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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將修正 外國人歸化須具基本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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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一日電)台灣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外國人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時,應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至於什麼是基本語言能力,以及認定方式,將由內政部另訂定辦法。

外籍人士因為通婚申請歸化的案件近年明顯增加,這項新制對外籍配偶的影響較大,內政部在確定納入修法前,特別要求幕僚蒐集世界各國對於外籍人士申請歸化的案例研析。

內政部指出,其他國家相關法規多訂有須具備基本語文能力的規定,而且外籍人士申請歸化中華民國籍時,已在台灣居住至少三年,應該已經略具基本語言溝通能力。

內政部表示,要求申請歸化者具基本中文能力也是為了加強外籍人士的學習動機,促使早日適應台灣的生活環境。另一方面,社福團體發現,部分外籍新娘的台灣親屬以「怕學壞」等理由,不願意外籍新娘出外學中文。

內政部希望藉由新制度,鼓勵外籍配偶參加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開設的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並可提高外籍配偶教養子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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