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黨大還是法大 法律絕不可淪爲統治工具

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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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導/立法會昨日下午以33票贊成、2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通過《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確立了當行政長官出缺時,補選行政長官的任期,為原任行政長官的餘下任期。不過,泛民主派議員就反對草案,認為違反《基本法》,破壞本港法治,並指責政府為求匆匆立法,罔顧立法後所衍生的問題,包括將來新行政長官的任期安排。

立法會昨日恢復辯論《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期間,共有23名議員發言,大部分是民主派議員。在辯論開始時,獨立議員陳偉業和民協的馮檢基議員都起身離席,以表達對草案的不滿。

而民主黨的何俊仁議員辯論時,引用了前中共領導人毛澤東的一段故事,講出了最高權威之下的香港,一而再、再而三的人大釋法的背後原因。

中共領導人意旨高於法

何俊仁說,當初人大副委員長喬曉陽清楚表明一定要在7月10日補選特首,這句話背後的意思就是中央不能接受新特首有5年任期,即使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或者《基本法》內有相關規定。因此,中央領導人的旨意就變成了最高權威。在這個權威之下,一切的論點都要讓路,一切的法律都要在這既定答案下,做出相應的詮釋,無論合理與否,無論有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總之一定要支持。「何來高度自治,何來法制呢?」

何俊仁接著講了一個歷史故事:中國文化大革命後,曾經有美國著名記者史諾詢問毛澤東,文革後怎樣收拾殘局。毛澤東回答說:「我現在是和尚打傘(無髮無天)。」毛澤東很坦白,就是「無法無天」。

何俊仁又介紹了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董比武的一句很著名的說話:「法律不是束縛統治者,法律是統治階層意志最高的表達與體現。」他說,中共領導人到現在依然如此。

他又說,法治的原則是「法是高於政府,高於一切的領導,高過很多重要的價值,對權力的約制,對人權的尊重,對程序的堅持」。中共領導人最近提出「依法治國」,但他們對法的理解是「工具」的意思。將法律變成一種工具:服務於統治者的意志。

何俊仁最後指出,他們強烈反對人大釋法,是因為在香港的「一國兩制」下,起碼不要讓人覺得權力就是真理。他說:「用權不一定是攬權,表面合法不一定是合乎法治。」

會上,「45條關注組」的余若薇議員亦提到,前中共管理司法部門的領導人彭真,都解答不了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律大。

支持即默許傷害法治

曾經表示對草案感到兩難的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政府就特首任期尋求人大釋法,並要求立法會通過相關法例,動機不良,即使目標是希望如期選出特首,亦不能接受,若支持法案,就是默許政府傷害法治。

另外,獨立議員鄭經翰說,香港有異於中國城市的主要地方就是堅守法治精神。他還說,法律絕對不可以妥協,法律亦絕不可能淪爲統治者的工具。他不支持草案,並批評支持草案的議員是踐踏法治精神。

而民建聯、自由黨、泛聯盟都表示支持草案,指草案提供法律基礎,可確保特首補選如期在7月舉行,為避免無了期的爭拗,有立法的需要。

民主黨的李柱銘就批評曾蔭權,在立法會審議這條重要的草案時,沒有出席會議,令人失望。至於「四五行動」的梁國雄,在發言時,就帶上《木偶奇遇記》中木偶的假鼻,暗喻有人對民主派的批評,包括指民主派「反中亂港」、「添煩添亂」及「有不可告人目的」的說法是講大話。

草案獲得三讀通過後,曾蔭權隨即向中國國務院請辭署理行政長官職位,準備參加7月10日舉行的新行政長官補選。他昨日傍晚在中區政府總部召開記者者,就辭職及參選事宜發表聲明。他辭職獲准後,財政司長唐英年接任署理行政長官,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就出任署理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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