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獃症的常識及護理知識介紹(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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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將簡要概述法律和財務規劃的需要。各州有關醫療保健和財務規劃的法律都不一樣。有必要同您當地的老年問題機構或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聯繫並請教。

為什麼要有規劃﹖人們普遍認為一旦確診為老年痴獃症後﹐您應該僱用一位律師。這關係到為老年痴獃症病人所需的護理做規劃和支付費用的問題。您應該找一位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這樣的專家﹐他們受過委託﹑財產﹑監護和長期護理規劃等方面的訓練。一些法定證書(具體地說就是保健委託書和長期代理證書)使得他人得以執行患者的願望。但只有智力健全的人才能完成這些文件﹐因此及早獲得診斷結果非常重要。不要以為被診斷為老年痴獃症早期或中期的病人不能參與這些程序﹐應向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請教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為老年痴獃症患者做規劃應包括就未來個人﹑房屋﹑醫療﹑後勤等方面的服務做決定﹐並做法律和財務方面的決定。我們很多人因為對選擇或僱用法律代理人的事感到擔心而不願做規劃。僱用他/她很昂貴嗎﹖法律事務代理人能理解老年痴獃症患者所處的獨特環境嗎﹖他在您的家庭環境中將扮演什麼角色﹖

不要因為擔心而耽誤您咨詢法律代理人的決定。如需介紹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可致電全國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學會﹕(520) 881-4005 或您所在的顯的律師協會(登載在電話號碼簿的工商部份)﹐即可得到本地老齡問題機構﹑老年痴獃症地方分支機構的老年法律事務代理人的姓名。

以上內容由紐約市老年痴獃症中心和長期護理服務項目提供整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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