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中國司法成恐怖來源?

【大紀元9月23日訊】中國警察對嫌疑犯酷刑逼供,製造出一例例冤假錯案, 據紐約時報9月21日報道, 今年就揭露了12例,司法部7月份聲稱, 前12個月有4,645 個犯罪嫌疑犯遭受到人權侵害, 包括偵查期間的酷刑。報道評論說,中共的生存比任何時候更需要有一個可信的法制系統,它需要法律檢查腐敗, 因為腐敗已危機到它的生存合法性。同時,中共無法解決法律學的根本問題: 共產黨產生法規還是它被法律所治? 受害者聲稱,在警察、檢察官和法院之間企圖維護穩定的政治動機和陰謀,已使法律成為普通人民的恐怖來源。

報道披露,在河南省安陽縣警察局,已經三天三夜了, 警察反扭著秦嚴宏(音Qin Yanhong) 的胳膊,把他的膝蓋擠入一個鋒利的金屬框架, 每當他睡著踢他的肚子。痛苦是這樣強烈, 以致他落下大滴的汗水在地板上形成水坑。

到第四天, 他被制服了。他們問,”她的褲子是什麼顏色?”。他喘著氣說,”黑色,”, 立刻頭後遭一重擊。他哭泣著,”紅色”, 得到另一拳打。他冒險說,”藍色”。擊打停止了。

這位秦先生是中國中部河南省的一名35歲的鋼鐵廠工人, 他回憶在審訊室的黑暗中,如何摸索著演繹出”正確”的強姦和謀殺的細節, 結束了警察對他的酷刑和提供了他們要求的供詞。 僅憑這個供詞, 檢察官控告了秦先生。法官判他死刑。他今天還活著,是由於意外的命運轉折。

報道指出,中國司法審判迅速但不準確。邢事調查幾乎總以定罪結束。檢察官幾乎從未丟失案例來審判。但最近揭露的錯判,象秦先生的案例,暴露了司法系統嚴重的缺陷,它經常更符合政治領導人的意圖而不是法律。

秦先生在死囚牢時寫信給他的家庭聲稱, 公安系統是專政的產品,警察使用專橫手段對待任何抵抗他們的人。普通人沒有辦法保護自己。

報道評論說,中國的共產黨的生存比任何時候更取決於它是否能夠產生可信的法制系統。黨需要法律檢查腐敗, 而腐敗已危機到它的生存合法性。當局解決對社會不滿的問題是要人們轉向法院, 而不是走向街頭。自從1989 年的民主運動, 人們對社會的不滿使國家比任何時候都不穩定。

換句話說, 法律已成為中國一黨制下努力現代化的前線。今年揭露出來的秦先生遭到的迫害和相似的誤判,暗示中國陷於法律學的一個根本問題: 官員服從法律, 還是法律服從官員? 或者以其它方式, 共產黨產生法規還是它被法律所治?

報道指出,在鄧小平宣稱中國經濟改革開始以後的27年, “國家必須依靠法律” ,共產黨意識到它無法有效地治理興旺的市場經濟,除非人們相信法律。成千上萬的新律師、更有力量的法院,和由西方啟發的強烈呼聲,要求保護物產, 強制執行合同和限制警察權力。

不滿的農民, 被遷移的都市房主,和最近富裕的企業家,要求當局尊重憲法給予的權利,而個這權利長期被作為概念對待。甚至在系統裡面,一些警察、檢察官和法官設法制定法律,使其成為更獨立的力量。

報道說,但轉折是艱巨的, 以及結果仍然不可預測。北京在法律上劃清界線,既對高級官員或重要政府機構要迴避。法院很少傾向於政治抗議者,甚至在企業案件, 政治影響經常證明起決定性作用。

報道指出,刑事訴訟法是造成不滿的最大挑戰和最直接的來源。警察和法院仍然主要依靠審判前的招供,和敷衍塞責的法院行動來解決刑事案件,而不是西方傳統的分析法庭證據,並通過法庭審問和爭辯確定犯罪。

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禁止酷刑,和要求法官考慮在嫌疑犯供認之外的證據。但律師和法律學者說, 司法系統中的強迫招供依然是地方病,他們面臨著不惜任何代價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

報道表示,秦先生,他的家庭成員和幫助他的人認為,這個案件說明,在警察、檢察官和法院之間的這種維護穩定的政治動機和陰謀,已使法律成為普通人民的恐怖來源,而這些普通人又缺乏權力或金錢來保護自己。

報道還給出秦嚴宏案件的詳細過程和類似的案件,說明官員們只關注自己的陞遷,寧可置法律, 嫌疑犯的權利和生命而不顧:

嫌疑犯調查

1998年8月3日下午, 一名30歲的農村婦女賈海容(音Jia Hairong),在安陽東皋平(Donggaoping )村莊她的家庭農場中發現被強姦和謀殺, 警察在現場發現了塑料鬧鐘和剃鬚刀。他們確定, 這兩個東西是兇手在攻擊之前從附近的家庭竊取的。

法院文件沒有寫清楚兇手物證。反而, 警察依據在東皋平村莊東邊一英哩的芹小屯(Qinxiaotun )村莊戶外玩耍的三個孩子所說, 他們看見住在芹小屯村的秦先生, 下午從東皋平的方向走來。8月4日午夜, 四名官員從鋼鐵廠帶走秦先生。

秦始終不知道為什麼被扣留,探員沈軍(Shen Jun)說在調查鬧鐘的偷竊,並說秦的指印符合那個被發現的時鐘。秦先生回憶,沈說這是一個便宜的小鬧鐘,沒有理由說謊。然後秦承認了,以為可以放他回家。

結果,沈組織了四個隊,每隊二位警察三天三夜輪番審問秦先生。審問迅速變為酷刑,做”老虎凳”,架”噴氣式”,不准睡覺,他描述為刺骨的痛苦, 感覺神智不清。

終於, 按照指定,對於竊取的鬧鐘顏色, 他猜測: “白色。” 官員重擊他的頭和再要求, “時鐘是什麼顏色?” “紅色,” 他提供, 但他得到另一重擊。然後他說, “綠色。” 重擊停止了。

很快, 沈先生告訴秦 ,他偷竊的鬧鐘證明他殺害了賈女士。他說, 警察現在有所有證據,但秦必須充分地合作避免最苛刻的處罰。仍然發昏, 秦先生冒險猜測每個問題: 她穿著短褲或長褲? 他扼殺她用手或繩索? 等等,直到他被允許睡覺。

在他八個月的拘捕和審判期間, 秦先生寫了一系列痛苦的信給家裡, 敦促他的家庭不要相信指控。 “每個供認的詞都是笑話,” 他1999年初寫給他的大哥。”到今天, 我既不知道死者什麼樣, 也不知道她的褲子顏色。”

堅決定罪

在拘留中, 秦先生研究了刑事訴訟法。他的信件援引了許多他認為有助於為自己辯護的段落。例如,法律中的38條:禁止提取供詞通過酷刑和陰謀;46條: 1996修正的犯罪程序法律宣稱, “口頭坦白” 不是判罪的充足依據;12條要求:嫌疑犯必須被假定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

秦的憤怒說服了他的大哥, 秦嚴清(音Qin Yanqing)不停的遊說,請求在安陽和鄭州法律官員重審案件,並為旅行和律師費耗盡了家庭儲款。他甚至尋找沈先生,但沈表達了不動搖的信念。他聲稱,以賭20年的領導經驗作為保證,如果秦嚴宏沒有犯罪, 他將接受處罰。

當1999年4月開始審判時, 秦的親戚和村民近50人到安陽為秦作證。但3位法官的小組命令關閉審判,並排除他們在法庭之外。

這個起訴沒有證人, 法官阻止秦找任何人。當場秦先生激動地撤回了他的招供。他的律師爭辯說, 這個完全取決於招供的起訴應該無效。但審判在午餐前結束。

六個月以後, 一個法官拜訪監獄裡的秦先生,並告訴他判決書: 秦先生犯強姦和謀殺罪, 將被執行死刑。秦先生有權利上訴。

秦被關押在擁有15人的死囚牢中,他說, 2年中有12個同室囚犯在凌晨被警衛帶走執行槍決。他逃脫了那個命運,不是由於他的呼籲, 或新的DNA證據, 而是意外的好運,也許算作是奇跡。

2001年1月的一天, 一位退休軍人袁求復(音Yuan﹒Qiufu) 走入離安陽不遠的臨州(Linzhou)警察局, 並告訴官員, 他強姦, 搶奪和扼殺18名婦女。他提供了殺害狂暴行的長篇細節,包括準確的說明如何強姦和謀殺賈女士,還偷竊了一個綠色鬧鐘。

假案敗露 消除’負作用’

連環殺手袁謀殺賈女士的消息在安陽官員中引起震動。但秦的家庭和一位基於北京的調查員認為,他們只關心對秦先生非法的拘捕、起訴和定罪,可能有損於他們的前程。這些官員的反應是壓制新信息,和繼續關押秦先生在死囚牢。

這位請求匿名的調查員說,負責袁案的臨州當局和負責監禁秦的安陽官員秘密協商,準備指控袁謀殺17人而不是18人, 並繼續保留對秦的定罪。

秦的大哥說,他們說,如果釋放秦, 20位官員會受罰,但如果秦被關押執行, 只有一人受苦。這個協議進行了一年多,直到臨州的官員對一位全國法律事務出版社的記者開玩笑的談論此事之後,才揭露出來。雖然這個記者對此沒有發表一篇文章, 但他警告了安排調查的首都當局。

2002年5月, 省級法院調查決定, 應該釋放秦先生,並安排他住宿在一個旅館。安陽縣警察組織了宴會為他慶賀。但秦先生說,當回到房間, 他難以自制的不斷哭泣。

在他釋放後幾天, 秦先生去縣警察局見沈先生。沈從一個會議中衝出來招呼他, 握手和大方地道歉。他們談判了幾個月關於如何賠償,地方政府最終同意支付35,000元,賠償對他的四年監禁和錯誤指控所造成的傷害。 但條件是,秦先生必須同意不對新聞媒體談論此事,和不向高層負責人要更多金錢。

秦最初接受了那些條件。但今年, 他打破了承諾因為當局拒絕證明他完全無罪。他說,他們希望能使這案件的影響消失而沒有負作用,並對任何參與的人都沒有影響。

最近一次,當秦拜訪警察迫切要求全部賠償時, 他發現, 沈先生已從偵探小組負責人提升為安陽縣代理警察局長。

‘時來運轉’

在這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 這樣明確的昭雪並不是經常的。但今年就有12個相似的’時來運轉’的案例被揭露出來。

例如, 去年5月, 湖北省一名39 歲的前治安警衛石相林(音She Xianglin),因謀殺妻子判罪服刑11 年後, 妻子回來探望他,當局因此釋放了他。石的妻子1994 年離家出走到外省再婚。警察當年判定, 他們發現的屍體一定是石的妻子,並且石一定殺害了她。

在6月, 陝西省一個30歲的民工因去年交代殺害一個男孩,並投他入黃河而被監管。在這個男孩回家之後,他從監管釋放。男孩已移居到城市找到工作。

在7月, 雲南省三名警官拷問一個人,使他承認殺害了一名妓女。結果這個人2002年因謀殺罪安排了審判,就在這時,其他人承認了犯罪。

據官方統計有大量的逼供誤判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司法部在7月份說, 前12個月有4,645 個犯罪嫌疑犯遭受到人權侵害, 包括在偵查期間的酷刑。

高層官員期望改進犯罪規程。一些法律學者說,正在研究準備賦予嫌疑犯權力,既在審訊期間允許律師出席。但遭到警察堅決反對。

一位在雲南的辯護律師和前政府檢察官李賓(音Li Bin)認為,這是體制性的問題,在中國組織嚴密的政治體制中, 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通常更注意維護社會秩序,而不關注拷打嫌疑犯, 並且設定司法系統是為了保護政府當局,而不是保護嫌疑犯的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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