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拯救反黑英雄許萬平

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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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現在“構建和諧社會”之類的報導,在各種媒體連篇累牘的報導。按照正話反聽的常規,這標志我們生活在極不和諧之中,而造成離和諧越來越遠的現實社會之根由,是那些貪官污吏肆無忌憚的侵奪公民合法權益,而一黨專政制度,正是他們滋生的極好溫床。

今年5月4日,重慶警方又將對“黑箱操作下的腐敗現象提出批評”的許萬平,悄悄拘留逮捕,如今進入起訴程序。這次抓許萬平,重慶警方又玩他們那套百試不爽的老套路:搜羅許萬平在網上發表的文章,斷章取義,東拼西湊幾句話,再扣以泄露國家機密或顛覆國家政權這二項定義含糊的罪名。而這二項罪名,正是他們迫害以和平方式宣傳自己觀點的自由公民的慣用方式。因為像許萬平這樣遵循做人良心行事之人,不會對社會制造任何傷害。恰恰相反,許萬平所作所為,充分顯示他是一個為國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大聲疾呼的血性男兒,並為此而蹲了十一年的鐵牢!本人雖未與許萬平見過面,隻在網上讀過幾扁他的文章,後經朋友趙昕的介紹,我對許萬平的人格有了逐步了解。重慶警方對許萬平又一次逮捕,罪名不會有什麼新創意,還是“泄露國家機密或顛覆國家政權”這二項含糊的罪名。

許萬平,僅僅因為網上發表自己的觀點,揭露黑箱操作、腐敗現象及其原因,揭露社會黑暗,履行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呼吁言論自由,反而就被剝奪了人身自由。試問,這就犯了哪門子的惡法?這就有罪了?!

其實重慶警方對許萬平的指控,明眼一看就是露洞百出,不值一駁的污陷劣作。許萬平非暴力,理性表達自己的觀點,不可能顛覆國家政權,刑法第105條第二款:釋義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應是主觀有意識的煽動他人有組織的暴力推翻政權,(實施、或預謀實施)。即使許萬平對政府和共產黨提出尖銳批評,也並非顛覆國家政權。因為許萬平的文章裡沒有煽動對象,也沒有煽動的動機,更沒有因看了許萬平的文章有人揭竿而起。對於這點重慶警方心知肚明。但他們對於許萬平這樣的草民,敢揭露黑箱操作恨之入骨。重慶警方認為讓你生存你就知足吧,你還要提出什麼訴求,你的訴求越合法,越合理,對於泰然安處的腐敗社會危害就越大,就越應該受到懲罰。他們相信有權能使鬼推磨。重慶公安局國保總隊科長李明,面對許萬平之妻陳賢英的質詢,被問得理虧詞窮,競耍起市井無賴,他說:“我就這樣辦了,你能怎麼樣……”。就這水平?!就這素質?!堂堂重慶公安局國保總隊科長李明在民主國家別說當警察科長,就是看大門都不夠格。

法律公正是社會的底線,警察應該是社會正義的化身,像李明這樣的惡警權力不受制約,沒有監督的無法無天地濫用權力,如今要想構建和諧社會,純屬痴人夢想。更可氣的是李明拍著胸膊說:“這事我負責!”這惡警還真敢開牙。現在高層大官,對“六四”鎮壓責任的事都唯恐躲閃不及。李明這綠豆芝麻官迫害民運人士後,急扯白臉的狂喊“這事我負責!”。北京有句老話,“不怕今天鬧的歡,就怕日後拉清單”。

現在許萬平的案子已經進入起訴程序,按照法律規定,律師可以介入,可以會見在押人員。中國著名的大律師高智晟先生義務為許萬平做辯護律師。可是,黑箱操作見不得陽光的重慶警方,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高智晟律師的助手溫海波律師與許萬平見面。重慶警方把“國家機密“當成萬金油,什麼違規操作都拿“國家機密”當借口搪塞。在資訊發展的今天:“國家機密”最低標准是什麼?如何界定?在重慶警方那裡成了猴皮筋,伸縮自如,如按許萬平標准來定泄露“國家機密” 罪,那建議重慶警方,把重慶互聯網關閉了,再建100座監獄裝人。

高智晟律師義務為許多像許萬平這樣的冕民做無罪辯護。去年他為北京葉國柱一案的庭審辯護詞,極為精彩,廣為傳閱,稱之為有良心的律師說出百姓心中的良心話。這次重慶警方,當然不敢讓高律師來重慶為許萬平辯護,給他們補法治課,讓他們丟臉出醜。

主持正義的高智晟律師,和仗義執言的許萬平,是黑惡勢力腐敗份子的天敵。隻有消滅了天敵,腐敗才能更加為所欲為地大搞特搞腐敗。象許萬平、胡石根、吳玉龍、劉賢斌、張林這樣為民請命的民主義士,目前隻能在高壓下,在黑牢中尋找生命的意義。

以言治罪,完全違背了國家根本憲法及我國已加入的《國際人權公約》。這次重慶警方誣告許萬平“顛覆國家政權”,隻不過又在制造一起令人不齒的現代文字獄。對許萬平先生一個人不公道,就是對每一個人不公道,對此我們不能默然視之,應該立即起來共同呼吁“釋放反黑英雄許萬平”,喚醒更多的像許萬平那樣”引刀成一塊,不負少年頭“的血性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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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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