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中共司法委員會 一香港公民的授權聲明

中國香港公民楊寧曦授權「審判中共國際司法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組建「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司法委員會」代表本人的公開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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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委員會」籌備委員會:

  鑒於:中國共產黨迫害法輪功,打擊宇宙全體生命、物質、因素生存及存在之最根本條件及宇宙全體生命、物質、因素均須無條件遵守的最根本生存及存在原則──「真、善、忍」;

  鑒於:妄圖徹底毀滅「真、善、忍」與宇宙全體生命、物質、因素為敵,犯下「反『真、善、忍』罪」和「反宇宙罪」之絕對不可赦免之萬古絕對最重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與天為敵、與人為敵、與地球萬物一切生命、物質、因素為敵,破壞地球生命及地球自然環境,對地球造成不可彌補之前所未有巨大損失,犯下『反地球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屠殺八千萬人類成員,殘害無以量計的人類生命,大規模毀滅人類傳統文化(不限於中國文化),犯下「反人類罪」的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屠殺八千萬中國人,殘害無以量計的中國人,並大規模毀滅中國傳統文化,對中國及中華民族犯下「反中國及反中華民族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對中國人民犯下「屠殺人民罪」、「奴役人民罪」、「虐待人民罪」、「迫害人民罪」、「信仰滅絕罪」、「宗教迫害罪」、「民族滅絕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掠奪社會財富罪」、「破壞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非由人民民主選舉產生卻強行於中國大陸執政,強迫中國人民接受中國共產黨統治,犯下「非法執政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未得到中國人民批准及授權而強行霸佔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位置,用非正義之手段驅逐率領中國人民抗日並取得最終抗日勝利的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並處處竊用「唯一代表中國之合法政府」,欺騙中國人民及全世界人民和政府,犯下「非法代表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未得到中國人民批准及授權而大量挪用國家、民族、社會一切資源為中國共產黨及其政權服務,犯下「非法挪用國家、民族、社會資源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利用其非法竊取之國家政權及其連帶控制的一切媒體欺騙中國人,封鎖中國人民有權知道的一切事實真相,犯下「欺騙中華民族罪」、「剝奪中華民族知情權罪」之客觀事實;

鑒於:中國共產黨利用非法竊取之政權正式承認包括與俄羅斯等國歷史上簽訂之一切不平等賣國條約,公開正式出賣中國主權和領土,犯下「出賣及背叛中國及中華民族罪」之客觀事實。

本人現在正式授權「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司法委員會」籌備委員會成立「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司法委員會」,代表本人,公開審判中國共產黨,消滅一切共產邪惡力量,捍衛人類一切正義因素,開創人類未來美好新紀元!
中國香港居民
楊寧曦
                        公元2005年6月2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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