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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駐友邦外館 將廣設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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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台外交部長黃志芳在就任後首度舉行的部務會議上提出改革方案,未來將在邦交國大使館廣設「公使」級主管,襄助大使、充實外交戰力,已指示人事處及研究設計委員會研究相關配套措施,未來精簡瘦身的外館人力可望轉任邦交國擔任公使。

此外,他也仿效軍方作法,提出外交官「為誰而戰,為何而戰」的看法,期勉外交人員秉持「抵抗強權,全力維護自由民主體制決心」的使命感,在前線為台灣打拚作戰。

據了解,「公使」一職在外交部已逐漸減少,目前派駐各地外館中,僅我駐世界貿易組織(WTO )代表團設有兩名公使,分別由鄧振中與廖勝砲X任。另現任駐美副代表高碩泰曾任我駐WTO公使,現任駐泰代表鄭博久曾任我駐馬其頓公使。

黃志芳表示,會做此調整,主要是因為觀察各國駐台人員,發現年輕化趨勢相當明顯,有些不過三十出頭,就已經擔任副代表。反觀我國,大使不在或出外開會,就只能由政治參事代理,面對中國挖我牆腳日亟,應讓公使發揮身分優勢,在對外接洽時也能比較順利。

他認為年輕的外交官如果享有崇高的榮譽與頭銜,當然會促使他們富有衝勁、積極任事,因此不應講究「論資排輩」。他也指示人事處,研究把二十五個駐外大使館的公使職缺補足。

新聞辭典/公使 具副大使性質外交官

「公使」一職屬駐外外交職銜,位階僅次於大使,目前各國通常只在關係密切、業務量龐大的國家設置公使,以分擔大使館與大使業務。

此外,也有兩國因界定彼此關係之故,僅同意互派公使而不派大使。例如過去我國與馬其頓建交時,即因馬其頓內部問題,我方僅派公使。在外交上,派遣層級的提升或降低也可反映兩國關係的冷熱。

台灣自一九七○年代以降,重要國家紛紛斷交,致使這些斷交國大使館變為代表處,大使改為代表,公使也轉為副代表。

大使(Ambassador )與公使(Minister )的區別可追溯自歐洲封建時代。當時大使與公使雖然都是派駐他國、代表國家的外交官,但大使不僅代表國家,還代表國王,因此較公使更受重視。其區別類似今天的特任全權大使與一般政務大使。後來隨歷史演進,現代國家都互派大使,公使則演變成具有「副大使」性質的外交官。

(記者王平宇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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