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4日訊】據2004年6月14日《華西都市報》A9版以”衡陽一副區長被人焚傷–縱火者為一殘疾人 目前兩人均生命垂危”為題報道:”10日中午12點12分左右,湖南衡陽市珠暉區一名殘疾人攜帶汽油來到珠暉區副區長鄒傳雲的辦公室,將汽油潑灑在鄒傳動雲和自己上,點燃焚燒。兩人當場被嚴重燒傷,鄒傳雲從二樓辦公室破窗跳下呼救,這名殘疾人也從二陽台跳下。目前兩人均處於生命垂危狀態,正在衡陽市中心醫院接受搶救。據珠暉區政府向者證實,縱火的殘疾人叫羅賢漢,今年約37歲,童年因患小兒麻痺症,導致腿部殘疾,行便,一直靠三輪摩托車代步,並以此載客謀生。2003年開始,衡陽市城區取締非法摩托車運,羅賢漢的三輪摩托車因無牌無證,且沒有改裝為殘疾人代步車,因而連續三次被有關部門沒收或扣下。而鄒傳雲正是分管城建、城管工作的副區長,多次帶領交警、城管等部門整治市民反映強烈的摩托車非法營運現象。此前,珠暉區政府曾主動為羅賢漢聯繫工作,並且在”助殘日”期間還給他送去100元錢,一袋米,解決他的生活困難。據珠暉區政府的同事們普遍映,鄒是一個敬業精神很強的幹部,晚上和節假日經常加班,處理問題很細緻每年的考核都是優秀。目前,珠暉區公安分局正在深入調查這起刑事案件。 據南方都市報”
定靜齋主曰:本則報道雖繫個案,然實具極大的普遍性,它用血寫的事實有力地說明了大陸民眾與政府的對抗情緒已到一觸即發的臨界狀態。對於不可調和的繼續增大的社會矛盾大陸當局倘不正確處理,善為安撫,而一味採用逼人就範的高壓手段,類似羅賢漢這樣無路可走,活不下去的草民就只有以死相拼,把仇恨的火焰噴向對他迫害最深的壞官酷吏身上了。自焚和爆炸事件恐將與日俱增,天下從此多事矣!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社會動盪在所難免,這將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事情。吾人就事論事:本事件當事人羅賢漢本是一位安分守己的良民,同時也是”改革”的受害者–弱勢群體之一員,尤其值得人們同情的是,他還是一位自食其力,沒有向政府伸手的殘疾人。請問當地政府究竟給了他多大的關愛和幫助呢?珠暉區政府給他聯繫的工作落到實處了嗎?100元錢、一袋米,他能維持多久呢?此外,他是否還以廢疾之身承擔著沉重的家庭負擔尚不得而知。一句話,社會到底給了這位不幸的殘疾人多少溫暖?這難道不需要朝夕諷誦”三個代表”的有關部門的公僕們捫心自問嗎?對於本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鄒傳雲,人們絕對難以相信他會是一位人民的好公僕。法律本於人情,自古做官要詳情,悖離人情,違反人類普世價值觀念的法律,公民有拒絕履行及蔑視的權利。從人道主義角度看,屬於弱勢群體且系殘疾人的羅賢漢是最值得同情和需要得到救援的,他的過激行為完全是缺乏執政水平的悍吏鄒傳雲氏逼出來的,從事件的本質意義上講,鄒才是真正的罪犯,應該受到輿論和道義的譴責,像他這樣的”敬業精神很強的幹部”相對於民眾而言,便有可能是十足的掃帚星。我相信,在事件發生之後,底層民眾絕對沒有人會站出來為鄒說幾句同情話。何況摩托車非法營運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問題,首先牽涉到社會就業問題,民眾飯碗問題,這決不是靠簡單粗暴的工作方式去不斷進行打擊收繳就能解決問題的事情。
定靜齋主曰:本事件已經過去10多天了,由於沒有見到後續報道,最終結果不得而知,倘雙方都因傷重去世,便應了”民不畏死”、”予及汝偕亡”那句古典名言了。但願大陸有關當局能從這出慘劇中吸取足夠教訓,補偏救弊,不為已甚,庶幾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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