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要求聘請海外人權律師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10月9日訊】(希望之聲記者餘音報導)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中領館前抗議案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上訴庭和初等法庭進行。由於代表律師拉維因病住院不能出庭,被告學員提出延期審理申請,兩庭最終分別同意將審訊延期至十月中旬,具體開庭日期將在以後的審前會議上進一步確定。

法輪功學員在初等法庭提出,如果代表律師拉維最終無法代理此案,他們要求聘請海外律師代表他們。控方律師(檢察官)夏宏俊反對辯方的這一申請,法官未作答覆。 連接收聽

本案的第一輪審訊在八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在新加坡首次開庭。由於控方證人黃耀宗拒絕承認中共迫害法輪功確為事實,控方律師夏宏俊和初庭法官西瓦尚慕根也拒絕接受辯方的重要證據 ——列有大量迫害案例的「二零零四年聯合國調查報告」,辯方在初庭審訊中途向高等法庭提出刑事法動議(Criminal Motion)。新加坡高等法庭於八月三十一日為這一刑事動議進行聽證,高庭法官駁回辯方申請。辯方繼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動議,上訴庭聽證定於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進行,初庭審訊則定於九月二十五日下午進行。

這次九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的初庭辯論中,兩位被告學員黃才華和余文忠都提出如拉維最終不適合出庭,他們考慮聘請海外律師為他們辯護。黃才華女士說,在新加坡很難再找到像拉維這樣的人權律師。但是這個案件不簡單,我們需要律師代表。很多海外律師都瞭解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有些還親自參與調查,申請他們做辯護律師會有利於維護我們的權利。

對於黃才華多次提出的上述申請,初庭法官西瓦尚慕根(Siva Shanmugam)均未作任何回應,控方律師夏宏俊則分別在二十六日上、下午兩次表示反對。他的反對理由是,「據報道黃女士曾在聯合國(會議上)發言,我認為她有足夠的能力為自己辯護」。

國際正義司法協會理事朱婉琪律師旁聽了二十六日的庭審,對於控方律師的這一陳述她表示:「新加坡的檢察官竟然會向法庭說,被告的法輪功學員可以到聯合國發表(揭露)新加坡政府迫害法輪功的言論,為什麼不能夠在法庭上自辯?我想一個學過法律的人都清楚,到聯合國講述自己所遭遇的迫害,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是兩回事,後者更需要運用法律知識和辯護技巧維護自己的權利。對檢察官在法庭上做出的如此陳訴,我感到非常驚訝。」

新加坡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王宇一博士也認為主控官的話很不恰當,她說:「一個人有沒有能力自辨和他有沒有權利這樣作是兩回事。不能因為黃才華到聯合國發了言,就因此喪失聘請律師的權利。在法廷上我們聽到主控官夏宏俊先生連續兩次都提到這個問題,我們就覺得很吃驚,說明他頭腦中對刑事案的被告聘請律師辨護的權利相當的漠視。」

王宇一併指出:「以當地的一些情況為例,新加坡政要中有科班律師,不是律師出身的總理部長也都能在群眾大會上演講,但這些人在處理法庭審訊時都聘請代表律師。黃才華作為刑事案被告理應受到更多保護。檢察官這裡犯了對不同當事人採取不同標準的錯誤。」

朱婉琪律師呼籲國際人權社會繼續觀察瞭解這個案件,希望全世界關注被迫害的人權案件的律師、政府、人權界不要忘記在中國以外的地方在新加坡利用無理起訴的方式剝奪法輪功學員信仰的自由、集會結社的自由。她說:(錄音)“在法廷程序的過程當中我們希望新加坡政府不要再主動參與迫害,尤其是不要再利用所謂法律的工具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全世界都在看著新加坡。

據明慧網九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二日的報道,本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日內瓦召開會議期間,多次遭遇新加坡當局無理起訴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女士向大會介紹了法輪功在中國所遭受的殘酷迫害,以及在新加坡所遭遇的鮮為人知的歧視和迫害,尤其是去年她和程呂金女士在新加坡女子監獄中為抗議當局的無理對待,絕食抗議,卻遭到強行灌食和當局威脅的經歷。黃才華的發言以及其後新加坡政府代表的辯解引起與會者的極大關注,許多代表在會後主動接觸新加坡學員瞭解更多情況。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閃畫:大陸法輪功學員中秋恭賀創始人
聯合市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  釋放高智晟
老紅軍遺孀代表全家向法輪功創始人問好
全體多倫多法輪功學員恭祝師尊中秋快樂!
紀元商城
這種肥皂不會耗損 永遠陪伴你
每日更新:春天裡的素色清道夫 不知疲倦
這種杯子為何如此火爆 加州女子偷65個被捕
這些亞馬遜好物 讓你生活品質大提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