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家族(45)—“劉備”摔子與姜太公釣魚

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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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日訊】 一九七七年二月,我是帶著我同妻子所生的長子回到大連的。能夠到大連,這裏還有一個故事。

我是從青島去的教養所,按照教養條例,是從哪裏來,回哪裏去。而我如果離開教養所的就業大隊,只有回青島。

自文革結束以後,生建八三廠的重點工作就變成了如何安撫就業人員了。凡是政治問題入勞教所的百分之百全是被迫害的。尤其是右派分子。這些人是從一九五八年以後陸續來到教養所的。除了個別保留公職的,回到了原單位外,還有大部分近二十年一直留在勞教所的就業大隊。

他們不僅不能回去,而且絕大部分妻子離婚,或父母雙亡,自己在故鄉已經沒有親人了。但是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工程技術人員或者是學校裏的教師。但在就業或勞教所裏他們是過著半啞巴的日子。

文革結束,四人幫被捕,等於是改朝換代。歷史的經驗告訴每一個人,凡是新皇帝登基總是要首先安撫民心。毛澤東死了,他的繼承人華國鋒,更不能例外。原因是共產黨建政以來冤獄、文字獄遍地皆是,人民怨聲載道。最好的破解方法只有大赦天下。

所以,從一九七七年以來,從上到下,所有黨政機關都開始忙於平反冤假錯案。不少人在此時已經陸續回去了。

但是,生建八三廠裏生産還要繼續,社會上並沒有多少人可以再無辜判處勞動教養;這樣一來,勞動力緊張就成了大問題。因此生建八三廠還不敢讓所有人都回去。

我是從一九七四年開始就強烈要求回青島的。但是,按照教養條例的規定,祖母去世,青島的弟弟不能算我的直系親屬,自然不能回青島了。

既然不能回青島,那麽我就回大連,因爲大連有我的父親、妻子和我們倆生的兒子───小健。

小健是一九七三年七月十日出生,是我的長子。

我這樣提出來當然是給八三廠領導出了一個難題了。原因是大連屬於遼寧省,跨省不好安排。其次,判我勞動教養同大連市沒有任何關係。更何況大連也是沿海城市。不是回沿海城市不行,而且凡是政治問題的人,沿海大城市是不收的。這是毛澤東爲了備戰的需要!

不管怎麽說,我一個小時都不願在生建八三廠待下去。不願再過這種非人的生活。

於是想出了一個方法。

一九七六年夏,我的探親假並沒有回大連,而是妻子帶著孩子到了青島,我也從王村回了青島。

我們三人一同住到了王氏祖籍台西緯三路一號。小健三歲了,長了一頭卷頭髮,生的眉清目秀,非常讓人喜愛。

我在青島一共住了六天,就一個人帶著小健回到了生建八三廠。

生建八三廠是一個以男就業人員爲主體的勞改企業,根本沒有托兒所。一個只有三歲的孩子帶在我身邊是無法幹好活的。

而且,爺爺、媽媽不在身邊,孩子只有哭的權力。孩子一哭,就業人員就跟著流眼淚。誰沒有家,誰還沒有親人?

我在蘇理莊炭精棒廠幹的是壓型工。即:用瀝青同矽粉攪拌在一塊,然後用液壓機壓擠成一支支的矽炭管,烘乾成型的。一支矽炭管在市面上是一百元以上,即便如此高的價格仍然供不應求。

三歲的孩子並不知道矽炭管是幹什麽的,更不知道油壓機的危險。帶到車間,我只防備他靠近油壓機,至於矽炭管,對不起我管不了那麽多了。孩子只要不跑出車間就可以。

這樣一來,剛壓成型的矽炭管孩子一推,就像多米諾骨牌效應一樣一個碰一個地按順序地倒了。孩子感到好玩,也就笑了。大家都在幹活,誰也管不了孩子。

這樣一來,就業人員就把事情反映上去了。管教幹部立刻把我叫到辦公室。我當然是把孩子帶到辦公室的。找我談話的是原來西寶山的田隊長。

應該說田隊長是所有幹部當中最有人情的幹部,年齡比我小一歲。他的父親是山東省公安廳的一名高級幹部,文革中吃了不少苦,所以對我們這些因“破壞文化大革命”而進來的人還是比較能理解的。

“你帶著孩子怎麽幹活!”他問。

我流著眼淚回答說:“老婆也要工作,而且是既要工作,又要帶孩子,我掙的錢還不夠孩子用的。她一氣之下,提出要離婚,把孩子一扔,自己回大連去了。你說,我該怎麽辦?!”

“關於你回大連的事,我們一定給你辦理!至於你老婆方面,只有你自己去做工作。孩子還是應該送回去。這樣影響太不好了。”

我接著說:“如果大家把孩子帶來,成立個托兒所,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你還嫌教養所不亂嗎?!別以爲我不知道你們夫妻二人唱的什麽戲!你老婆是劉備摔孩子,你是姜太公釣魚。”他頓了頓接著說:“王天增,事情到我這裏爲止,你趕快送回去,我保證給你辦理回大連的事情!”

“送回去是可以,但是我保證不了她親自送回來。”我說。

“我讓你送回去,你就送回去。如果她直接送來。由八三廠領導出面解決!”他說:“她要是直接送來,她和孩子一哭一鬧,也許你的事情還真解決了。不過你自己帶來是人都會想到你唱的什麽戲!”

他取出了煙,也給了我一支,接著說:“你這樣做不怕起到相反的作用嗎?我保證下次去東北出差就給你辦!”

在當時的公安系統,對待就業人員回鄉的問題是首先要看你所要回的地方公安機關接受還是不接受。如果當地不收,就是把戶口糧食關係交給你,你也無法回去落戶。當然,公安系統是從中央到地方都是統一領導的,對於特殊情況,中央一個安置令,你地方上不收也得收,而且還要安置得當!

對於田隊長我是很相信的。許多回不去的人都是經過他而順利辦理回去的。

我把孩子送回了青島。這時,妻子已於我走後第二天回到了大連。大姑問明白我帶孩子去生建八廠的經過後,對我說:“孩子別送回大連了,已經三歲的孩子,不會太費事。你把他交給我。如果那邊再不讓你回家,你當天來當天就把孩子帶回淄博!”

我想了想,也只有這樣辦理了。這時,我的大姐也從石家莊調回了青島。大姐、偉偉都支援如此辦。於是,我在青島又住了幾天,休完探親假後我就一個人回到了生建八三廠。

果然,田隊長說話算話。我一送孩子走,他就直接找到生建八三廠總部,向領導反映情況了。

他反映說:“大人有錯誤,孩子沒有錯誤。不讓人家夫妻團聚,老婆當然有意見。既要上班工作,又要照顧孩子,人家不提離婚才怪呢!而且有王天增這麽一帶頭,八三廠的就業人員中有孩子的都照著做了,豈不是還真的要成立托兒所不成?!”

總部接受了他的意見。從十月份開始,由隊長三次去東北,最後一次是從遼寧省公安廳取回了批文,強迫大連市公安局接受的。這時,已是一九七七年一月份了。

這一切,我當時一點也不知道。元旦一過,我就申請中國新年去大連探望父親和孩子的探親假。田隊長把我又叫了去:“今年探親假無論批誰就是不批你!”

“爲什麽?”我問。

“話不能跟你明說,但我可以告訴你,是好事,千萬別著急!這幾天你一定要好好表現,千萬千萬別出問題!”

我當然能理解他話中的意思了。在二月二十日下午,大隊指導員把我叫到隊部,對我說:“你的事情田隊長三次大連,兩次瀋陽,費了半年多時間,終於給你辦成了。你是所有就業人員中最難安派的一個。你現在可以到大隊部會計室去領你的安家費,安心地回家了。”說完後,他把我的戶口和糧食關係交到了我的手中。

安家費一共八十元,車、船、旅館費按二十元計,加上二月份的工資,一共一百三十元。我領出錢來,當天即買了車票去了青島。

到青島後,我先去問明白德增被遣返的地址,然後到壽光見到了德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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