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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含咖啡因機能飲料勿混合酒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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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九日電)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指出,瑞典官方發布警告,因有民眾發生不明原因暴斃,要求民眾勿將含咖啡因的機能飲料與酒精混飲或劇烈運動後馬上飲用。消基會提醒,以咖啡因含量較高的機能飲料來看,咖啡因含量等於三至七杯咖啡的咖啡因量,食用過量咖啡因提神反而會使思考力降低。

消基會指出,一九九一年瑞典有三個民眾飲用含咖啡因的機能飲料後,發生不明原因暴斃,其中兩人是將飲料混合高酒精度的伏特加飲用,另一人則是在激烈運動後飲用機能飲料,結果發生不明原因暴斃。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說,日本機能飲料對使用年齡、一天使用量都有進行標示,並標示咖啡因含量。

在台灣,機能飲料是許多藍領階層與學生的提神飲料,根據消基會抽查國產八件樣品,有六件未標示警語與注意事項,八件樣品皆未對使用年齡限制、一天飲用量做出標示,還有一家產品的適用對象標示考試K書族、激烈運動後食用。

消基會董事盧信昌表示,根據一家廠商標示,咖啡因含量在500ppm(百萬分之一)以下,,由於一杯咖啡的咖啡因含量約70-80ppm,以機能飲料含500ppm來看,等於喝下三至七杯咖啡。


盧信昌說,一般人喝咖啡時會控制一定的量,但是機能飲料卻很可能一下子就喝下過量的咖啡因。而咖啡因對交感神經有刺激作用,造成消費者忽略身體疲勞的生理訊息,對肝腎造成傷害。

消基會表示,食品衛生標準中,飲料類衛生標準對咖啡因的規定為:對茶及可可飲料,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0ppm,咖啡因含量未超過200ppm者,得免標示含有咖啡因。

李鳳翱說,根據商品標示法規定,任何商品與健康有關,要做好注意事項說明,否則可處二至二十萬元罰鍰,主張所有含咖啡因的飲料,業者均應明確標示咖啡因含量,避免消費者攝取過量咖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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