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油案馮秉先維持原判 自述天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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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陝北石油民企代表馮秉先於今年1月5日被當地法院宣判3年有期徒刑,後上訴。3月30日,陝西省榆林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賀小宇攜助手,到靖邊縣看守所向馮秉先宣讀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4月7日,馮秉先被送往位於蒙陝交界的陝西省榆林市神木縣何家塔陝西第四監獄服刑。面對二審判決,馮秉先表現平靜。除擔心親人惦念外,他唯一關心陝北石油案能否重新啟動。

馮秉先在二審自辯護詞中寫道:「那些世俗權勢者可以改變一切,唯獨滅不掉人們心中的「良心」。人的肉身乃父母給予,而良心則為天所授,故中國自古有「天理良心」之說。天道有常,良心不滅!」

著名異議作家劉曉波先生曾撰文向馮秉先表示,「陝北油田案只是無數起民間維權案例之一,但你和你的同道卻以自己的勇氣進行了一次範圍廣泛的民間動員,你在監獄中、在法庭上的表現,讓這次悲壯的民間維權大放異彩,既給官權施加了壓力,也為民間力量的凝聚出了貢獻,更是向沉默的大多數發出良心的拷問。」

良知覺醒 維權抗爭

陝北油田案一直倍受海內外關注。早前應政府招商開發陝北油田後,陝西榆林延安地區有1千多家民營油田企業6萬多投資人,後又被當地政府強行非法「收歸國有」,被剝奪經營權,遭受經濟損失達幾十億元。從2004年7月,油田投資者走上了從上訪到行政訴訟的理性維權之路。

維權人士馮秉先被推選為訴訟案的原告代表,出面與當地政府洽談,曾被榆林當局拘押,被警告不得「繼續搗亂」,2005年5月中旬,與陝西省政府領導談判失敗後,意識到公安將有大規模的拘捕行動,開始逃亡生涯,於7月26日在武漢被榆林市公安誘捕。

馮秉先在二審自辯護詞中說:「三年來,陝北上演著一幕幕幾家歡樂幾家愁的悲喜劇,折射出形形色色的是非善惡,如暮鼓晨鐘,聲聲撞擊我的心靈,呼喚我的良知,自覺不自覺的,我走上了這條艱難的維權不歸路。」

12月26日開庭審理,當局出動400多個警察封鎖路口,所有投資人及十餘家媒體的記者均被擋在門外。馮秉先當庭要求審判長和公訴人迴避,但遭拒絕。今年1月5日,靖邊縣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判馮秉先有期徒刑三年。

政府違法 被告審案

馮秉先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指出,整個案件的審判程序是不公正的,判決的結果更不公正。他表示,靖邊縣政府、榆林市政府,一直到陝西省政府本身就是投資人的對立面,而且靖邊縣法院院長、靖邊縣檢察院檢察長就是靖邊縣收回油井領導小組的成員,直接參與收回油井的工作。被告審理原告,從程序上講是不公正的。

馮秉先在二審自辯護詞說,陝北石油民企作為參賽一方,面對的對手──陝北政府,不僅不守規則,要命的是他自己還兼做裁判。陝北政府試圖在陝油搏弈中取勝的一個高招,就是把對方參賽隊員罰下場(抓起來關入牢房)。

他並指出,省委秘書長施南(音)在座談時曾一語道破天機:陝北油田衝突從根本上說是利益的爭奪。但陝北政府在公開場合是絕不承認自己與民企爭利的,而是打著「利國利民」的幌子。

正如許志永博士所言:「以國家的名義,他們爭奪自己的利益;以國家的名義,他們搶劫公民的財產;以國家的名義,他們把經濟問題變成政治事件;以國家的名義,他們製造人民的恐懼和敵意;以國家的名義,他們踐踏法治的尊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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