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強烈要求浙江當局迅速釋放昝愛宗

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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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 2006年8月4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網路監察分局對昝愛宗實施傳喚,並扣押其電腦主機,要求其最近不能離開杭州。

2006年 8月10日,中國海洋報社下發2006年第16號文件並送達杭州,文件僅一句話:“經研究,昝愛宗同志不再擔任浙江記者站記者職務。”

2006年8月11日中午,杭州公安局再次傳喚昝愛宗先生,並於當日晚上以“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昝愛宗先生行政拘留7天。

對於以上發生的事實,我們,一批中國公民特聲明如下,並強烈要求浙江最高當局立即責令杭州市公安局無條件地迅速釋放昝愛宗。

一、眾所周知,直接導致昝愛宗失去自由和工作的原因是昝愛宗發表了有關“729”蕭山黨山教會事件的多篇文章,指出真相,介入呼籲;而地方多個相關部門非但不妥善、良性地處理好事件本身,反倒以莫須有之由拘押昝愛宗,請問:昝愛宗究竟散佈了怎樣的“謠言”?又是如何地擾亂了公共秩序?請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說明並公示天下,請記住:公民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不得侵犯,否則我們將視公安部門的行為為真正的“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二、眾所周知,間接導致昝愛宗失去自由和工作的原因是昝愛宗一直堅持說真話,堅持履行自己的公民義務,堅持站在正義和民眾的立場上,堅持自由、民主的精神追求與身體踐行,而這恰恰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是國家與民族的希望,是代表最廣大人民心聲的,也是最終有利於執政當局形象和利益的。如果執政當局不反對昝愛宗的可貴努力,那麼請反對地方有關部門的錯誤行為,立即責令下屬部門迅速糾正錯誤。

三、眾所周知,中國海洋報社的“免職決定”來自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及更高權力機構的“旨意”,但其中浙江某些地方部門首先脫不了干係。8月9日下午,昝愛宗與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報刊管理處黃柏青處長電話聯繫時,該處長證實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就記者昝愛宗的不適合當記者的事情(問題)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書面情況反映,而浙江新聞出版局的“反映”至少又離不開公安部門的協助和支持。兩個部門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權利,也損害了浙江建設“文化大省”的精神和努力。

四、眾所周知,昝愛宗是一位真正的基督教徒,凡是和他接觸過或閱讀過他的文章、了解過他的言行的人都相信,昝愛宗是一位善良、誠實、博愛、謙和的人,人性的光輝在他身上閃耀無餘,他為其主內兄弟姊妹發出呼籲、揭示真相正是他的責任心、愛心使然,絕無功利陰謀可言,何來之“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昝愛宗在受到相關部門錯誤的對待後,仍然以合法、理性的方式進行質詢、交涉;昝愛宗作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秉持自由寫作的精神,作為新聞記者,堅持客觀真實的原則,作為中國公民,行使言論的自由;作為基督徒,奉真理為至上,如果這樣的優秀者反要遭致打擊、拘押,而大批貪官污吏、執法暴徒卻逍遙法外,那麼,要如何讓我們對政府、對“和諧社會”的構想抱有信心呢?!

五、我們強烈要求:24小時內無條件迅速釋放昝愛宗!同時歸還昝愛宗的電腦主機。我們要求:保障昝愛宗的工作權利,若昝愛宗最終失去中國海洋報的記者職務和站長崗位,均須作妥善的建設性處理,包括賠償損失。我們將高度關注處理結果和事態發展。

2006年8月12日

執筆人:
林輝
連署人:
陳樹慶、陳西、池建偉、鄧永亮、東海一梟、董傑、杜導斌、范子良、方笑凰(美國)郭
飛雄、郭小林、郭永豐、郭玉閃、胡佳、黃曉敏、薑福禎、蔣品超(美國)、江河、來金
彪、力虹、李和平、廖雙元、林輝、呂柏林(新西蘭)、呂耿松、劉京生、劉慧莉、毛奇
峰、莫建剛、歐陽小戎、戚惠民、任不寐(加拿大)、單稱峰、邵家華、孫不二、萬征、
王東海、王富華、王有才(美國)、王志泉、溫克堅、吳孟謙、吳仁華(美國)、吳玉琴
、吳遠明、徐建新、顏均、楊在新、野渡、張祖樺、趙達功、趙昕、莊道鶴

(以上連署人按首字母順序排列)

──原載《博訊》(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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