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滄州警察比當年日軍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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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訊】日本當年侵華的許多老兵,幾乎都對過去在華所犯下的難以啟齒的罪行痛悔不已,紛紛公開的向世界訴說60年前一些鮮為人知的罪行,最令人震驚的是一個老兵說:“在那個地方強奸,強奸完後就殺了,頭也給砍下來了,當時沒有肉吃,讓吃這個肉,大家也都很高興就吃了,因為已經半個月以上沒有吃過肉了。感覺比豬肉好吃。”

雖然日本過去侵華所制造的這些這不堪回首、慘不忍睹的過去,會遭到世界上每一位珍愛生命 的極大憤慨和最為嚴厲的譴責,中國人民永遠也不能忘記日本人曾給中國和世界人民所留下的巨大創傷和恥辱。但是,知恥(罪)者近乎勇。做為一個普通的日本人,能夠勇於承擔這個責任,特別是在日本的現政府和右翼勢力妄圖篡改歷史,並且為過去的罪行圖脂抹粉的情況下,人性、良知復蘇並敢於自揭其醜,不能不說是令人肅然起敬的一個亮點,況且,那場戰爭畢竟是在政府的意志和操縱之下發生的。

而真正讓人感到沉重不能容忍的是,在結束了那場罪惡的戰爭半個多世紀的今天,滄州的一些被譽為“人民保護神”和“正義化身”的警察,卻制造出一起起令人毛骨聳然、駭人聽聞的冤案。

96年滄州發生一起特大殺人案,一對即將成婚的青年殘遭殺害並肢解,六天後滄州各大媒體都爭相報道破獲此案。我對所抓獲的兩名犯罪嫌疑人表示極大的懷疑,經過進行詳細的調查和推敲,我認定是一起天大的冤案,於是我向市、省最高領導反映杳無音信,又於98年1月23日向中央電視台、南方周末以及江澤民寄去我數萬字的情況匯編。

滄州有關部門接到公安部和省廳嚴厲督辦此案的命令後,不是積極的糾正這起錯案,卻為了掩蓋事實真相的罪惡目地而阻止我進京告狀,於98年中央召開十五大期間對我進行非法的24小時的監視居住。

由於此案在上級部門的督促之下沒有立即得到糾正,造成受害人的母親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兩位無辜的“殺人犯”在關押了近四年之後,於99年先後無罪釋放。

發生在滄州的這起特大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無罪釋放,沒有演繹成為聶樹斌、佘祥林(制造佘冤案的潘某在接收審查期間自殺身亡)、李久明、滕興善,等等等等的悲劇發生,足以証明我向上級反映的問題屬實。

然而,那些制造滄州有史以來最大冤案的警察老爺們,沒有對我有一絲一毫的感激之情,也就罷了,卻反其道而行之,在2001年北京召開兩會期間,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再次將我逮捕歸案!搜查時沒有搜查証,扣押電腦等物品沒有扣押憑証,釋放時沒有開具釋放証明。

2002年北京召開十六大前兩天,又以同樣的罪名將我逮捕關押,更為讓人不能容忍的是,辦案的警察在詢問我時,對我給有關部門反映這起冤案大加斥責。所扣押的兩台電腦等物品至今未歸還。

我為被打入死牢無辜百姓喊冤的行為理應受到政府、社會和各界的肯定、鼓勵和表彰,至少糾正了這起冤案,從而避免了佘祥林冤案曝光後,承辦冤案的警察潘某自殺身亡,然而,由此卻如同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一樣,由警察老爺們導演的更大的迫害接踵而至,一波高過一波,達到了無孔不入和無以復加的地步。

我上小學的兒子和妻子經常的受到警察的騷擾,致使兒子學習急劇下降,愛人被原單位辭退;我經常的遭到非法傳喚和騷擾,即使在網吧也逃脫不了騷擾。由於警察們到強制網吧不允許我上網,致使滄州所有的網吧都拒絕我上網;我的主頁被封,信箱打不開,在電腦上打的文章不翼而飛,就連一些微薄的匯款支票也被無端的扣押;北京每次召開全國性的會議和中央領導來滄州視察,我都受到嚴密的監視居住和跟蹤,即使是在2005年初北京召開兩會期間,盡職盡責的警察老爺們也還不辭辛苦的前來“站崗”!

滄州的少數警察老爺們,顯然藉我為民請命之口,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呀!更為令人憤慨的是,我在遭受這十二年的殘酷迫害期間,曾多次甚至幾十次的到區、市、省、中央各個職能部門上訪,我們全家也曾先後近十次的給擔任國家最高領導人去信和在網絡上發表公開信,然而上級部門的視而不見聽之任之,無疑起到了包庇、縱容、助長了滄州的黑惡勢力的猖獗和變本加厲、有恃無恐。

日本人在過去給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所帶來的刻骨銘心的創傷和巨大災難,固然不能忘記,但它必定經過了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跨度,而滄州的警察是在“人權狀況越來越好”和“依法治國”、“與時俱進”、“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今天,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最終釀出人命天案。這種數祖忘典、倒行逆施、駭人聽聞的罪惡行徑,如果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豈不是對文明世界的正義挑戰和對整個人類每一個生命的蔑視、褻瀆?

況且,日本人與滄州的少數警察老爺們相比之下,日本人畢竟是在60年前的異國他鄉慘無人道的屠殺中國人,而滄州的警察是在中國的土地上,甚至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將無辜的百姓投入死牢,逼出人命;日本人敢於在全世界面前敢於承認由國家政府導致的殘暴的過去,而滄州的警察卻是在鐵的事實面前,百般的抵賴自己的罪行,甚至要將他們的罪行暴露在大眾廣庭之下的人進行殘酷的打擊,置於死地;日本人能夠虔誠的懺悔半個多世紀以前殺人後和吞吃婦女生殖器官的暴行,滄州的警察卻敢於在“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裡恬不知恥的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即使是將無辜的百姓無罪釋放後十幾年的今天,也還要戴著“破獲特大殺人案英雄”的獎章逍遙法外,到處招搖裝騙;日本人能夠真誠、坦盪的向中國人民道歉和謝罪,滄州的警察卻能夠令被凌辱、蹂躪和被屠殺的家屬們不敢追究他們的罪行,還要對他們的犯罪行徑感恩戴德(否則就會遭到更大的迫害);日本人為自己60年前的暴行悔恨不已,並敢於將殘暴的惡行昭告天下,而滄州的警察卻絞盡腦汁的妄圖將執法犯法、草菅人命,並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滔天罪行永遠的掩蓋在黑暗當中不了了之。

毋庸諱言,按照日本人坦誠的向世界認罪的態度,特別是對60年前所犯下的鮮為人知的罪行進行懺悔的行動,滄州那些制造冤案的警察無疑應該把自己過去,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和嚴刑逼供成為殺人犯的彌天大謊詳細經過公諸於眾;應該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後,得到政府的哪些獎賞,以及是怎麼用老百姓的鮮血怎麼樣染紅了自己的警服,告訴善良的滄州人民,並請求得到被蒙騙的滄州人民的諒解和寬恕;更應該將無辜的百姓無罪釋放後,又是怎麼樣的殘酷的迫害和打擊為民請命人的罪惡事實,坦誠的向人民做出交待?!

日本人60年前的罪惡早日停止,日本人能夠在罪惡的深淵中掙脫出來,幡然悔悟並脫胎換骨的改惡從善,日本人的良知得到了復蘇,而滄州警察的醜陋的靈魂和罪惡本質還在肆意橫行和泛濫,還在利用手中的權力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甚至於明火執仗的以身試法,頂風作案,並且還在繼續用一個個新的罪惡,掩蓋過去的罪惡!

2005年9月10日滄州市公、檢、法、司在市區的繁華地帶舉行所謂的“陽光工程”,一邊在大眾廣庭之下來做秀,一邊在光天化日之下,不惜採用非法拘禁和暴力的卑鄙手段來限制我的自由和阻止我去示威!

2005年10月26日上午我和愛人在滄州市市委示威時,遭到了多名不明身份人搶奪傳單、橫幅,即使是在離開現場時,也還受到跟蹤,特別受到長期的騷擾,自由受到暴力限制,生命受到威脅,迫不得已爬上了公安局院內的電視塔示威,由於不慎在距離地面近二十米處摔落,致使右腿粉碎性骨折和身體多處受傷。

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和有關部門在長達十幾年期間,不是去糾正執法犯法的犯罪行為,卻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肆無忌憚的妄圖用一個個新的罪行掩蓋過去的罪行,對此,做為一個飽受凌辱迫害十二年的普通百姓,除了向各級部門和整個的世界揭露和控訴他們的罪行,也許只有用生命來承受和抗擊猖獗的邪惡勢力。

因此,我從塔上跌落,完全是由於新華公安分局和新華區委少數人對我長期的迫害和非法拘禁,以及我在市委門前和平示威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暴力搶奪傳單、跟蹤威脅所致,所以以上有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事發後負有其責的各部門卻置我生命於不顧,相互推諉。我二哥、四姐、小妹見命懸一線的親人在醫院三四個小時得不到救治,不得不將遍體鱗傷的我抬到滄州市市委大門口,妻子和兒子打著《郭起真蒙冤十二載,誰來主持公道?》的橫幅,大批關注我的熱心市民將市委大門睹的水泄不通,並強烈的譴責政府草菅人命和沒有最起碼的人道主義。即便如此,至到抬我的單架睹在市委門口長達近三個小時,天漸漸黑的幾乎伸手不見五指時,新華區委政法委閻書記才走到我的單架前,口頭承諾,立即到醫院醫治傷病和盡快的解決我的冤案。

豈料,滄州市新華區委在支付了不足二萬元醫治費之後,以沒有這項開資為由拒付一切費用,致使我右腿的骨折被迫中斷治療,從而面臨終身殘疾,於2005年11月24日出院。

一個人的自由、尊嚴、生命和一個國家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正在遭受著少數的幾個警察肆無忌憚的踐踏,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的駭人聽聞的冤案,還在無限的延伸,這與60年前的日本人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根本所在!

後記

滄州轄區的任邱市也發生了一起與王蘭歧如出一轍的冤案。崔洪濤(其母王金如電話0317-2224398),十年前涉嫌殺人,在監獄裡被關押了十幾年,四次判處死刑,均因証據不足重審,至今沒有結案。從我所了解的情況來分析,極有可能是一起類似於佘祥林、聶樹斌樣的冤案。在此敬請各界仁兄、賢友予以特別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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