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譴責中國令河南商報停刊

【大紀元9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大衛2005年9月28日華盛頓報導)總部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勒令河南商報停刊檢查。保護記者委員會指出,河南商報是由於報導當地官員賄賂記者、讓他們不要報導一起煤礦事故,而遭到中國當局處份的。

*保護記者委員會:應收回停刊令*

美聯社星期三援引河南商報職員的話說,當局下令禁止他們的報紙在9月17號到10月16號期間發行。

保護記者委員會說,中國當局做出這項處份是因為河南商報於8月19號報導了一起有關礦難的消息。保護記者委員會說,這起發生於7月31號的煤礦淹水事故,迄今沒有被正式披露。但是河南商報在報導裡表示,有數目不詳的礦工被淹死或受傷。

保護記者委員會說,除了河南商報遭到一個月的停刊處份外,該報的一名記者和編輯也遭到停職處份,河南商報的顧問馬雲龍被迫辭職。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地區協調人瓊斯女士說:「我們對中國當局僅僅因為一家報紙報導了當局掩蓋礦難真相,就責令他們停刊一個月,感到憤怒。我們認為,這項停刊的命令應該收回,被停職的記者和編輯也應該被准許恢復工作。」

*花20萬元封口費*

保護記者委員會指出,河南商報還在報導中詳細敘述了這起煤礦事故發生後當地官員企圖賄賂記者、給記者發放所謂的「封口費」的情況。河南商報的一位記者說,他兩次前往採訪,共得到1千元的封口費,但是他把這筆錢交給了報社。河南商報的報導發表後,先後有500多自稱「記者」的人前往「採訪」並領取「封口費」。當地官員為了壓制這樁煤礦事故的消息不至外洩,總共花費了大約20元萬人民幣。

*河南商報記者:有採訪錄音帶*

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中國當局處份河南商報的理由是,他們做了「不實的報導」。但是河南商報的記者告訴香港南華早報:「這個故事是真實的。我有採訪錄音帶。但是我卻遭到政府當局問話。這是非常敏感的。我希望你瞭解,我無法再對你提供更多的信息。」

*保護記者委員會:中國媒體有進步*

儘管如此,保護記者委員會的亞洲地區協調人瓊斯女士說,中國媒體在深入報導貪污腐敗、犯罪和礦難等方面,還是比過去有所進步。

她說:「對腐敗、犯罪以及礦難等方面的調查報導,我相信你可以看得出中國有很大進步。但不幸的是,許多情況下,中國當局,不論是地方還是中央,還是試圖壓制新聞自由。」

*中國大使館:中國提倡新聞自由*

針對這件事,中國駐美大使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他沒有聽說過這件事,但是他認為中國是個維護新聞自由的國家。

他說:「我沒有聽說過這件事,但是我要強調,中國是個新聞自由的國家,中國有成千上萬的媒體在正常運作,有傳統媒體,有電子媒體,他們都是在法律的範圍內正常運作。中國政府也是提倡新聞自由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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