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中華見聞記》之三十——我的圣誕之夜

楊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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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去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多,我強烈要求之下,杭州市下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們,才帶我回到北郊我的住所,整理行裝。直到這個時候,他們一直說,下午送我回南京。收拾行裝的時候,我遇到我的外甥和阿陶,告訴他們,我要被遣返南京了。這個時候,我得知杭州警方同樣下了逐客令,要求阿陶离開杭州,不容許他在那里謀生。

中共經常吹噓自己是多么依法辦事。請看,杭州警察們依照哪條法律,不容許我的朋友阿陶兄弟居住在杭州謀生呢?根据憲法,任何中國公民,都享有遷徙自由和旅行自由,因此杭州警察們如此驅赶阿陶,完全是違法的,嚴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其本質上是一种暴力違法行為。

匆匆收拾好行裝之后,我又被他們押送到石橋派出所的會議室。這個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國保們吃飯去了,找來派出所的管段民警高警官看守我。他們要求我自己掏錢買個碗面,當作中飯。大約是下午一點左右,突然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劉主任、李科長,白下區分局的李警官進入屋內,我們是老熟人了,平時人格上都非常相互尊重,不免一番握手問候。

這個時候,我才反應過來,自己上當了。原來听信杭州市警察們,真的以為他們送我回去。現在看來杭州警察們撒謊了。我內心責怪自己:“真愚蠢!怎么相信起警察的話來呢?雖然他們天性上很多人不錯,但是他們的職業決定了他們的話,多數不可相信。這是定律,就象所有的三角形內角之和等于百八十度一樣的定律。”

兩點正,南京市警方的車子上了宁杭高速。一路上,几位警官,不斷地敦勸我做鹽水鴨的生意,并且表示可以幫助我學會技術。我知道一旦從事這樣的手工加工的生意,我哪里還有精力從事社會調查、寫作、啟蒙呢?同時我想他們真正的目的,是松懈我的精神,防止意外罷了。我心里很明白,他們驅車千里,決不是為了帶我回南京學習鹽水鴨的制作技術,而是要限制或者剝奪我的自由。

下午四點半鐘,我被帶到了南京市白下區健康路派出所,這是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始他們總是有人輪番陪你聊天,有警察,也有保安。談話的內容總是离不開如何做鹽水鴨的生意。這明顯是帶有玩笑性質的談話。晚飯時間,保安端來一小碗米飯,上面有點咸菜、酸菜、一點魚片。

晚飯后,詢問開始了。李警官拿出傳喚證,上面什么理由也沒有寫,是空白的,讓我簽字。我記得似乎是簽字了。但是自此以后,我經常和警察們說理:“你們在杭州對我實行拘傳,就應該出示法律手續。”你們違反了程序法。而他們則堅持他們沒有違反。后來我請教了律師,律師說他們這樣做的确是違反了程序法。

這個晚上的訊問,一直持續到十點左右。訊問半依程序法,半違法程序法。為什么這樣說?因為在開始警察告知我有哪几种權利時候,不提自那個時候起,有請求律師給予咨詢和辯護的權利。后來我在看守所,看到《在押人員權利義務一覽表》上有這樣的規定: 被羈押者,第一次被訊問后,就有權利請求律師介入。事實上,后來我請了郭國汀律師,他給予了非常大的專業性的和道義性的幫助。

訊問的中心內容是:“自從去年八月以后,你走了哪些地方,見了哪些人?寫了哪些文章,那些文章的的具體寫作經過?”對于這些訊問,我的回答一概是:“依法我有旅行的自由、遷徙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的自由。我還可以行使沉默權。你們這是政治迫害。”

我問他們我究竟什么地方違反法律?劉主任說“涉嫌違反刑法105條,煽動顛覆。”可是在出示刑事拘留告知書的時候,我看到的是空白的沒有寫清涉嫌罪名的告知書。我拒絕簽字。

在几個小時的訊問期間,負責訊問的几位警察,經常到三樓,那里要么真有他們的領導,要么他們實施心理戰。但是這些對我已經毫無用處了。不過有個細節,需要介紹。那就是,拘禁我的過程中,無論在杭州的警察,還是在南京的警察,都和一個普通話很好的女人通話,警察們那种口气,听得出似乎那個女人是他們的上司。誰能夠是杭州和南京兩個地方警察的上司呢?

十點多了,他們要送我到看守所。我從隨身帶的箱子里,換上便服,抽下褲帶,警察們也認真幫我登記好行李和物品,填寫好清單。這個方面他們做得很好,愛護我的物品,遠遠超過這個國家愛護我的人權。

到了南京市白下區看守所,押送我來的几個警官,到里面和所長說話。一個負責檢查的警察,要我脫光衣服,說:“你來過的,知道這里的規矩,天冷,你盡快脫,我盡快為你檢查,然后盡快穿上。”這天气溫已經接近零度了。我脫光衣服,凍得發抖。那個警察很快檢查完畢,我迅速穿好衣服。站在黃線里面,等候他檢查鞋子。

那警察使勁用鉗子撕開鞋底夾層中的鐵板,足足有十分鐘。我有點心疼那雙皮鞋,它价廉物美,是2004年8月我和李國濤兄前往上海南匯區祝橋鎮附近看望顧則徐先生時候,在一家路邊的做鞋小門市里購買,四十五元人民幣,當時國濤以為買了是浪費,而我覺得實在是机會難得,后來它陪我走訪了云貴高原,大江南北,是我親密的伙伴之一。

被送到看守所后,管教警察叫帶班出去,而后要求別人先為我騰出一個被子。那被子,薄薄的,一指厚。好在我們長期這樣的生活,有了經驗:將身上的棉衣鋪在底下,側身蜷縮以防止熱量的散發,雙手護住腹部以防止寒气侵入體內,用一件內衣蓋住鼻子以下,以便自己呼出的熱气能夠溫暖自己的身體。就這樣,我安全無恙度過了五天,直到二00五年元月一日,我的姐夫從蘇北送來了足夠的衣被。

這就是我的圣誕之夜。一個公民權遭到損害的圣誕之夜。

楊天水于故鄉蘇北

2005年2月19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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