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謀》第十五章:狠處理殃及妻孥

丁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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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五六年的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劉少奇作了個政治報告,提出:「革命的暴風雨時期已經過去了,新的生產關係已經建立起來……完備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必需使全國每一個人都明白,並且確信,只要他沒有違反法律,他的公民權就是有保障的,他就不會受任何機關和任何人的侵犯。如果有人非法地侵犯他,國家就必然地出來加入干涉。」

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這段話,所有的人都表示滿意,但是所有的人都忽略了一個問題:憲法明文規定中國是在共產黨領導之下,如果中共認為某人反對它,那麼此人是否違反了法律?劉少奇宣佈保障公民權,前提是「他沒有違反法律」。所以,這個問題不搞清,劉的話就等於白說。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的女中央常委譚惕吾在鳴放會上發言,批評共產黨帶頭違反憲法,指出上海對房產商的「改造」(實為沒收)違法。她說:「共產黨今天是想使國家長治久安呢?還是自己搗自己的亂?」「共產黨必須遵守憲法。」「不應在法律、法令之外,再發內部指示。」「指示代替法律、法令,是不可以的。」(注1:一九五七年六月六日《人民日報》)

就事論事,譚惕吾說得很對,但是仍然沒有抓住上述那個要害問題。即使是這樣,她也當上了右派。

邏輯是清楚明白的:要是中共認為某人反對它(言論上反對或者骨子裡反對),這人就是「反黨份子」,你說你不反對也不行。反黨即違法,它就要「依法」予以制裁。它從來是依法行事的。

所以,凡是說中共不依法行事,對中共按其隨時變更的「政策」處理事務的做法表示了不同意見的人,都被認為是「反黨」,都當上了「右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案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法學院院長錢端升就是一個例子。

在地方政法部門工作的法庭庭長、法官們,凡是主張依法辦案,抵制當地黨委干預的,差不多都在這時被當作右派打了下去,罪名一般是「反對黨的領導,鬧獨立王國」。而且不論黨內黨外,「一視同仁」,全抓。譬如北京市司法部門抓了八十三名右派,占司法人員總數的百分之九以上,其中包括高級法院院長,中級法院院長,司法局正、副局長,律師協會副主任等。(注2: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市司法界右派份子是怎樣進行反黨破壞活動的》第一頁。)別處如福建省司法廳廳長何公敢是右派,遼寧省司法廳正、副廳長也都是右派。檢察部門亦類似,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彭瑞林是右派。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王范也夠格當右派了,但他長期做保衛工作,一九四九年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進入北京時,車隊第一輛開路的就是他,所以只是大會「重點批判」一通,定為「右傾」,撤職了事,未扣右派帽子。後來他在文革中飲彈自殺,那是另一回事了。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法官費璐璐(女),出身豪門,早在四十年代國共內戰期間就捐過巨額財產給中共。一九五○年朝鮮戰爭爆發,她又捐了八萬多元,以後陸續將其工廠、商店全捐給了國家。這樣一位愛國者竟在一九五七年成了「反黨份子」,戴上右派帽子到農村勞動改造去了。改造了六年,她大難不死回到北京,但不久便是文革,又再次被關了四年多。(注3:見《人物》一九八七年第二期。)

安徽大學法律系一九五○年畢業的黃行,出任安徽青陽縣人民法庭庭長之後,因為見到不少只是對中共在農村實行統購統銷的政策不滿,或對合作化運動發了幾句牢騷的人被捕入獄,便指出這些人只是思想錯誤,並未觸犯法律,不應判刑監押。結果他自己就罹了難。他被宣佈成為右派之後,連見妻子一面的要求也不獲准,就被押到山區一個鐵礦「勞動改造」去了。

中共黨內有許多正派勤懇的好幹部,他們不求名利或不善人事,雖然資歷很深,但沒有進入權力機構,而集中於各級黨的監察部門。由於他們的職業便是檢查、制止各級幹部的違法行為,在各級要員看來,屬於「找岔子」,「說洩氣話」的角色,平時嫌他們礙事卻又攆不走,現在反右運動提供了一個處置他們的絕佳機會,因此各監察機構裡的右派便多得要用籮筐裝了。有的省,監察廳的機關幹部竟有百分之二、三十被打成右派。

中共中央監察部第一副部長兼黨組副書記王翰,早年是上海交通大學的學生,「九一八」事變後曾與同學赴南京請願,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共。為革命出生入死幾十年後,他於一九五四年出任中共中央監察部要職。由於他主張使用知識份子,反對老搞運動等等,又「因對一個下面幹部的劃右派問題堅持不要劃,結果在那個不許有異議的政治環境下,他自己就被劃成了右派」。隨後他被送到水利部的三門峽工程局當工人,被監督勞動。整整十六年(包括一九六六、六七年「天天挨打」的那段日子),他挺過來了,但身體已完全垮掉。廠裡怕他死在那裡,才答應由他的妻子接回北京。但作為無戶口的「黑人」,他竟找不到一間肯收留他的醫院。作家韋君宜為他作的傳這樣寫道:「受盡千辛萬苦,直至八十年代,平反了,來不及了,死去了。」(注4:《人民文學》一九八三年二月,韋君宜的文章。)寥寥數字,卻是一曲深沉的、綿綿不絕的輓歌。

作為反右的一大成果,監察機構上下一併撤銷了,從此再也沒有人能夠約束那些黨委書記們,以後的無法無天的行為也就通行無阻了。只要黨委書記們認為你在言論上、思想上,甚至「骨子裡」反黨,你就犯了法,就不受公民權保障。一九五八年正式對右派進行「處理」時,就是按這種邏輯行事的。

這「處理」,大致分幾類。今以廣西橫縣為例予以說明:

全縣右派二百九十七人,逮捕入獄五名,送勞動教養二百一十五名,撤職三十三名,開除遣送回籍十名,開除公職留用二十名,在原單位監督勞改五名,降職降薪七名,逃跑失蹤兩名。(注5:《橫縣志》一九八九年版第十五至十六頁。)

近三百名右派,除了兩名失蹤的(很可能跑到山裡自殺了)以外,全部受到了懲罰性處置。逮捕、判刑是一類,從幾年到十幾年,到槍斃,都有。按官方的說法叫做「法辦」。

應當說明,右派雖然「反黨反社會主義」,但並不等於就是「反革命」。這就是為何右派絕大多數並不坐牢的原因。然而,「反黨」和「反革命」實在也只差半步,誰也說不清兩者之間的界線。所以,你只是一名右派還是「右派加現行反革命」,送去勞教還是坐牢,就全看你命大不大,看管你的那個黨委書記喜歡在你的生死簿上打哪個鉤了。

遼寧省本溪鋼鐵公司有個副工長倪亦方,一九五二年以全優的成績從燕京大學畢業。一九五四年他曾經與蘇聯專家在工作中發生爭執,被領導認為是「頂撞」專家,免職記大過。一九五七年他又舊病復發,對領導的作風意見,於是成為「雙料份子」--右派加現行反革命,進了監獄。(注6:《了望》週刊一九八六年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九頁。)

清華大學有位來自新加坡的僑生,戴上了右派帽子、被開除學籍後,在國內孑然一身,便申請出國回家。可是當局「研究」了一年之後,竟把他投入鐵窗,背銬、腳鐐、單人禁閉、困綁吊打及苦役,沒完沒了地折磨了他整整二十年。(注7:見香港《九十年代》月刊一九九○年七月號,韌鋒《回憶「反右」期間的北京高校》。)

青海省有個撤拉族青年韓秋夫,因一篇文章被省文化局局長看中,調去《青海湖》文學月刊當編輯。他成了右派後,被抓到牢中蹲了二十三年。

一九五四年北京政法學院畢業的陳以強,反右前寫了一篇諷刺某領導幹部的短篇小說,雖未發表,卻被定為右派。他對自己戴帽一事想不通,結果問題又轉變為「現行反革命份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注8: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人民日報》中劉賓雁的文章。)

也許一九五七年的法官認為「十五」比較吉利,很多右派被判了十五年徒刑。除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女學生林希翎外,再以幾位清華大學的學生為例:張貼大字報要求中共「還政於民」的馬維琦,十五年;在校園設立「自由論壇」的趙樹范,十五年;另一位劉世廣「謀劃」成立政黨,也是十五年;寫《神.鬼.人》的孫寶琮也是十五年。(注9:同注7。)

十五年是相當長了,但同死刑相比又算從輕發落了。北京大學學生黃中奇,當上右派後被鬥爭。他而跳樓自殺,可惜沒死,結果還是要帶著傷繼續挨鬥。他憤怒得揚言要拿刀殺人。這下正中當局的意,儘管他只是說說而已,還是以「右派殺人犯」的罪名槍斃了他。二十多年後為他平反時,骨頭早不知哪裡去了。(注10:同注7。)

另一名北大學生,西方語言系一年級的顧文選才十八歲,當了右派後無處伸冤,竟天真地跑回杭州家裡找媽媽。結果他被抓回北京,判處五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他留在勞改農場「就業」,永不能回到社會。在絕望中,他設法逃到了蘇聯。
哪知蘇聯更不把他當人,克格勃像畜生似的將他裝進麻袋,弄到莫斯科審問,然後又送回遠東,引渡回國。雖然他最後是在刑場的槍口下死去的,卻總算在祖國得到了一塊安息之地。(注11:北京大學一位右派講師與本書作者的談話。他是顧文選的老師,且與顧在同一農場勞改。)

右派們既成賤民.也就動輒得咎。有相當多的人在以後數年中「轉變」為「現行反革命份子」(簡稱「現反」)而被捕入獄,甚至被槍決。在所謂「五類份子」(地主、富農、反革命份子、壞份子、右派份子)中,因為被認為有反對現政權的行為,右派受到的處置最為嚴厲。如四川重慶大學十八歲的學生李天德,被扣上帽子後同其他幾名右派學生一起勞改。其中一位雲南省籍的學生建議大家一起去他的土地肥沃、氣候溫暖的家鄉混口飯吃,不料尚未動身就被說成是「妄圖偷越國境」,一夥人成了「反革命集團」。李被判處五年徒刑,刑滿釋放後又以「反革命罪」再度判刑。但他一顆赤子之心仍未泯滅。獲自由後,他於一九七五年春,懷揣萬言書《獻國策》,跑到北京國務院接待室,要求面見四川老鄉鄧小平。結果,他當晚就進了公安局的審訊室。之後,他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後改以「反革命罪」入獄二十年。

反右高潮中,《人民日報》發文《新華社連日圍剿戴煌》(八月六日),公佈了老共產黨員、新華社記者戴煌的「右派言論」:「高級幹部違法亂紀,低級的基層幹部無法無天」,「除殺人放火外,無惡不作」,這一切「應該由中央負責」;如中央再不改變,他要喚起有良心的黨員組織「共產黨革命委員會」。

當時,共產黨只是將戴煌開除,倒沒有抓他去坐牢。可是他不知好歹,不體會這是黨對他的「寬大」,反於一九六二年寫了一份萬言書,為自己辯護,要求平反。正好毛澤東向全黨下達不得給右派平反的指令,當局立即宣佈他那封信是「進一步向黨進攻的炮彈」,將他逮捕,押送西北的勞改營去了。他這一去,整整十七年後才回家。

判刑的一般不在牢中白吃飯,多數被送到勞改營去,叫「勞改犯人」。另一類是「勞動教養」,俗稱「勞教份子」。右派大多數是「勞教」。「勞教份子」和「勞改犯」關在一處「改造」,只是待遇略有差別,每月有二、三十元生活費,自己須交伙食費。實質二者均被視為犯人,只是勞改有刑期,勞教未經審判,沒有刑期而已。

甚麼樣的人勞教」?《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上說的是:「不務正業」、「違反治安管理」、「拒絕勞動或者破壞紀律」、「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斷的無理取鬧」、等等。此外就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革命份子、反社會主義的反動份子」了。(注12: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人民日報》。)

黨的喉舌《人民日報》於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發佈社論說:「右派份子攻擊我們實行勞動教養違反憲法,這是最露骨的一種惡意攻擊。」所以,現在輪到右派份子嘗嘗無產階級專政下「勞動教養」的滋味了。

如青年作家張賢亮成了右派後,在十八年間被「勞動教養」兩次,「勞動管制」一次,外加一次「群眾專政」,一次坐牢。他在「勞教」時的一位難友原是自己單位的領導,並不是右派。由於他真誠地相信中共「在勞動教育培養」的說法,在將本單位的右派都送去「勞教」後,他覺得自己也應當接受教育、改造,於是主動申請去勞動教養。結果,他與張賢亮等真右派為伍,不久就在繁重的勞動和飢餓的折磨下死了。(注13:張賢亮《煩惱就是智慧》,《現代作家》一九八五年九月號第五十一頁。)

各地將右派送去「勞教」的時間不一,大致上是一九五八年的頭幾個月。如四川省重慶市就往長壽縣湖漁場送去了三百九十二名右派,這支隊伍的主要成份是教授、學者、工程師。同時送去的還有一百九十二名「歷史反革命」,「他們被禁錮在漁場的許多島上,與世隔絕。他們被社會所遺棄。」(注14:元工《藍幽幽的湖啊!》,《現代入家》一九八五年九月號第五十一頁。)

還有一種懲罰,既不是「勞改」,也不是「勞教」,而叫「下放勞動」,身份是「下放幹部」而不是罪人,但實際境遇與罪人毫無二致。如上海《文匯報》記者江顯良,因主張共產黨與各黨派「互相競賽」而被定為「極右份子」。本來,「極右」者都坐了牢或去了勞改營,但他卻被寬大,僅「下放」上海郊區農村勞動。不過、別的「下放幹部」有星期天,他沒有;別人八點鐘上班,他得七點就去作準備工作;別人下班了,他得留下收拾;別人下雨天不用幹活,他還得下地去「改造」。這樣年復一年地改造到一九六四年,盼不到出頭之日,他終於跳樓自殺,死時僅三十出頭。(注15:上海《文匯報》一位記者與本書作者的談話。)

另一種處理方法是「遣送回籍」。中國以農立國,幾乎每一個人都有個農村或某個縣為其「原籍」,哪怕你從未去過那裡。由於罪人太多或由於此人罪行不大,一般的處理方法便往往是「遣送回籍」。

如四川醫學院的學生李樹楠,因給院刊寫了一篇文章,建議不僅要向蘇聯,也可向英、美學習,不要將學英語看成落後而戴上「極右份子」帽子。之後批鬥會無休無止,卻又無處申訴。他請一位同情他的學院廣播站管理員(高年級學生)給他對著話筒向全校師生講話的機會,闡述自己的觀點。於是兩人一併被送去勞動教養,在荒野的大涼山勞改,配給的口糧不及常人的一半,長年在飢餓的折磨下掙扎。後來,由於「堅持反動立場」,他又被押送回雲南老家,在街道當了二十年搬運工人。(注16: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天津某設計院一位劉姓建築設計師,成了右派後,妻子同他離了婚。他被遣送原籍山東省東明縣勞動改造,在黃河故道的荒地上種瓜。同在勞改營裡服苦役相比,多少算是一種寬大。可是他窮得沒錢買被褥,只得在土炕上撒一層細沙,就算是鋪,又當了蓋。他年復一年地在地裡勞作,瓜種得出了名,當地瓜農均稱他「瓜匠」。過了二十年,天津原設計院決定為他平反而找到他時,他已得了癌症,不久於人世了。(注17:北京《當代》文學雙月刊一九八七年第一期,《「瓜匠」的墓誌銘》。)

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人去了農村而沒有吃太大的苦。安徽蒙城縣有個南京去的育種專家丁震亞,在領導「徵求意見」,鼓勵他鳴放時,對省委書記下令全省推廣旱糧田改種水稻一事發表意見道:「最好先試驗,後推廣,一個縣不宜一下子搞幾十萬畝。」這一來,他成了「反對省委第一書記」的右派份子,送到一個農村「接受監督勞動」。那村的農民不懂階級鬥爭,既不願監督他,又不願讓他勞動,只是給這位五十五歲的專家土地和助手,請他培育良種。他則慶幸有了一塊得以繼續其育種研究的新天地。

幸運者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一些。譬如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有一對年輕夫婦仇士華、蔡連珍,雙雙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物理系,雙雙成為右派,被逐出了實驗室。此時,在考古學界利用碳同位素(碳十四)測定古生物年代的技術剛開始使用了幾年,中國在這方面還是空白。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所長夏鼐找到物理所所長錢三強,指名要求將這兩位「閉著不用」的右派份子調給考古所研製用碳十四斷代的儀器。從一九五九年起,仇、蔡兩個右派份子在夏所長的保護下,用了七年的時間,終於製成了第一台碳十四斷代儀。科學院院長郭沫若也是個考古學者,他聞訊趕去,高興地對仇、蔡二位說:「你們做了一件大好事……」(注18:一九八五年九月八日至十二日《光明日報》。)

自然,絕大多數右派份子沒有這樣幸運,他們無論從政治地位上還是經濟生活上說,都成了社會的賤民。

除了前節所說「勞改」、「勞教」、判刑的之外,那些未失去人身自由,還被允許留在正常社會中的,日子也不好過。如文學教授董每戡及其妻一併上了廣州中山大學的右派榜,工資頓失,無以餬口,只好一起回到妻子老家長沙市去,依賴親友接濟為生。作為一個學者,蟄居整整二十年,沒有收入維持生計,除了未受勞改皮肉之苦外,精神痛苦並不弱一分。

有少數右派,反右後被寬大,獲準被「原單位留用」。這些雖然也在正常社會中,卻也是社會中的一群賤民。

一位一九五七年時任天津某工業設計院主任工程師的右派曾這樣告訴作家馮驥才:

「我們總共五百個知識份子,一下子打了八十八個『右派』,佔百分之十七。」「到了五七年上邊又下個命令,說所有『右派』都不准做技術工作,一律做體力勞動……每天早上工人師傅沒起床,我們『老右』就得拿桶把洗臉水放在他們門口。」

甚麼是新中國的賤民?這就是,儘管共產黨認為不把他們送到勞改營去就已經是很寬大了。

不僅右派份子們本身成了社會的賤民,連他們的家屬也低人三等,成了准賤民。如蘭州大學的陳時偉、左宗杞夫婦,二人均為留美歸來的化學博士。陳為蘭大副校長,左為化學系主任。夫婦雙雙成為右派後,孩子也陷入了絕境。女兒一九五八年高中畢業,成績為全市第一名,可是就因為父母是「階級敵人」而進不了任何一所大學。陳本人餓死在勞改營裡固然極慘,那女兒受不了打擊而終至精神失常,也成了那段黑暗歲月的犧牲品。

廣州的話劇演員章曼蘋成右派後,她的兒子陶令昌就學的上海戲劇學院要把他趕走,不說開除,卻說要他到西北去「支援邊疆」。陶不服從,只好離校。一個才念了兩年大學的青年就這樣失學又失業了。

已經學成的也要受右派父母的牽連。丁玲的兒子留學蘇聯,學的是潛艇專業。但右派的兒子無資格從事國防工業,他便被分配去搞民用船舶了。

作為右派的妻子,最痛苦的也許不是丈夫成為「反黨份子」這件事本身,而是黨的幹部要她與丈夫劃清界線離婚的壓力。

作家王若望被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柯慶施點名,成為「大右派」後,他的妻子李明也被處理。她的上海電機工業局黨委書記的職務及市委候補委員的頭銜被撤銷不說,代表黨的人還找她談話:「要麼你與他劃清界線,要麼你要王若望。」她回答:「我怎麼能不要王若望呢?」於是她被警告道:「後果你自己考慮吧!」(注19:王若望與本書作者的談詁。)她沒能「考慮」下去,瘋了。被精神病引發的一系列疾病折磨了七年後,她丟下丈夫和一堆孩子,死了。

北京的回民居住區牛街一戶人家有姐妹倆,其祖父由沙特阿拉伯遷來。姐姐黃桂琴的丈夫梁增祥是郵電部的一位工程師,本來年年都是先進工作者,被定為右派後堅持認為自己給黨提的意見是事實,無須認錯,於是被逮捕入獄。黃桂琴所在的北京公共汽車公司接著便動員她與梁離婚,說是離了婚便可入黨,還可被提拔當副股長。黃堅拒離婚,結果由幹部降為工人,被派去刷油漆了。他們的年方兩歲的女兒直到十七年後才見到被准許回到北京的父親。

妹妹黃鳳琴與丈夫劉俊卿均是共產黨員。劉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成為右派後被收押,預定半個月後送新疆勞改。黃鳳琴所在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黨小組長輪番找她談話,要她在半個月內作出選擇:「要黨還是要丈夫?」她帶著一個才幾個月的女兒,被逼得走頭無路,只好選擇黨,同丈夫離了婚。(注20:黃家姐妹的孩子與本書作者的談話。)

除了政治壓力外,由於一般右派都失去了工資,僅領得勉強維持一個人吃飯的「生活費」,不少妻子為了擺脫經濟困境而選擇了離婚。還有一些人,因為子女受歧視,為了子女的前途計而被迫與丈夫離婚。更有一些人,若不與右派丈夫離婚,自己也將面臨被「下放」的威脅,為求自保或為免孩子受苦,只得忍痛選擇離婚。

有的妻子迫於壓力與右派丈夫離了婚,卻還苦苦等著,希望有朝一日還能破鏡重圓。

一九五○年,清華大學營建系副教授高莊曾奉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設計稿製作成浮雕,經他改動定型製成的國徽浮雕比原設計更臻完善,普受好評。可是到了五五年他就因「破壞中蘇友好」、「反蘇、反人民」被迫離開北京,到江蘇宜興去搞紫沙壺工藝美術設計。五七年成了右派後,妻子便同他離了婚。他被送往勞改農場,數年後解除勞改,留場就業,仍不得返回社會。直到一九七五年他獲准回宜興時,他發現十八年來妻子竟一直在等著他,兩人由是復婚。

對右派的妻子來說,與丈夫「劃清階級界線」、一刀兩斷固然是一條出路,但對其丈夫多少是一種落井下石的行為。實際上不少妻子既拒絕接受丈夫成為社會的「敵人」這一現實,又無力抵禦社會的壓力,結果只得以自殺作為解脫,家破人亡。數不清的人間悲劇就這樣在反右的凱歌聲中撒在了中國大地上。

當然,我們的民族還有更多的堅強不屈、不向暴政低頭的婦女,在這裡是很應當為她們記上一筆的。

有一天,《人民日報》登出了一則報道,說有位女性與其右派丈夫離婚,因此光勞入黨云云。當天,文化部一位副部長把劇作家吳祖光的妻子、名演員新鳳霞叫去,讓她讀那段文字,並對她說:「你應當向她學習。」說是離了婚便可以入黨,否則便要承擔後果。新鳳霞拒絕後,女演員與部長之間有個簡短的對話:

部長:「我們要把他送到很遠的地方。」
新: 「我可以等他回來。」
「噢!你能等多久?」
「王寶釧等薛平貴等了十八年,我能等二十八年。」
「……你給我出去!」 (注21:見香港《明報月刊》一九九一年六月號吳祖光的文章。)

新鳳霞不取「黨票」而取了「後果」,於是成為「內控右派」。所以「內控」,是因為若她成為右派份子,便不能登台演戲,劇團的演出便賣不出票,要垮臺。由此新鳳霞開始了兩面人的生涯:在台上,她受不明底細的觀眾的鼓掌、喝采:下得台來則倒痰盂,掃廁所,當清潔工,算是勞改。

黃梅戲名角嚴鳳英的命運與新鳳霞差不多。她在鳴放時說過要「頭頂狀紙告到中央」一類的話,當局決定將她定為右派。材料報到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那裡,曾不予批准,說:「這算甚麼反黨呢?中央不是黨嗎?」正在此時,周恩來到安徽,指名要看嚴的戲,於是嚴被保了下來。不過她的丈夫卻因寫了一篇文章而被劃為右派,被發配到農場勞改去了。

像新鳳霞一樣,嚴鳳英也拒絕與自己的丈夫離婚。由於有周恩來、曾希聖的保護,她照舊可以演戲、拍電影,在舞台上飾演一個「女駙馬」,將古代一個奇女子扮男裝入深宮、打動公主救丈夫出冤獄的故事傳遍全國。當然,她在戲裡做的並不能在實際生活中再現。她無計將在農場勞改的丈夫營救出來,她只能淒苦地帶著孩子、侍候婆婆,度過辛酸的日子。那時,她仍然對中共一片熱忱,努力要求加入中共,並終於在一九六○年如願。但是到了一九六八年,她不堪文革中的凌辱,終於自殺。一代名優棄世而去,年僅三十七歲。

拒絕與右派丈夫離婚需要堅強,嫁給右派更需要勇氣。

北京畫家王復羊被定為右派後,被強制勞改,每月十八元工資,僅夠餬口。女友崔振國(亦為畫家)決心與之結婚,但領導警告她,如與王結婚,便將她發配大西北。崔不為所動,與王結婚,之後與王一同被「流放」到青海去了。

新華通訊社記者戴煌一九六二年被捕時,妻子早已因他是右派而與他離了婚,連兩個孩子也沒要。就在戴要被押送西北勞改營、眼看兩個孩子要成為孤兒」的前一天,一位工廠女工毅然同他結婚,以便取得合法撫養孩子的權利,此後便含辛茹苦地照那兩個孩子,直到十七年後戴獲平反回到北京。(注22:戈揚與本書作者的談話。)

嫁給右派所需要的勇氣,後人已經很難想像了。安徽省墜子劇團名演員陳元萍曾在華東地區戲曲匯演中獲一等獎,可是與已成右派的男友結婚後,就被劇團除名,成了在街頭賣大碗茶的。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像他們夫婦那種身份的被打死不知多少。為了活命,二人逃到大別山裡,隱姓埋名,流浪行乞,直到一九七九年聽說右派全部「改正」才回到人間。可是,一 年後,她那學經濟的右派丈夫又因批評其頂頭上司被斥為「反領導」。「反領導就是反黨」,他看不到希望,終於在給中共中央留下一份萬言遺書後自殺,結束了痛苦。(注23:見《了望》週刊一九八六年第三十四及三十六期。)
當女性自己也成為右派時,就需要更大的勇氣才能活下來了。

一九四九年,寧夏六盤山區第一位考上大學的女性夏蓮芳從重慶高等師範畢業,與她的新婚丈夫回到了闊別五年的家鄉。她沒守在固原縣城父母身邊,到山裡當了一名女教師。寒暑八年後,這對年輕人已決心將自己的一生獻給山裡的孩子,可是她被宣佈為「右派份子」,趕離學校;丈夫則變成「反革命」,被抓進了牢房。沒過幾個月,丈夫死在獄中,她便成了「反革命的右派寡婦」。

然而,這位女教師心裡的火並未因此而熄滅。不能當教師就當「業餘」的。她走家串戶,動員老鄉們把孩子送到她家裡,在她自家的窯洞裡讀書寫字、唱歌跳舞。她當了二十一年的業務「業餘教師」。一九七七年,她的「右派」案和前夫的「反革命」案都平反了,縣長的車子開進山村,登門慰問「夏老師」時,她只提了一個要求:「允許我當一個山村教師吧。」

中國的知識女性,也許對真理有著格外深的執著。北京大學女學生林昭可以說是個典型。她出身於一個革命的家庭。她的母親早在大革命時代就追隨胞兄參加了共產黨的革命。一九二七年四月,蔣介石發動清黨運動,屠殺共產黨人,林昭的那位時任中共江蘇省委青年部長的舅舅也從容就義。林在母親的教誨下長大,對新中國充滿了激情。她二十歲時就在《常州民報》當記者,寫了不少新聞、詩歌、散文。一九四五年,她以江蘇省最高分考取北大新聞系。鳴放時,她為費孝通的《知識份子的早春天氣》一文叫好,又聲明支持已被批判的流沙河的詩文,並在北大的「自由論壇」朗誦自己的詩《我是劍,我是火焰!》這樣,她便成了「右派份子」。

本書前面曾經提到林昭自殺一事,她自殺前曾寫下一份絕命書,抨擊歷次政治運動中用別人的血「染紅面貌的人」,詛咒「那些折磨過踐踏過我的人,讓我的影子永遠跟著他們……讓他們身上永遠染著我的血」。她自殺獲救後,被送去「勞動教養」,以後又因病遣送回上海家中。由於毛澤東在一九五八年掀起的「大躍進運動」導致了更大的災難,她與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蘭州大學下放在甘肅武山縣和天水縣勞動的十幾名右派學生,合作編印了一份刊物《星火》。刊物中《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指出:農村正在大量餓死人,這是「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直接後果。共產黨已經腐朽,需要一次革命,希望黨內的同志起來……。該刊還印了林昭的一首詩《普羅米修斯受難的一日》。這批年輕人同時又寫了意見書,擬寄給各省市的共產黨領導人,希望靠他們來修改中共的錯誤政策。但是,文章尚未寄出,《星火》第二期尚在編輯中,他們就於一九六○年九月全部被捕了。(注24:因涉此案入獄的蘭大學生何之明的回憶。原件應存於甘肅武山縣法院。)

幾年後,林昭的妹妹去探監,她用一床白被作裙子,拖曳在地,手臂上套著一塊黑布,上面用白線繡了一個「冤」字。她的頭髮留得極長,齊根紮了一條白手帕,宛如千古名劇《竇娥冤》中的那位女性。

由於不服「無產階級」對她的專政,她被認為是「抗拒」,於是原先的「二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差不多同時,同案的蘭州大學右派學生張春元及曾支持他們的武山縣委副書記杜映華,在武山縣被誣以「密謀暴動越獄」而槍決。)

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是官方法定的「勞動人民的節日」。在這一天,當局派人到林昭家中,冷冷地宣佈:「林昭已被處決。付五分錢子彈費!」林的妹妹默默地為已不在人世的姐姐付了那顆子彈的費用,母親則昏厥了過去。以後,林的父親憤而自殺,母親被戴上「歷史反革命」的帽子,憂憤而死。一個普通的中國家庭就這樣消失了。

綜觀林昭短暫的一生,她沒有做過甚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她只是在接到死刑判決書後,剖開自己的血管,留下了一份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這是一位纖弱而又堅強的江南女子留在人間的血詩,我們不妨抄錄幾句在這裡:

  將這一滴血注入祖國的血液裡;
  將這一滴向摯愛的自由獻祭。
  揩吧,擦吧,抹吧,這是血呢!
  殉難者的血跡,誰能抹得去?

(注25:上海《民主與法制》月刊一九八一年第三期第三十一頁。)

  
第十五章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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