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森:訴江與中美關係

---“訴江與世界未來”研討會發言稿

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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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9日訊】大家都知道美國法律比較齊全,律師又多。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法律訴訟以和平理性的法律手段解決糾紛與冤情。法官及陪審團以相關法律及既定程式認定證據訴狀,判定是非曲直,爲原告伸冤平怨、匡扶正義,或爲被告洗刷誣告還以清白。所以法律訴訟司空見慣,對好人而言不論是原告或被告,都應該有幫助受到歡迎,只有壞人,犯法的人才會害怕、逃避。

被告江及追隨者,對芝加哥訴江案有何反應?爲什麽審江與中美關係會扯在一起了呢?

1.江澤民的畏罪反應、庭外認罪與軟硬兼施

首先,江對2002年10月的芝加哥訴江案,在大陸封鎖消息,對內保密,禁若寒蟬;在海外回避原告法輪功學員,草木皆兵。不敢面對訴訟案,做任何回應或化解處理,也沒試圖和原告溝通化解糾紛冤情。這是心虛理虧。怕出庭的一種畏罪反應。

其次,江在大陸加大力度打擊法輪功,抓關可能的原告。如馬里蘭州趙蘭香電告廣東妹妹趙美芳訴江案,趙美芳想加入訴江案爲原告,並著手寫了自己被迫害事實。電話被中共公安竊聽,趙美芳不久被抓,最近被判重刑7年半監獄。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受到報復性迫害等。在訴訟案中被告惡劣報復可能的原告,湮滅證據,脅迫證人,這本身在美國已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爲,也是江隨訴訟案對號入座的“庭外認罪”的一種表現。

另外,中共派各路官員頻頻訪美,各類代表團來華盛頓DC與美方政府交涉取消訟案。駐美外交人員,幾乎每天電話,寫信給美國國務院官員,遊說示好,軟硬兼施,要求取消此案。並威脅說此案將造成“中美關係危機”,如果進行下去,會引起國際上(政治)外交風波等。

江更表示“不惜一切代價取消此案”,要求美方給予元首豁免。並把中國大陸拉關係走後門,泛政治化,搞腐敗作風那一套搬來美國,企圖影響美國行政干預司法,破壞司法獨立于行政的精神,把司法事件轉爲政治外交事件,混淆重點,回避罪行。

如果被告是清白的,爲何不敢面對公正的法律?爲何膽怯怕出庭?殘酷報復原告群體?爲何回避司法,泛政治化,不惜代價求豁免?細心觀察不難發現,訴江案雖然尚在起訴階段。被告心知肚明,犯罪累累,鐵證如山,已庭外認罪了。

就是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來研討“訴江與中美關係”。

2.訴江與中美關係---美國短期利益

所謂會有危機的“中美關係”倒底為何?是指美國與中國關係?是指美國與中共政權(共產黨)的關係?還是美國法院與被告江的個人的關係?我個人推論江希望是美國與中國的關係,美政府可能認爲是雙方政府的關係,其實他是芝加哥法院與被告江澤民的關係。

5年前,江個人帶頭發動對法輪功全面血腥鎮壓,通過610辦公室一夥人具體實施。(細節另有專家報告)。大家知道,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屬於“私人犯罪”並非國家元首的公務行爲。其實江只是鎮壓頭子(個人)罷了,他不代表中國政府,不代表中國人民。(其實也代表不了共產黨)他更代表不了中國。他只是利用龐大利益誘惑美國,要拖下水,找夥伴,然後分擔罪行苦難,找個替罪羊而已。他只是虛張聲勢威脅美國,耍流氓無賴孤注一擲而已。

美國的利益與擔憂是什麽?我認爲應從三個層面看,亦即短期利益,長期利益及最高利益!因而江的威脅及可能報復,美國只可能有短期擔憂!沒有長期憂慮的必要。因爲如果訴訟案進行下去﹐江也自知會輸掉官司被判有罪,所以現在強烈要求美國“護短”,不能支援訴江案,也不能保持中立不管,而要美幫助江豁免脫罪取消訴訟。

美國短期利益,損失或擔憂,主要是在經濟方面,部分在外交方面。

中美兩國經濟活動,例如美商,大財團,到中國投資作生意。中國向美國買東西等。在外交方面,美在短期事務上,如北韓核武,反恐聯盟,武器擴散,軍事合作,聯合國事務上可能都會友好,充分的合作配合。這些也只是罪犯現在唯一能用的示好手段。

如果美國支援訴江案或保持中立,可能會引起江的嚴重恐嚇,申言報復,一些短期利益的損失,和外交上的爭鬥。至於說江會發動集結兵力演習或軍事報復(戰爭),甚至動用核武,恐怖攻擊等,這只可能是江氣急敗壞的狠話,發生的機會甚微。因爲中共內部會制衡江,不會爲江把中國引入戰爭危機中,和實力懸殊的美國開戰!

至於說支援訴江案或不杯葛訟案會造成美國總統布希在中國或世界他處被告上法庭的擔憂,其實是沒有關連,自以爲是的。因爲在現今的法律實務與國際局勢下,任何人,任何元首都可能被告。如果說江被告如不阻攔,其他元首也會同樣被告的擔憂更是無稽之談。因爲江犯的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而且鐵證如山,是世界公認的獨裁頭子,人權惡棍。

3.訴江與中美關係---美國長期利益

訴江對美國立國精神,普世價值,國家形象和國際角色等有重大及深遠影響。

先從美國秉承下列先聖先賢的思想主張:什麽是美國立國精神?後來逐步發展成普世價值談起。

(1)英國哲學家洛克主張“生命,自由,財産”是神聖不可侵犯,人人皆有的“自然”權利,即天賦人權,美國政府應像守夜者,保障人們人身及財産的安全。而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包括在美國領土上對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的各種侵犯人權、腐敗詐欺行為(RICO)),觸及了“生命,自由,財産”全面的人權。

(2)瑞士思想家盧梭主張政府的權力由“人民”所授,政府與人民有“社會契約”,主權在民,必須以增進人民福祉爲存在目的。當政府利用職權奴役人民,當法律有悖於人民的信仰時,人民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修改立法,無條件的解除濫權者職權,以保障神賦予所有人,反對暴力戰爭的安身立命之所等。

(3)法國啓蒙大師孟德斯鳩主張“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各自獨立相互制衡才能防止專制,保護人民權益。所以行政干預司法是政府運作的治國大忌,對司法獨立權威的傷害。

(4)美國第二任總統-湯馬斯傑弗遜,主張宗教自由與包容,在2百多年前(1776年)連同喬治。華盛頓,帶領北美英殖民地的清教徒反抗宗教迫害,終於脫離英國獨立建國,發表“獨立宣言”,他並將宗教自由“立法”保護,具體執行﹐直至今日。

(5)馬丁路德金博士有句名言:“世界上任何一個地區的不公正將是對所有地區正義的威脅”。對人權迫害,不能沈默姑息,置身室外,當然更不能推波助瀾,否則大家都將是受害者,共嘗苦果。世界人權都需關注與幫助。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一直是美國外交政策的重要原則,所以支援訴江案(或保持中立)是完全符合美國建國精神與世界潮流的普世價值。反之則十分荒唐,健忘,有違祖先遺訓。美國向來推崇世界公義,自由,維護和平與秩序。是公認的世界領袖,國際警察,全世界人民與政府都在關注美國在世界舞臺上的一舉一動,希望美國能維持正義與秩序作全球模範。美國的強大與受人尊敬也是由此而來。

所以,保護人權惡棍,群體滅絕元兇,干預破壞訴江案,將極大的傷害美國長期利益,背棄立國精神,減低美國的強大與領導地位,破壞世界的和平與公正,這種看似無形,其實很有實質內容與長期影響的。

4.訴江與中美關係---最高利益

我認爲美國的最高利益是“神佑美國”(God Bless America),每屆總統發表重大演說時都祈求“神佑美國”。美國今日的強大,富足主要是因爲在歷史上較好的遵從了神的旨意得到神的降福保佑。要繼續繁榮,幸福,富強康樂,領導世界,就應該維持並提升道德,以德治國服人,走正路作善事,濟弱扶貧,除暴安良,伸張正義,抑惡揚善,不與邪惡爲伍。敬天知命,對神信仰,保護宗教信仰自由與包容,反對暴力奴役,追求和平,共榮共享。

現在,成千上萬上億的和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受到無辜迫害,酷刑,虐殺,鐵證如山,人神共憤。

5.歷史關健時刻,何去何從?

縱觀歷史,任何一個國家(包含美國)和團體(如法輪功)的正面形象與特質,主要是決定於在歷史的重大關鍵嚴肅時刻,政府領袖,知名人氏或是無名英雄的勇敢所爲所塑造。當此關鍵時刻來臨時,這些偉人勇者總是能將個人所求及興趣放置一旁,甚至冒著(政治)生命(前途)的危險,遵守普世的道德信仰,悍衛公義自由與良知的準則,留芳百世,造福人間。

過去五年來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承受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迫害與苦難,當此重大關鍵時刻,他們秉持“真善忍”的信仰,不屈不撓,直面生死。坦蕩無私,承受無名苦難,呼喚世人正義良知,拒絕邪惡強加的侮辱,戳穿維持迫害的謊言,堅守人性的善良與尊嚴,樹立高風亮節的典範,留給未來歷史珍貴的精神文明並感昭世人走向美好的未來。

由上分析,訴江案的本質是一場自由正義,善良和平等普世原則與獨裁,殘暴,腐敗,邪惡等威脅利誘的交戰,同時也是抑惡揚善伸張正義,提升道德,促進福祉的大好機會。

另外,中共政治黑白顛倒,翻雲覆雨,昨是今非的事件層出不窮,劉少奇,江青,林彪等都是權傾一時,不可一世不亞于江澤民的人物,最後都在權力巔峰活著時被打成叛徒,罪人,就地處理或正法,中西文化政治差異太大,共黨的狡滑邪惡在歷史上更是無出其右,再加上除美國外還有另外10個國家把江告上法庭等著審判定罪,繩之以法。江的罪行陸陸續續還會更多的被揭露,罪大難逃。現在中國境內全民維權反迫害浪潮正方興未艾,江被中國人民押上法庭,血債血還的日子不遠了。

6. 結論:訴江不會造成中美關係的災難

如果在美國與伊拉克作戰之前,受迫害的伊拉克人在美國起訴伊拉克萬人塚的元兇,獨裁者薩達姆侯賽因,請問訴訟案會傷及美伊關係嗎?司法部會爲他要求元首豁免權嗎?美國會害怕他報復嗎?

再者,如果時光倒流,二戰尚未結束時,受迫害的猶太人在美國起訴種族滅絕的元兇,希特勒,請問訴訟案會傷及美德關係嗎?司法部會爲他要求元首豁免權嗎?美國會害怕他報復嗎?

同樣的今天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起訴群體滅絕的邪惡之首江澤民,請問訴訟案將傷及美中關係嗎?美國應該害怕報復嗎?

雖然江的罪行十分隱蔽,未能全面普遍的被認識到講清楚。僅以冰山一角的罪狀證據就罄竹難書,其邪惡罪行江魔不亞於薩魔與希魔。我個人呼籲美國政府有識之士要看清邪惡本質與這場迫害的嚴重,更多的聆聽自我的良知本性,勇敢的站出來,抑惡揚善,不要對江保持沈默或脅迫隨從,面對這場系統的,國家恐怖主義的,最嚴重的人權人性踐踏事件,爲了法輪功學員,爲了其他人,爲了世界,更爲了美國自己,要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除惡即時,除惡務盡。

“訴江與世界未來”研討會發言稿
全球審江大聯盟、保衛言論自由人權同盟、美國華府論壇,於2004年5月26日在芝加哥大學,共同合辦“訴江與世界未來”研討會





聶森博士(華府論壇召集人、美國天主教大學教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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