也沒人理),才被最高法院法警叫進門,即交給已等候在此的上海駐京辦人員、警察和動遷辦代表,無任何合法理由和手續,強行拖出、押回上海。

最高法院在首都、在黨中央的眼皮下也能公然違背憲法、不依法辦案的事實,當令每一個相信法律的國民感到疑惑,更為之震驚、恐懼。

勿庸置言,客觀講在當前體制下最高法院肯定也有無法行使獨立審判權的苦衷,然作為最高法院顯然應該具備最基本的抗干擾能力,可實際上目前老百姓看到的卻是最高法院竟然完全聽從地方政、法的調遣,令冤民們備感絕望。給黨中央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的方略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造成民眾和政府的對立。

如此嚴峻、惡劣的法治局面,如再不整頓,將會帶來怎樣更為動亂的社會局勢,籲請你們真正體現胡錦濤總書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旨,還法院應有的清明,還法律尊嚴。對孫勁草等敗類「法官」依法作出處理,對我的控告和申訴給出說法。

此呈

馬亞蓮 2003年7月25日

附:一、如此畜、氓,竟是法官?!
二、法官乎?法盲耶?
三、情況反映(既對上海政、法系統違法行為的控告)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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