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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嘉文:固有疆域 就是現有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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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今舉行的台灣制憲運動誓師大會,除將宣讀「台灣制憲運動」聲明,也將公布「台灣制憲運動手冊」,這份等同制憲說帖的運動手冊是由考試院長姚嘉文以律師名義編寫,並針對國名、「固有疆域」等提出最新論述。

  姚嘉文認為,各界對於「固有疆域」持續有所討論,但據其深入研究結果,所謂的「固有疆域」,就是「現有疆域」;台灣目前雖然使用中華民國國名,但其領土範圍,與前之中華民國應有所區隔。

  在台灣國土如何界定上,姚嘉文明確認為,台灣、澎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均屬台灣領土,金門、馬祖及附近如烏坵等島嶼,一直由台灣政府管領,在防衛台灣安全、維護台海和平及偵察對岸軍事動態上,有無限價值,亦為台灣的國家領土。

  對於國名,姚嘉文指出,今日台灣用中華民國,「僅係借用」,極易與前之「中華民國」及今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相混淆,因此必須採用各種方法標註,以資辨別;他認為,台灣的現狀如此,如何為台灣尋找一個「名實相副,足以表徵台灣這個國家現狀的國名」,是制憲運動的首要工作。 

  姚嘉文指出,國家名稱的選用,只有在全民有共識,社會能支持,國際已了解的情形之下,才能進行法定程序。

  姚嘉文認為,實際上「國名」議題是「台灣正名運動」的主要議題,延續「台灣正名運動」而來的「台灣制憲運動」,自然要把「國家正名」「國家定名」列為議題;台灣的「主權」「領土」及「統獨」並不是議題,因為台灣的國家主權已很清楚,領土也很明確,統獨沒有問題。

  在「疆域」及國家領土方面,姚嘉文指出,經詳細考研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之規定,其實並無規範「領土」之範圍,其「固有領土」之文字,僅相對於「變更領土」而言,指變更前之領土。本條文僅有「變更領土應經國會決議」一種意義。

  國民大會秘書處早期出版英文譯本即採此義。英文譯本說:「The territor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ithin its existing national boundaries shall not be altered except by a resolution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他認為,憲法英譯本清楚正確的表達憲法第四條的精義,意即「變更領土應經國會決議」一種意義,本條譯文一氣呵成,中間並無斷句句號。英文譯文本意為:「在現有之中華民國疆域範圍內,非有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加以變更。」

  本句上半為主詞子句、下半為述句。換言之,所謂「固有疆域」,即為「現有疆域」(existing national boundaries )。如以政府立場言之,一新政府執政時(即總統就任時 )所接收前任總統移交之領土範圍,在其任內不得隨便變更。接任之初所「現有」之領土有多少,應保持不變,移交下任政府。除非國會同意,不得變更(增加或減少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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