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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主計處:台電購買燃氣發電比重攀至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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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台電近年購電比重逐年遞增,其中燃氣發電因較符環保概念,占火力購電比重由90年17.1%增至93年25.4%,今年前11月再上升至26.6%,是近五年來新高。

主計處發表「近年台電淨發電、購電結構及售電概況」報告。

由於政府積極推展汽電共生系統及逐步開放民間興建電廠,台電近年購電比重逐年遞增,93年包括向民營電廠購買火力發電、汽電共生、民營及託營水力發電等計474億度,購電占發電比重26.2%,較90年14.3%提高11.9個百分點。

主計處說明,93年台電購電量中,其中燃氣發電因較符環保概念,在火力發電中購買比重增加,自90年至93年燃氣發電購買量占火力發電比重分別為17%、20.6%、20.9%、25.4%,今年前11月則已上升至26.6%。

售電量方面,主計處說,93年台電售電計1675億度,較90年增加16.6%,其中以電力用電1133億度,占67.6%為主。

電力用電中,又以製造業用電最多,93年為793 億度,占電力用電比重近七成;製造業電力用電中則以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223億度、金屬基本工業109億度、化學材料製造業及紡織業各71億度較多,四個業別合占製造業比重近六成。

此外,電燈用電在93年計542億度,其中非營業用電396億度,約占73.1%,營業用電146億度,二者相對比重近年來變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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