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公安交警袒護肇事者 冤民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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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訊】

投訴
投訴人:張聖華,男65年正月岀生,漢族,無文化,安徽省濉溪縣楊柳鄉張廟村農民。

主要反映問題:安徽省肥西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公安局袒護交通肇事者的不法行為。

事實如下:
2005年7月5日7 時40分在肥西縣國道206線1080km+790m發生交通事故。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這樣的,我長期在省會合肥市賣水果,7月5日我到肥西縣花崗鎮去拉西瓜,在行駛至206線1080km處,我看見右邊有一輛客車離我的三輪車有五十米左右凶猛地開過來,本來我想到加油站去洗一下手,但沒有敢去,也沒有敢拐彎,說時遲那時快,客車的車頭撞到我的車尾半身,當時,我立刻暈倒過去,等我昏昏醒過來時,頭已經破了,渾身還血淋淋的,並且還看到他的客車是超速,超車還向前開!從客車的屁股後看到超出我的車有十米左右,我的車橫在反道上,前車輪被撞掉,後邊被撞壞,當時是7點40分,然後他們打120,把我送到肥西縣人民醫院,搶救了一天一夜,到7月6日中午,我昏昏沉沉到中午打電話,打到花崗政支隊,他們不管,打到肥西縣交警大隊,他們不管,客車車主也不管,也走了。

我家小弟弟於是架著我坐車到合肥市公安局總隊報案。坐了一會,公安局叫我到法制處,趙總親自接待了我,跟我談情況,坐到晚上8點,他把肥西交警調到公安局法制處,讓他們又送到肥西縣人民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在醫院住院12天抽線,14日坐車到公安局總隊問我的事情進行裁決了嗎?法制處鄭科長把辦公室的電話號碼寫給我,我懷疑他不是好人,那時他向花崗鎮交警中隊打了二十次電話,都無法把他們給叫來,當時我是頭破血流,最後還是公安局趙忠,才把他們叫來救了我,所以我不相信鄭科長,那天晚上我是在自己家裡住的,我有意試驗他,打了一次電話,再也打不通了。以後,每天有人暗地跟蹤我,後來,我又找趙忠,向鄭科長說怎麼辦,他說:你回到醫院繼續進行,結果醫院說沒有錢了,叫我轉院,我又到公安局找鄭科長,他說:沒有錢了我也沒有辦法呀!

七月二十七日,我又從醫院到到公安局找到了趙總,我把醫院的情況講給他聽,我在醫院住,鄭科長把客車放跑去拉人,趙總說:叫我上午在醫院等鄭科長,由他帶我到肥西去辦案。結果他沒有帶我去,下午到醫院辦案金全是假的,便和我狡辯。下午鄭回到公安局,隨後我也回到公安局,我又找趙總說,叫我給他對嘴,他躲避,醫院給我開轉院證,頭發昏,頭難過,心嘔吐,眼珠管斷兩根,左眼角短塊肉,眼包皮短了一層皮,右眼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傷,事實就是這樣。他們大官官官相護,貪贓枉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因此,我來到北京上訪。

要求公安部立即依法處理,把我的傷和額頭治療痊癒為止。

張聖華訴狀之一

張聖華訴狀之二

張聖華訴狀之三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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