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共產党与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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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1949年以來,農民一直生活在災難之中。對中國現代農奴制的反省是漢語思想的重要責任。

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是一場農民革命,而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則是一場“革農民命”。今天,在廣泛談論“勢勢群體”、“新貧困階層”等問題的時候,人們必須清楚,農民這一貧困階層,不是什么新的貧困群體,不僅僅是江澤民改革的受害者,1949年以來,他們一直是社會主義運動的受害者,一直是|“貧困階層”和“弱勢群體”。反右運動、文革浩劫,這些廣為人知的政治大災難僅僅是農民遭遇的苦難之一,而農民在這些災難之外,一直生活在更多的災難之中。3000多万人的死亡,几億人喪失公民權利,這种奴役是空前絕后的。遺憾的是,對中國現代農奴制的反省一直沒有成為顯學,因此,反复申明這一真相,應該是漢語思想重要的理論責任之一。

一、 意識形態:重工主義与重農主義

首先要說明一個理論問題:中國社會主義運動的核心項目是通過農業的積累优先發展重工業,那么這种重工主義是否和重農主義傳統相矛盾?

問題在于:中國農本思想的本質是什么?有論者說,中國傳統農本論有三個思想:一為人類生存提供衣食之源。二為軍備國防提供物質保障。其三為國家財政開通稅收來源。事實上中國的農本思想從來不是以農民或者農業為本的思想,而是以農民、農業為“重要手段”的思想。這是一种極端形式的產業机會主義,其目的是維護統治的安定、是農戰,是國家穩定的收入。因此,中國實際執行的是官本思想,在官本利益不變的前提下,任何可以強化官本利益的“產業政策”都是可以采取的。對于官本主義來說,發展重工業和种植鴉片沒有什么區別。當然,這里面也包含著意識形態的影響,馬克思主義關于大工業的偏執觀點為落后國家“迎頭赶上”的心態(也和“認定胜天”這一災民傳統相聯系)提供了“科學”支援。同樣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工業化運動不等于放棄了糧食工具主義傳統,反而進一步加強了“對農業的重視”。“農業是基礎”,這一理論意味著以更少成本強迫農民生產更多糧食的政策,而与重視農民利益沒有任何關系。這重工主義思想与傳統的農民工具主義一脈相承。在一定意義上,共產党就是一個特殊的“農戰組織”,其基層生產單位“產生隊”是一個集強制工業化和強制農業化雙重目標于一身的“軍事組織”。當然,這一經濟動員是在冠冕堂皇的意識形態武裝下進行闡述的。

馬克思主義之所以在落后國家取得實踐,這一“反馬克思主義”問題是別有趣味的。在我看來,“毛澤東思想”實現的這一結合實際上是工業災民理論和農業災民運動之間的結合,由于災民理性的某种共同特質,使二者的結合成為可能。馬克思主義可以視為工業災民主義。曼徹斯特時代產生了大量的貧困工人(工業災民),工業災民理性的唯物主義的哲學和經濟學,以及社團主義的政治學、暴力价值觀念,与農業災民理性沒有本質區別。不僅如此,工業災民理性為農業災民理性提供了烏托邦理想,提供了改變災民困境的組織手段和理論指導。更重要的是,它為農民造反以后的新國家的利益提供了“科學”的恩人專政理論,因此使國家利益及其擴張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歷史合法性”。

正因為如此,現代農民反抗不再是流民和災民的結合,而是激進知識分子和災民的結合。這一結合注定了“中國革命”的兩個社會后果:第一,從農民革命到革農民的命(從戰爭年代到建設年代)。第二、從文化革命到革文化的命(從五四運動到文革)。

顯然,20世紀初的自然災害与中國革命有著密切的關系。而延安道路也說明,在災變嚴重地區出現的革命力量所具有的傳統特征。不過中國革命更直接的影響則來自戰爭。引人矚目的戰爭是軍閥混戰和日本的入侵及國共內戰,前者產生了中國共產主義運動,后兩者使之走向胜利。而遠東戰爭的殘酷性及死亡率,塑造了中國新國家極端主義的性格。

關于中國革命胜利的原由,主流觀點將之歸因于中共在解放區的土地政策。但問題似乎并不僅僅如此。越來越多的人們愿意相信是中日戰爭和國民党的腐敗造成了中共的胜利。在我看來,兩种觀點都可以成為延安取得政權的理由,至少我認為,對戰時中共的土地政策進行過高的評价是不合适的。在延安,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支持以及中共向農民征斂對中共的發展做出了主要貢獻。而同時,自然災害消耗了國民政府農業改革的有限成果(邊區政府并不承擔荒政責任,這點在近15年的時間里延安的作為還遠遠比比上一個“華洋賑災會”)。

朱毛30年代初期在江西的土地政策兩個原則:不分階級,所有人均分土地和僅分配多余的土地(“抽多補少”、“抽肥補瘦”)。1935年以后,延安邊區的土地改革基本沿用了這种政策。但均分土地很快被“邊區政府”的稅收政策所替代。1940年“救國公糧”標志著中共首次大規模征稅。此前,西安事變形成的國共合作使中央政府同意每月供給10万元用于邊區教育和重建,另外50万元用于維持八路軍。“考慮共產党此時財源緊張,這些錢是相當多的。” 中央政府的撥款在初期保障了邊區政府的低稅政策并進行制度化。1939——1940年,延安軍事力量33000人。《革命中的中國——延安道路》(1971)(美馬克-塞爾登(Mark Selden)著 魏曉明 等譯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出版。下同)

“皖南事變”之后,國民党取消邊區“津貼”(1940年達1040万元),加之日軍在華北地區的進攻,使延安經濟陷入困境。封鎖導致邊區通貨膨脹。“邊幣”貶值的速度是“法幣”的兩倍。1942年米价比1941年增加了14倍。邊區政府在1941年將稅收提高到歷史最高位,達到20万擔小米(1937年是1万擔),是上年的兩倍。包括第一次對貧苦農民征收重稅(一些鄉,貧農和中農約是總量的75%)。“這對農民來說無异雪上加霜”。此外,征收飼料稅,1941年達2600万斤干草,更有甚者,還搞了很多名目的雜捐(1941年35万元左右的羊毛捐等)与集資活動(1941年發放了600多万元的公債,發售彩票)。1941年借糧66000鎊。亂攤派,某鄉,一年向農民要糧要勞力達31次。邊區年度行政費是15万元,2/3靠內部征集。

因此,理解1949年以后中共与農民的關系必須記住上面這段歷史,它說明中共的“農民民族主義”同樣是農民工具主義,而中共從來不是一個農民的政党,農民出身這一階級特征并不能說明它代表農民利益,事實上這是一個常識問題。

戰時對農民的征收并不僅僅限于陝北。“華北根据地”于1938年開始征收“合理負擔稅”,1941年實行“統一累進稅”。“征收土地稅的總量与以前國民党強加的征稅水平沒有什么不同。”(《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美)弗里曼(Edward Friedman)等著 陶鶴山 譯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出版。下同)區別可能是:土地改革和“減租減息運動”基本消滅了地主和富農。1938——1948年的十年土地改革的后果是:“農民然很貧困,在潛在的危机人命的自然環境面前,仍然十分脆弱。土地重新分配的結果是,分散的、個人的小塊土地比以前更小,人均土地更少。” 土地改革和征收的手段偏向恐怖主義,對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侵犯。(參見楊小凱《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

二、1949年:從農民革命到革農民命

平均化和恐怖的土改之后,1949年党提出“發家致富”的口號。然后1951年是關于合作社的爭論。1951年底,五反運動消滅城市資本主義和城鄉市場殘余。1952年4、5、6月間農業部和華北局党委組團赴蘇聯參觀集體農庄,這是一次重要的出訪(25年之后項南訪美代表著中國農也政策的另外一個轉向),它標志著以“拖拉机和集體農庄”為理想的全面蘇化運動的開始。1953年10月1日,毛宣布了“向社會主義過渡的總路線”:廢止私有農業,并壓低農業收入進行原始積累优先發展重工業和軍事工業,并實現了國家對市場的控制。值得一提的是,1953年東北水災作為原因之一促使陳云和周恩來幫助毛确立了糧食由國家控制的政策。“強制性的低价收購糧食,使統治集團擺脫了市場競爭,确保城市、軍隊、膨脹中的國家机构和推動工業化所需的糧食供應。”1955年10月,中央號召立即全面實行集體化。与此同時,1955年公安局開始負責建立人口登記制度和控制制度。1956年,所有農民被拴在土地上……

1978年的改革并不意味著中國“國家農奴制”的廢棄,“新時期”農民的自由是有限的,這些松動無法彌補30年來當局對農民欠下的經濟債務和道德債務,更無法從根本上緩解社會主義運動積累的各种深刻的社會危机。大致說來,中國農民在社會主義運動及其后的修補運動中遭受了生命、財產和自由三個方面的巨大災難。這是當代世界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靜悄悄的、或冠冕堂皇的“反人類罪行”。

剝奪生命權

(1)戰爭導致的農民死亡

沒有人否認中國的軍隊是以農民士兵為主要成分的。1935年以來的“農戰”中,中國士兵和平民的死亡人數人們還無法給出一個具體數字。有人估計,抗日戰爭有1500——2000万人死亡、而國共內戰至少使1100万人喪生。1949年以后的重要戰事包括朝鮮戰爭、中越戰爭等,但這兩場戰爭的死亡人數目前還沒有确切的統計數据。

(2)歷次運動与鎮壓

“多維新聞网”上署名“白沙洲”的《解放后農民非正常死亡研究》一文介紹了歷次政治運動和鎮壓行動導致農民死亡的一些數据。首先是“土改”被濫殺的農民有數十万之眾。《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估計,在土改中被處死的地主達一百——二百万人。前《華盛頓郵報》前駐北京記者薩澤藍的調查報告──“毛時代的大眾死亡”認為,被殺的“地主”在一百万至四百万之間。(《華盛頓郵報》,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七-十八日)而最多的統計數字是“不少于一千万”。其次是“統購、合作化整死農民”。浙江被活活整死農民的數字是一百三十四人。廣東一九五五年一月以前,“全省因購糧自殺者一百十一人。甘肅鎮原“反革命集團案”死在監獄的有三百三十三人。第三、“社教与殺人”。一九五七年廣東三個專區統計自殺四十五人。山東嚇死、打死十多人。到一九六三年二月底,湖南死亡人數七十六人(有的說死了九十七人)。在一九六四年秋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北京通縣自殺五十多人……第五、“文革”農民死于非命二百万,學大寨運動,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八年十二年期間,昔陽縣死于“全面專政”人總計一百四十一人。1978年以來,特別是1989年以來,迫害和鎮壓農民抗議的事件不斷,而基層政權的黑社會化統治也不斷爆出人命個案。如,2000年5月中旬,海南省某縣道日村的村民和鎮政府發生沖突,副鎮長開槍當眾將一村民打死。江西省一位66歲的農民顯然是因為拒絕支付大米丰收的最后一筆0.75美元的稅款而被打死。1999年8月,10000名農民包圍了江西省政府并要求減稅。4月,政府證實在一次稅收抗議轉變為暴力時,有兩名農民被殺、20名村民和23名保安官員受傷。世紀中國网)

与此相關的是中國的死刑問題。一方面,暴政和剝奪引起的凶殺案直線上升,另一方面,中國執行死刑的案例高居世界之冠。中國從來是不通報每年執行死刑的總人數,從來沒有對外公開的統計數据。美國第七巡回上訴法院的萊普律師說,估計數字是每年一千到一千五百人。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2003年4月發表一項申明,指責中國在去年處決2468名死刑犯,占世界被執行死刑人數的90%以上。有研究者稱,大赦國際的數据是極其保守的。李銀河說,中國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占全世界死刑人數的比例超過中國人口在世界人口中所占比例。BBC報道說:中國平均每周處死40人。中國刑法共用47個條文設置了68种死罪,“嚴打”中個別地方甚至規定將殺人捕人的定額,作為考察地方政法机關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導致實際上判處死刑人數以惊人的速度增長。中國政府公然違背聯合國于1989年12月15日通過的《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二選擇議定書》即《死刑廢止公約》,它表明“災民暴政”(參見《災變論》)對中國政治的絕對影響。

(3)“大飢荒”与相關災害導致的死亡

“白沙洲”介紹說:按薄一波的說法,僅在一九六零年,死亡人數是一千万。美國學者彭尼‧凱恩推算,人民公社運動以及大飢荒,死亡一千六百-二千七百万人。中國經濟學家林毅夫推算死亡人數是三千万。原《紐約時報》副總編輯索爾茨伯里估計六十年代初中國大陸因飢餓死亡三千七百万人。三年自然災害期間中國大陸死亡人數為四千零四十万至四千三百十九万之間。胡志偉說:三年飢荒餓死五千万農民。

大飢荒駭人听聞之處在于:一方面,雖然1959——1960年中國糧食產量比1958年下降了15%,但國家征購的糧食卻比1958——1959年多32%。在1959年糧食日益短缺的情況下,國家從農民手中征購的糧食創下了記錄,達6650万吨《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另一方面,這兩年還是中國出口糧食最多的年份。(《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同時,這些年中國大興土木。如修建大會堂,各地樓堂館所的修建,進行建國十周年慶典和慶祝乒乓球世界冠軍等。

對大飢荒——“人類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飢荒”——的重視往往使人忽視了50多年來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事件。90年代的几次大水災都導致的大量災民死亡。其中一些天災和人禍有間接關系,甚至是直接關系。如1956年華北地區水災,地方政府為執行“保衛天津和保定”的指示,以鄰村為壑,使很多農庄被淹。由于毀滅了宗教場所和逮捕宗教人士(1958年,保定羅馬天主教神甫彼得-約瑟夫-范學延被逮捕并被判處15年徒刑),也消除了災民最后的避難所,這進一步強化了中國災民絕望無助的悲慘處境。

(4)近年農民自殺事件

  中國每年大約有28.7万人自殺,至少有200万人自殺未遂;農村自殺率是城市的3倍,尤以農村年輕女性最高;農藥是主要的自殺工具,58%的自殺死亡者是服用農藥而且難以成功搶救。農業部經營管理司副司長劉登高說,農藥是中國主要的自殺工具。研究發現,80%以上的自殺死亡者和自殺未遂者都是農民,每年有15万人服用農藥自殺死亡,50万人服用農藥自殺未遂。其中,75%是服用家中存放的農藥自殺的。(2003年11月20日中國青年報)貧困的逼迫和政府濫用權力是農民自殺的原因之一。

(5)“生產不安全”導致的非正常死亡

由于貧困,中國農民往往選擇了最危險的工作。這些“工厂”由于官僚主義或唯利是圖,經常發生事故,從而發生大量的經常性死亡事件。中新网2002年12月3日的消息說: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信息指出,1至11月份,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886041起,死亡112562人。同比分別上升5.9%、5.2%。其中,煤礦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1起,死亡1064人,分別占全國特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4.3%和50.4%。2003年10月份《北京青年報》的一則消息稱:今年1至9月份,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712968起,死亡95612人,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數及死亡人數都有所上升。這些死亡事件是触目惊心的。上述資料說明:中國平均每月因“生產不安全”至少死亡1万人。這意味著什么呢?如果說“911”慘案遇難者總數是2752人(2003年10月29日《聯合早報》),那么中國每月就發生4次“911”慘案。如果南京大屠殺30万同胞被殺害,那么在今天的和平歲月,甚至還不包括政治迫害在內,中國人“平平常常”地就可以兩年多完成一次同等規模的“自我屠殺”……而農民,构成上述死亡事件中“沉默的大多數”。

(6)從血吸虫到艾滋病、其它疫病。

2001年我在黑龍江省農村調查時發現,農民因無錢醫治而死亡的案例從1990年開始逐年上升,其后果之一是農民死亡年齡降低。《亞洲時報》(27/11/2003)報道說:據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數據﹐中國衛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一百八十八位﹐列倒數第四。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中國享有醫療衛生保障的人只佔百分之十五﹐百分之八十五的人沒有醫療衛生保障。顯然這85%中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到目前為止,90%的農村居民無法享受到任何一种社會醫療保障。1998年的數据表明,28.3%的村民所享受的普通醫療服務由于經濟的原因逐年下降,63.7%的村民由于某种原因導致接受的醫療服務水平下降。很大一部分人因為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得不退出必需的醫療服務,形成貧与病的惡性循環。

目前,中國財政預算對衛生事業的投入僅占政府總支出的3%左右,占GDP 的0.5%左右,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時,衛生資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集中在大醫院。2000年農村人均衛生事業費12元,僅為城市人均衛生事業費的27.6%。中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的近70%,花費的衛生費用只占衛生總費用的33%,七年內平均每年下降兩個百分點。1991年到2000年,全國新增衛生經費投入中只有14%投入到農村,而14%中的89%又成了“人頭費”,真正專項的農村衛生經費只有1.3%。目前中國現有的四万四千九百五十二所農村鄉鎮衛生院運行狀況,三分之一還可以,三分之一勉強維持,三分之一處于崩潰邊緣。另一方面是醫療費用的快速攀升,漲幅遠遠超過城鄉居民收入。按當年价格計算,在1989-2001年間,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長393%.同期診療費和住院費分別增長965%和998%。當前,中國30%的城市人口消費95%的醫藥商品,而70%的農村人口僅消費5%醫藥商品。(据經濟日報)

有專家指出:國際上通常用兩個指標來反映和比較一個國家國民的健康狀況。一是平均期望壽命,一是嬰儿死亡率。在1980-1998年間,中國的人均壽命增加了兩歲,而基數比中國高的澳大利亞、香港、日本、新西蘭和新加坡增加了4-6歲;与中國基數相同的斯里蘭卡,增加了5歲。嬰儿死亡率,在1980年,亞太地區各國都比中國低,但到1998年,還有三個國家(韓國、馬來西亞、斯里蘭卡)的下降幅度比中國大。在中國內部,貧困地區的嬰儿和儿童死亡率比沿海地區要高出三四倍,而且很多人死亡于很容易治療和防疫的疾病,如產科病、嬰儿破傷風、肺炎和腹瀉。研究表明,關于產婦的統計數据也同樣遵循這一地區模式,每10万名產婦中,上海僅有9.6個產婦死亡,而新疆和西藏的這一數字分別為161和466。

進入九十年代下半葉,中國在傳染病和地方病有回升的跡像。据估計,目前,全國約有500万肺結核患者,居世界第二,占全球結核病患者總數的四分之一,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數量高居世界第一。另一方面,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已被送走的瘟神血吸虫病又卷土重來。這些患者大部分分布在農村。

當然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艾滋病。中國的艾滋病問題是病毒和政府失職共同創造的。河南農村的艾滋病的產生和蔓延都證明了這一點。据估計,中國約有84万人感染這种病毒,且已有近15万人因愛之病喪生。 世衛組織預測,中國政府若不盡力設法解決這种致命傳染病問題——中國在過去一直否認存在艾滋病問題——到2010年,中國感染HIV/AIDS的人數將會增至2000万。

剝奪財產權

社會主義運動對農民財產權的侵犯主要通過以下渠道完成的确:第一、徹底的國有化和集體化剝奪了農民長期以來脆弱的農地所有權,而改革后期,濫用權利和征地又不斷地侵犯家庭責任制賦予農民的使用權。第二、价格剪刀差与各种稅費負擔。第三、無償使用“勞動力資本”。第四、与財產權喪失相聯系的是,農民失去了貿易自由。

(1)地權的喪失——從剝奪所有權到侵占使用權

如果說土地是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那么喪失土地的農民就不再是農民,而僅僅是游民,如果游民又沒有遷徙自由和适當的工資報酬,那么中國農民就僅僅是奴隸——生活在國家農場上的奴隸。中國的國家農奴制是通過土地公有化來完成的,這一計划在中國共產党建立之初就浮現出來了。

1927年4月,中共舉行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實行急進的土地改革”的決議,并將之列為《農民政綱》。1927年10月,江西“蘇區”通過《井岡山土地法》,規定一切土地收歸政府所有,而后再做公平的重新分配。1929年4月的《興國土地法》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和公共土地。1930年《軍委土地法》和《上海法》(《土地暫行法》)以及1931年《蘇維埃土地法》都表達了這种“國有化”的土地制度理想(《中國農業演變之探索》。台 毛育剛 著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出版。)當然,這一理想在延安,特別是1949年以后得到了徹底的貫徹落實。1946年5月4日,中央委員會發布《土地問題的指示》(《五四指示》),號召實現耕者有其田,通過沒收手段把土地轉移到最窮的人手中。1947年西柏坡村中央委員會召開全國土地會議,107名代表支持劉少奇提出的進行階級斗爭的土改口號。10月10日中央委員會頒布《中國土地法大綱》,是土地改革的基本方針。其時,至少在“解放區”已經沒有地主了。因此恐怖指向自耕農和此前土地政策的收益人,并捏造階級敵人。斗爭中涌現出新的領導人很多是“年輕的無家可歸者,沒有文化的惡棍”,“嫉妒成性,強奸偷盜”(《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美)弗里曼(Edward Friedman)等著 陶鶴山 譯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出版。

土地國有化的目的并非要建立“全民所有權”——這是一個可愛的神話——而是建立了“惡棍”的“占用權”(參見《災變論》“權力經濟學”)。由于對這一占用權的怀念,90年代以來,各种征地計划開始复辟這种權力獨占制。如果說在1978年以前,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義務,那么土地承包制度則使農民獲得了部分使用權,但這部分使用權又因生產自主權屢被侵犯、特別是由于“圈地運動”而被不同程度地剝奪。

一篇關于今年發生的“土地之戰”的文章令人触目惊心:2003年上半年群眾反映征地糾紛、違法占地問題,占信訪接待部門受理總量的73%。浙江省1999——2001年征用耕地57.7万畝,造成87.8万人失地。一般每征用一畝地,就伴隨著1.5個農民失業,這意味著中國“失地農民群體”將從目前約3500万人劇增至2030年的1.1億人。這其中將有5000万以上的農民處于即失地又失業額度狀態。目前,全國失地農民約在8000万左右。最近十几年,通過“廉价征地”這一把“金鉸剪”,城市從農村“積累”了20000億元人民幣。(建國后30年价格“剪刀差”轉移8000億人民幣)。作者向人們揭示了“浦東神話”的底牌:浦東開發向當地農民征地一畝糧田補償2.3万元,一畝菜地補償2.8万元,再投入六七万完成“七通一平”,就可以以高達20-30万的价格出讓給開發商。作者談到,中國高速公路總里程超過日本,以1万公里的水平僅次于美國。高速公路征地成本是每畝從1万元甚至到几千元,并統統是一次性的。民用机場類似。都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价。此外,汽車(公路和停車場)占地具有同類性質(《中國土地懮思錄》,作者:應笑我 原載《泰山通訊》增刊第36期(2003年9月30日)最近一段時間,關于道路拆遷逼農民自焚慘劇屢見報端,它表明,土地戰爭仍在進行中。

于建嶸先生為“農民是如何失去土地所有權”這一問題總結了三個理由:1、法定權利主體的多級性和不确定性。2、土地使用權對土地所有權權能替換。3、國家對農民集體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超法律限制。其實答案可能很簡單,那就是中國農民從來就沒有土地所有權。而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什么“拋荒”与“圈地”并存這一問題。安徽省肥東縣1999年拋荒地中高產田占20%。2000年急升40%,2001年上半年已高達50%。湖北、湖南等省都存在這一問題(《農民中國:歷史反思与現實選擇》 秦暉 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

(2)中國財政、稅收體制中的農民問題

有人說,中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几個仍向農民征收農業稅的國家之一。從1953年開始實行農產品的統購統銷,到1985年取消糧食統購這個期間,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大約是六千億到八千億。從1990年到2000年,除了提留統籌和各項社會負擔外,國家從農業征收各稅總額由87.9億元迅速增加至465.3億元,增長4.3倍。(朱鎔基:“政府目前從農民手里收取300億元的農業稅,600億元的鄉統籌、村提留,再加上亂收費,大約一年從農民那里拿走1200億元,甚至還要更多。”)有學者統計,中國城鎮居民人均稅賦37元;而中國農民人均稅額146元。与此相對應,中國還是少數几個未給予農民直接農業補貼的國家之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錫文:在央視《對話》節目的談話。2003/03/24)。鐘偉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說:近年來,中國農村每年流失資金高達2400億,一是目前農業稅費累計為2100億,政府支農的各項財政性資金累計大約為800億,結果農村每年向政府淨輸出1300億。二是農村金融空洞化使得中國農村平均每年有800億左右的資金從農村流向城市。三是農產品价格持續下跌每年平均損失300億左右。上面三項累計起來,中國農村每年流失的資金高達2400億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几乎全由農民負擔。2002.12)。

那么中國的財政支出是如何分配的呢?一种說法是,中國財政給農業的開支才占11%,而絕大部分投放到城市,包括國營企業和各項行政開支。關于國營企業和銀行坏帳問題不屬于本文討論范圍(盡管它說明了向農村積累的資金一個重要的去向)。我們分析農民直接負擔了哪些稅費義務。

第一是供養官員。一份資料顯示,我國歷史上的官民之比在西漢時為1:7945,新中國成立之初為1:600,而2000年全國平均水平為1:28。其中,“屁股和嘴巴”每年消耗財政6400個億(官車和公款吃喝)。越是貧困的地方,“吃財政飯”的人越多。目前,全國縣鄉兩級吃財政飯的約32003人(不含村干部),縣、鄉、村每年至少需要4000億元才能維持合法生存,而從農民身上合法征收約800億元,從工商稅收分成約500億元,資源補償收入約200億元,收支相差2700億元。因此只有非法“創收”才能維持生存。全國村級基本上賣掉了荒山、荒水外,還欠債2500億元,靠侵占農民出讓土地權及其他非法收入400億元維持生存。(吳象:全面小康的必由之路 2003年9月)2002年中國的稅收收入是1.5万億元,完成這項工作的稅務系統人員100万人;美國的稅收遠高于中國,而稅務人員僅有10万人。因此,有人說:“中國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國家。”(杜剛建,千龍网訊2003年 5月26日)

第二是公共開支。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總稅收的70%以上歸中央,而地方卻承擔了中央事權:1、軍(包括武警)供糧价差補貼。2、庫區移民安置。3、長江防汛。4、黃淮海綜合開發。5、軍隊、武警的營房設施建設。6、國家間互訪性質的外事、外交支出。7、郵電、通訊基礎設施建設等等。(8、特別是義務教育費用)。所謂地方承擔基本上就是農民承擔。(《農村稅費改革与地方財政體制建設》騰霞光 著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

這里特別值得研究的是中國的軍費開支和警察費用近年的增長。資料顯示,中國軍費增長最快的時期是70年代,這10年的軍費較60年代增長了80%,超過了國家用于科學、文教、衛生、體育支出之和。而這10年中國則先后与蘇聯与越南交惡。從越戰后的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間,中國軍費基本上處于負增長狀態,平均每年負增長1%左。但“六四”事件后,當年軍費增幅由2.62%增至12.64%,1990年增為15.2%。1994年及1995年增幅分別為12.3%及21.24%;此后四年,中國的國防預算成長率在12%至15%之間。2001年度國防預算猛增17.7%,達到1410億元人民幣(相當于170億美元),增長幅度為近10年之最。(《聯合早報》)2002年,中國的國防預算再次出現大幅度的增長,為1694億4400万人民幣,較去年的國防費用高出20%。由於中國從來不公布軍費開支的重要細節,因此,對北京軍費的任何估計都必須要包括其它財政來源。因此,北京軍費的實際數字要比其公布的數字很多(“天下軍事”网)。一种說法是是官方數字的五倍左右。華盛頓郵報報導說,中國的實際軍費開支可能是是亞洲最高的,比日本450億美元的軍費開支要高出許多。(多維周刊)內部報告預測,在整個十五期間(2001-2005年),中國軍費開支將每年增長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年軍費總額達到一万億元人民幣。

我們再看看公檢法部門的開支情況。北京是財政局网頁上的一篇文章說:“九五”期間,北京市財政支出從187.45億元增長到441.23億元,年均遞增23.86%。財政支出高于GDP增長速度12.77個百分點。其中,“公檢法支出是我市各類支出中增長較快的一項。1996年支出14.03億元,到2000年增加到32.67億元,年均遞增23.5%,占全市財政支出的比重1996年為7.5%,2000年為7.4%。2002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突破1000億。公檢法系統采購金額116.7億元,占采購總金額的11.6%;而農林水系統采購金額89億元,占采購總金額的8.8%。(國庫司《情況反映》(第五期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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