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培訓就下礦井 無知民工成礦難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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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中國大陸的礦難發生率之高,已是眾所知了。而管理混亂,違章作業日益嚴重,更是煤炭生產安全的一個重大隱患。據一位村辦煤礦礦主透露,很多的煤礦並沒有對新進礦工進行培訓,就讓他們下井採礦,而且礦工流動率頻繁,這無疑是為煤礦發生事故埋下了不定的炸彈。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導,一位在晉北承包著一座煤礦的礦主說,許多礦主根本不懂煤炭,他從來不下礦,只聘用一名礦長下井管理,還有許多小煤礦礦主用工一般只和包工頭聯繫。

他說,如果煤礦能正常生產,礦主按煤質不同、價格的不同每噸煤給包工頭抽取一定費用,礦工的井下分工和工資全由包工頭分配,礦上的電費、火工品費用也由包工頭在這筆費用中支出,礦工發生傷殘、死亡後,善後事宜全由包工頭處理。該礦主估算,包工頭每年可以賺進上百萬元人民幣,冒出下井的礦工所得根本是無法比擬的,更甚者,有時包工頭還會剋扣礦工的死亡賠償金。

根據調查,很多煤礦在招收農民工後,根本沒有進行系統培訓,有些工人第一天下礦就出事死亡。而且大量沒有經過系統培訓的農民工進入煤礦,下到礦井從事採掘業,成為事故發生的嚴重隱患。 

2004年11月14日,遼寧葫蘆島市南票區一鄉鎮煤礦發生重大瓦斯事故,5名礦工遇難;22天之後,同樣是南票區的另一家煤礦也發生瓦斯爆炸,3死一傷;又過了不到20天,山西省鄉寧縣南午溝煤礦發生瓦斯燃燒事故,造成13人死亡。而這三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礦工在井下吸煙所致。三個煙頭,三起礦難,21人喪生。

據瞭解,現在許多煤礦都實施臨時招聘用工制度,煤礦只與工頭簽訂合同,由工頭招募工人,礦工的流動性很大。有些煤礦井下工人分別由工頭帶隊,在不同的采區作業,現場管理混亂,根本沒有紀律可言,更不利於統一調度指揮。在個別的煤礦,來自不同包工隊的工人,甚至在井下搶奪資源發生鬥毆,埋下事故隱患。
   
近年來,一些國有大礦也開始僱用沒有經過系統培訓的包工隊進行井下作業。在阜新礦務局,採掘一線近半數已變為農民工和臨時工,許多礦工僅培訓三天就匆匆下井了。而且礦工人員更換頻率非常高。鄉鎮、村辦煤礦,職工幾個月甚至幾天就更換一批。

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礦工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護。由於礦工的流動性較大,礦工根本享受不到各類社會、工傷保險。

因為用工混亂,許多煤礦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礦工。不少黑心礦主在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擅自轉移遇難人員遺體,逃避處罰和賠償。今年7月2日,山西省寧武縣一座煤礦發生瓦斯爆炸後,礦主竟指使人把17具遇難人員遺體轉移到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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