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院頒令提供侵權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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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7日訊】26日高等法院頒令4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向唱片公司披露22個涉嫌侵犯版權以點對點技術,非法上下載歌曲的網民資料。原訴人國際唱片業協會計劃新年後向侵權網民索償,會參考外國例子,每人索償約3,000美元(約24,000港元),確實金額稍後公佈。

昨日高等法院頒令4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包括香港寬頻、和記環球電訊、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必須在10天內向國際唱片業協會旗下7家唱片公司提供22個涉嫌利用點對點技術,上下載未經授權歌曲的網民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居住地址,以便協會向他們採取民事訴訟索償,而有關資料只能用於訴訟。

法官於書面判詞中指出,唱片公司要追查網上涉嫌侵權活動,只能取得有關人士的IP地址,有關IP地址只能夠透過網絡供應商取得。

國際唱片業協會歡迎裁決,認為是保障電子產權踏出一步,協會將會對侵權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協會又指出,向每名侵權者索償,主要是為了達到阻嚇及教育目的,如果侵權者提出庭外和解,協會將積極考慮。

國際唱片業協會於去年11月派出調查員,抽樣調查11月3日、7日及10日3天內,在特定時段內使用點對點軟件WinMX上載及下載音樂的網民,發現了22個網際網絡通訊協定地址(IP地址),提供最多逾千首以供下載的歌曲,部分更是未出版歌曲,調查員根據IP地址鎖定這批網民,進行民事訴訟索償。

原訴人遂要求法庭頒令,要求網絡商提供使用這22個IP地址的網民全名、郵寄地址及身份證號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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