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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聘雇人员今年办年终评核  丙等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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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二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行政院及所属机关聘雇改进方案”,未来聘雇人员将办理年终评核,评列优等人数以百分之五为限,发给二个月评核奖金;甲等人数为百分之四十,发给一个月评核奖金;丙等人数不得低于百分之五,且不予续聘。

人事局表示,“行政院及所属机关聘雇改进方案”为首创,将由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自今年一月起先试办一年,并于年度结束后再检讨;地方机关及行政院以外的四院,可比照办理。

人事行政局长李逸洋表示,聘雇人员没有考绩奖金,离职时发给的离职储金给与偏低,缺乏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希望透过评核奖金的发给,有效提升聘雇人员工作士气,同时吸引优秀专业的人才进入政府机关服务。

他说,聘雇人员属一年一聘,评列丙等不予续聘规定,是希望借此促进人力新陈代谢,加速人力更替;评列丙等者的工作遗缺,各机关仍得视业务需要,再进用聘雇人员,不会有减少就业机会的疑虑。   

人事局说,这项方案适用对象是行政院及所属机关依聘雇法令进用的聘雇人员,至于各机关以作业基金(非以用人费进用)、工程管理费、接受委托或补助的研究计划经费之自行进用人员、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的聘雇人员、公立医疗院所依“医事人员人事条例”规定聘用的住院医师等,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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