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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將代理受害會員 聲請宣告佳姿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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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八日電)連鎖健身中心佳姿日前歇業,為數眾多的會員求償無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已受理一百多位消費者申訴,並有消費者完成民事委任手續,最晚下週由消基會代理受害會員聲請宣告佳姿破產,以期爭取一定程度的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自佳姿事件爆發至今,已受理一百四十二位消費者申訴,依消基會初步統計,申訴的消費者中,最高單人申訴金額為新台幣一百零一萬元,最低的也有七千五百元,平均每位消費者申訴金額約七萬八千多元。

消基會指出,由於佳姿財務狀況似已惡化,消費者即使可依法提起訴訟或委請消基會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對佳姿提出團體訴訟,但在佳姿已經毫無給付可能的情形下,消費者要想順利取回所繳會員費,恐怕難上加難。

消基會日前與法律學者、義務律師討論後,認為只有循著破產法的程序,向法院申請宣告佳姿破產的方式,才能有效處理佳姿留下的殘局。

李鳳翱表示,一旦法院宣佈佳姿破產成立,破產人就要完整的提出財務報告、並可由債權人組成的團體,參與討論破產人的資產應如何分配、破產人的債務如何清償。

因此,假設法院宣告佳姿破產,消基會律師將可以申訴消費者所委託的法律代理人身份,代表委託人參加破產程序中所召集的各種債權人會議,議定各種公平、合理的資產分配條件,使委託消基會的消費者,得以獲得一定程度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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