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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谷出示筆錄影本 指控卓伯源收受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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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三十一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魏明谷今天立法院總質詢出示台北市調查處偵訊前精業科技協理蔡錦鴻的筆錄,指蔡錦鴻坦承,彰化縣長卓伯源擔任立委期間為籌募競選經費,曾收受現金新台幣三百萬元賄款。魏明谷會後也說,檢調手中還握有卓伯源收受賄款過程的錄影帶,可證實卓伯源收賄。

魏明谷(彰化縣)下午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提出名為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的筆錄影本,指控卓伯源涉入ETC弊案。

魏明谷表示,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承辦檢察官郭永發詢及蔡錦鴻:「本案曾先後共支付三百萬元與立委卓伯源,原因及經過為何?」

他指出,蔡錦鴻說「因卓伯源曾幫我向台鐵及交通部陳情,所以我原本答應他年底立委選舉贊助他,而他表示立委初選將屆,亟需資金,我分三次提領現金九十萬元(華銀北新分行提領)、九十萬元、一百二十萬元(華銀民權分行提領)。

魏明谷說,蔡錦鴻坦承,這三百萬元的交款地點,分別在松山機場、濟南路立法院會館旁的7-11便利商店、開南商工前上車交付。

魏明谷質詢後也向媒體表示,蔡錦鴻給卓伯源三百萬元分三次交易,因兩方彼此不信任,曾委請徵信業者拍攝整個行賄過程,錄影帶已交給檢調存查,其中有一次華南銀行裝錢的袋子被清楚拍到,且三次收賄卓伯源都沒有開立收據給蔡錦鴻。

他說,之後蔡錦鴻又被郭永發複訊時再補充說明:「我答應要給卓伯源三百萬的部分,其實是這樣子的。卓伯源告訴我國民黨不贊助他們黨內初選經費,所以他拜託我幫他籌募競選經費,因為我手頭上有錢,所以給他三百萬。」

他說,檢調偵辦ETC弊案已經有一段時間,從來不見檢調單位約談卓伯源,反倒積極偵辦民進黨籍立委涉入健保詐領,質疑檢調和法官有雙重標準。

蘇貞昌答復,任何涉及不法,一定盡快查辦嚴辦,會責成法務部長施茂林儘速瞭解案情,且法務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已在去年十月二十七日送院審議,盼立委院能儘快審查通過,使法務部能依法成立廉政局,嚴辦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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