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平:上訪的「罪過」

李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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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訊】近來,不少地方出現了類似“嚴厲打擊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的標語;有些地方更可笑,毫無根據地指稱“集體上訪違法,越級上訪可恥”。很多網友在衆多論壇對此口誅筆伐。

遍翻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沒有發現一條確認“集體上訪違法”的規定,更不用說指責越級上訪了;到是《憲法》與衆多的法律法規明確賦予了公民告訴各級政府和工作人員的權利。讓人驚怵的是,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膽大包天,居然私自造法,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形下以公權“嚴厲打擊”上訪人員。

由《憲法》賦予與保障的上訪權利爲什麽會遭到本應忠實地遵守保衛執行《憲法》的政府的全力打壓呢?上訪到底“罪”在何處呢?

上訪者均爲弱勢群體,在當地經濟政治社會地位低下。其權利與利益不僅時常遭到侵害,而且往往無力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不懂得該如何維護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他們只知道自己沒有違法,卻無端遭受了打擊和損失,冤枉、不公平。地方政府是造成他們困境的主體,當然不能指望他們解決問題。好在祖宗給我們留下了向皇帝老兒告狀的舊制,於是他們背井離鄉、不辭辛苦集體來到京城,希望能夠引起中央的重視,最終還自己以公平。這就是所謂上訪。

客觀地說,如果當地能夠妥善地解決問題,誰還願意上外地奔波勞頓呢?!由此可見,上訪不過是當事人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方式,並無更多的內涵。但在政府眼中問題卻遠非如此簡單。對中央政府言,上訪者彼此間必然的溝通聯絡,可能導致他們最終結合爲一股強大的勢力,威脅到政權的存續;對地方政府而言,上訪暴露了當地的問題,破壞了當權者升官發財的大計。在這個問題上,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高度一致。這是上訪遭到強力壓制打擊的主要原因。人們一般都將明目張膽地違法對待上訪人員的責任全推到地方政府身上,其實如果沒有中央的支援至少是默許,地方政府不可能如此膽大妄爲。

一位家住豫北某縣的鄉村中學教師在強國論壇發表了“阻止群衆說話的地下工作者何時消失?”的帖子。他在文中寫到:“一個偶然的機會我知道了我們縣還有一支特殊的隊伍,他們常住北京,唯一的任務就是攔住我們縣去北京上訪的人。他們的工作方式就是在國家信訪局門口,從來自全國各地告狀的人群中分辨出哪個是我縣的人,然後運用蒙、騙、恐、嚇等各種手段讓我們縣的上訪人員上訪不成,然後遣送回家。據瞭解,我縣常住在北京的攔截上訪人員有五個人。由於性質特殊,他們的工作不敢讓外人知道,所以群衆都戲稱他們爲新時期的地下工作者。”

文章接著說,每個攔訪人員除了正常的工資之外,每人每天還有100至120元的補助。一年下來,每人的收入都在5萬元左右。而作者大學畢業後在中學教書快八年了,現在教四個班200多名學生,收入卻只有一個攔訪人員的五分之一。該縣常住北京的五名攔訪人員一年的花費竟然是其所在學校20多名老師全年的工資。該縣農民的年人均收入才一千多塊,一個攔訪工作人員一年的花費竟然相當於40個農民全年的收入。

其實,攔訪工作人員的花費遠不止這些。相對於攔訪工作人員在住宿交通交際通訊等方面的花費,他們的補助與工資根本算不得什麽。一個縣尚且如此,整個國家在這方面的非生産性投入更一定是天文數字!有資料說中國是經濟發展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看了該文,不能不深以爲然。

文章又說,儘管該縣每年都有不少人到北京上訪,但這幾年沒有一個告成狀的。那些被攔截的上訪人員雖然滿腹冤情,費了很大精力,好不容易才來到北京,本指望這下能伸冤了,可到北京後一句冤情還沒說出來,就被強迫回家了。回去後便在縣裏挂上了號,成爲重點盯防物件,還會時常受到各級幹部的“特殊照顧”,從此寸步難行,心中的冤屈可能要陪同他一輩子了。

文章最後說,縣政府打著維護縣裏的形象和安定團結局面的旗號,大把大把花著老百姓的血汗錢,幹的卻是不讓老百姓申訴自己冤屈的事。真不知道他們還有沒有一點良心?真不知道這種地下工作者什麽時候能夠消失?

作者的良好願望是注定不可能實現的。看看那兩條標語,其內容與語氣之霸道專橫不言而喻,一副皇帝老子違抗者殺無赦的野蠻殘暴,絲毫不見“人民政府”的形象。指望如此心理定位者爲老百姓的利益著想難道不是與虎謀皮嗎?或者這兩句話真正反映了現政權的本質。

--源自《議報》160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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