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14)兒童身份保護法案實例(小孩申請移民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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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一十四﹕ 我是僱主申請的I-140﹐在2005年1月批准了。I-485同I-140一起報上去的﹐但並沒有同I-140一起批准。現在簽証名額大倒退﹐一時半會兒沒有名額。我女兒還在大陸﹐今年已經20歲了。如果再等1 年我的I-485 還不批﹐她會不會超齡呢﹖有什麼辦法嗎﹖

解答﹕“兒童保護法案”(CSPA) 是這樣規定的﹕在有名額時(有簽証名額﹐且I-140批准﹐以發生在後的為准)﹐用小孩的生理年齡減去I-140的等待期得到CSPA 年齡﹐並在此刻一年之內報上申請 。在Follow-To-Join 的情形﹐對於“一年之內開始申請”可以解釋為申請上I-824表。在你的情形裡﹐I-140批准時﹐你是有名額的。假設那時﹐你女兒在美國﹐是可以申請I-485的。那麼﹐你也就應該申請I-824。儘管那時你的I-485還未批准。當時你沒有申請﹐但只要在一年之內申請﹐你女兒也會鎖定在21歲生日之內。我認為現在的名額倒退不能阻止你申請I-824﹐雖然你女兒不能申請DS-230﹐她在美國的話也不能申請I-485﹐但I-824 是沒有必須有簽証名額才能申請的這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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