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江澤民醜聞 傳呂加平被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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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據呂加平個人網頁張貼的信息透露﹐2004年2月24日凌晨兩點半左右,北京公安部門約6、7人到呂加平現住所北京市海淀區香山普安店66號進行了抄家行動,把電腦及呂加平從前寫的一些文章都抄走并拍照錄像等,當夜只有呂加平的夫人于均藝女士一人在家,目前于女士安好,但目前呂加平住所電話被掐斷,呂加平本人目前依然失蹤不知去向。

網頁呼籲「大家隨時關注事情進展,并把此消息廣為用過互聯网等一切手段進行傳播,消息傳播得越廣呂先生的安全就有保障。」

大紀元記者電話查詢呂加平家屬﹐求證此事﹐但聯繫不上。昨天大紀元記者剛剛電話詢問於鈞藝女士求證呂加平失蹤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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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4/2/23/n472246.htm

揭發江澤民的問題 北京呂加平疑失蹤

【大紀元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唐青報導)北京學者呂加平個人主頁上披露,呂加平因為向中共中央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一些有關江澤民的事情和傳聞遭到公安部門跟蹤監控。目前已經三天未回家,不知去向。呂加平的夫人於鈞藝女士向記者證實了此事。

*呂夫人呼籲社會關注

於女士說,呂加平寫了這篇文章本來不想發表,只是通過內部渠道向中央領導反映,但發現寫了此文後,遭到公安部門跟蹤監控,所以把它公佈在網上。她說呂加平「吃軟不吃硬」,有關部門不該這樣對待他,她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呂加平的遭遇。

2 月21日在呂加平個人主頁上公佈的「向中央領導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我聽說的一些有關江澤民的事情和傳聞」一文,主要談了「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問題」以及「有關江澤民和宋祖英的事」。該文並加按語﹕「呂加平先生早已作好為反賣國、反腐敗、反專制而不惜犧牲個人一切,堅決鬥爭到底。」

當記者詢問呂夫人於鈞藝女士,呂加平文中的內容是否屬實﹖於鈞藝說,是「有根有據的」,「比較可靠」。

「有關江澤民和宋祖英的事」幾年前已傳遍大江南北。記者去年採訪呂加平關於他的「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問題」一文時,曾經詢問此事。呂加平當時表示,「那都是傳聞」。於鈞藝女士說,現在有根據了,消息是確實的。不僅僅是趙安、張俊以,還有其他人因為揭發江宋的關係被秘密逮捕了。

於鈞藝也知道杜導斌因寫文章被捕。於鈞藝呼籲事實可以調查,而不應該興起文字獄。

呂加平,1941年生於上海,曾是軍人,現為北京自由撰稿人。呂加平父親呂炳奎曾任江蘇省衛生廳廳長、中央衛生部中醫司司長等,去年12月去世,享年90歲。

*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問題

呂加平曾於2003年3月在互聯網上發表自己撰寫的「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時間等問題應該調查」的萬言報告。該報告指江澤民涉嫌造假和隱瞞自己的歷史和入黨時間等問題。報告指江澤民對於自己加入共產黨的時間地點、表現等,有頗多疑點,甚至與事實不符。漢奸父親和自己在汪偽漢奸中央大學的情況,以及因怕國民政府甄審他的偽學生問題而外逃藏匿之事。報告指江長期向黨和人民隱瞞和欺騙,危害和危險「不可估量」。

去年,呂加平上文在自己的個人主頁上發表後,曾經互聯網上廣泛傳播。香港多家報紙媒體曾進行報導,並指呂文在國內互聯網上「經久不刪」,令人稱奇。

呂加平去年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曾經說﹐「他(江澤民)是假的﹐假貨」。

2月21日公佈的「反映」一文再次反映江澤民的歷史和入黨問題,並指喬石等中共元老也獲悉,不少人支持調查江的歷史和入黨問題。

*「有關江澤民和宋祖英的事」

「反映」一文不少篇幅反映「有關江澤民和宋祖英的事」。該文指江澤民經常看宋祖英的演唱。有一次演出完後江澤民在與宋祖英握手時偷偷遞給宋祖英一張小紙條,紙條上寫著:「以後有事找大哥,大哥可以幫助你解決任何事情。」紙條上所說的「大哥」,就是江澤民自己。後來宋祖英把紙條的這段話告訴給了別人。

該文反映江與宋秘密往來,夜間幽會。江澤民為宋祖英花費30多億人民幣修建國家大劇院,海軍部門動用數千萬軍費為宋海外演出揚名。

文章反映宋祖英在中央電視台演出播出有特權,一切由她自己決定。文章指宋祖英享受副總理級以上的國家領導人才能享受的國家一級警衛待遇。文章指周永康被提拔為公安部部長,與他討好宋祖英和江澤民有關。

*趙安、張俊以案

呂文更暴料,知情人士透露,剛被判刑的原央視文藝部主任趙安落馬是因為散佈江澤民和宋祖英的緋聞。趙安記錄江宋緋聞的手稿被張俊以得到,張以此手稿內容向有關部門和領導發了200多封匿名舉報信,舉報趙安和宋祖英誹謗江澤民等領導人。張俊以卻反被江澤民親自下令逮捕法辦。

香港前哨雜誌2004年2月也曾披露趙安、張俊以案黑幕重重,所描述的細節與呂文吻合。

新華網2003年12月12日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行賄罪、誹謗罪判處張俊以6年徒刑;以誹謗罪判處楊雪泥3年徒刑。報導指「張俊以、楊雪泥貶損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他人人格和名譽,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其行為已構成誹謗罪,依法亦應懲處,張俊以依法應予數罪並罰。」

但對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法院和新華網都語焉不詳。

新華網2004年1月19日還報導,1月18日北京市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時,張俊以再次高呼「冤枉」、「反腐敗無罪」等口號,遭到法官制止。

*江澤民的民意指數

江澤民与宋祖英的緋聞外界難以查證。

不過﹐學者指出﹐中國的言論控制一向嚴厲。中國民間從來不敢象現在這樣四處傳播﹑到處津津有味地議論在位領導人的醜聞。只有文革后期,民間對江青怨聲載道,才出了許多江青淫亂的傳聞。這是「中國特色的民意表達」。現在全國傳得街知巷聞的關于江澤民与宋祖英的緋聞,也可說是全國民眾普遍反感江澤民的一個訊號。今天江澤民的民意指數已等同當年的「妖婦」江青。(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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