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審理秘密監察上訴

【大紀元7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民主派人士古思堯就法庭裁定竊聽違憲,但仍然有6個月的寬限期,上訴到終審法院。香港終審法院昨日聆訊案件。

代表古思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庭上表示,法院既已裁定條例違法,政府沒有任何權力去繼續進行竊聽。不過,代表政府的法律代表表示,應給予時間行政當局進行補救。

終審法院法官聽完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至於裁決是否在8月2日立法會表決秘密監察法例前做出,目前尚未知。

政府濫權手法似釋法

梁國雄在開庭前表示,他會在法庭上自辯,他說,法庭的責任不是幫助政府解決行政問題。但事件中,政府明知違憲,但仍要求法庭給予寬限期,是濫權的做法。

他說:「政府沒有輸,就和法庭說,我輸了不行的。所以他就教法官不如你延遲宣佈你的禁止令,這是政府濫權,這和特區政府三次(中共中央)人大釋法(《基本法》)事件一樣。」

他續說:「第一次居港權釋法,當終審法官李國能做了一個裁決,政府不滿意,便主動要求人大釋法,公然違反《基本法》第158條﹔接著,4.26人大釋法,特區政府在沒有經終審庭審訊,就拿去釋法﹔接著在(特首)曾蔭權的任期內,陳偉業(議員)準備司法覆核的時候,他們又急不可待的上訴,這是政府多次濫權。」

梁國雄希望終審庭作出公正的裁決,捍衛香港的人權法制:「如果政府可以這樣做的話,就等於開了一個方便之門給他們,對於人權的保障很不利。」

要求曾蔭權公開道歉

梁國雄、古思堯連同數名支持者於開庭前,在法院外拉起一幅「濫權竊聽可恥 特首公開道歉」 的橫額抗議,並呼叫口號。梁國雄指曾蔭權一直未有對進行秘密監察違憲事件道歉,表現很差:「法庭判了政府已經輸了,曾蔭權頒佈行政命令是違法,所以我說曾蔭權應該公開道歉,但他一直不肯道歉。」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特首就秘密監察發出的行政命令違反《基本法》,但以避免法律真空為由,向政府提供6個月寬限期,以便政府提出立法。梁國雄不服,於今年2月28日提出上訴。政府也同時就違憲一條進行上訴。5月10日高院駁回政府和梁國雄的上訴,梁其後上訴到終審庭,並申請快期,期望在立法會表決秘密監察條例前法庭做出裁決。

回歸後7年多,人大曾進行過3次釋法:港府於1999年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結果人大透過釋法,否決了香港終審法院就港人在中國大陸所生子女居港權的裁決;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主動釋法,否決了香港在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08年普選立法會;去年4月,港府再次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確定了補選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前任餘下的任期,並非完整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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