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六成公眾對遏制商業賄賂信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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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報導)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和中共中央黨校《中國黨政幹部論壇》編輯部日前的一項問卷調查表明,近94%接受調查的人認為,商業賄賂已經成為中國的一種市場潛規則,六成公眾對官方反商業賄賂的成效信心不足。

《中國青年報》星期一的報導說,商業賄賂正在中國蔓延,常見手法是請客送禮、給回扣或者「好處費」。在商業賄賂的蔓延中起推波助瀾作用的是政府官員的索賄受賄,這些官員掌控許可證的發放、資格認證、監督檢查等市場管理環節。報導說,在那些政府干預較多的領域,商業賄賂最嚴重。

經濟學家茅於軾表示,中國的商業賄賂「一天比一天糟糕」。

茅於軾︰「對中國來講,現在值得擔憂的是賄賂這種狀況一天比一天糟糕.,聽說印度貪污腐化的狀況這兩年有所改善。因為它以前搞的計劃經濟,很多配額都要通過賄賂才能拿到,現在計劃經濟逐漸減少了,政府尋資的機會減少了。這是發展中國家一個正常的發展道路。

現在我們中國最近這幾年的情況非常糟糕,貪污腐化的規模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多;級別越來越高;而且滲透到了法制系統,檢察官、法官貪污腐化的越來越多。」

但是,這位學者說,商業賄賂是一個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如能實現法治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教育的普及,商業賄賂有望得到克服。

茅於軾︰「商業賄賂從全世界來看,差不多發展中國家或多或少都有,發達國家情況就好一點。所以我看這個問題從全球的歷史發展來看,只是一個過程。如果發展中國家在法治方面有進步,經濟增長、教育普及,那麼就變成發達國家了,這個問題也就解決了。」

茅於軾說,成功遏止商業賄賂的首要條件是保證言論自由、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

茅於軾︰「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當然從根本上講,像中國憲法上所說的一樣,要走向民主和法治。頭一步還是應該有言論自由,這兩年狀況這麼糟糕,跟言論沒有自由有關係。

現在政府中宣部可以命令哪個哪個社不許報導;誰報導了,就撤誰的職、關誰的門!這麼一來,輿論監督的作用就沒有了。本來中國政府是不受監督的,你現在這麼箝制輿論,整個監督機制就完全破壞掉了。」

自由撰稿人、政治評論家李洪寬也表示,商業賄賂的根子在於法治不健全。

李洪寬︰「實際上說到本質,還是法治不健全造成的。基本上中國還是人治,不管是從最高層還是到下面的小辦事員,凡是能掌握一點政府權力的人都是可以胡來的。做生意只要是和政府有關的都必須得加點潤滑油,行賄就是加點潤滑油,否則你過不去,除非中國的法治真正健全起來了。

但問題就是真正的法治健全,首先立法要代表民意,這就涉及到民主的問題,然後在執法過程中你得有監督,相對比較健全的媒體的監督。現在做生意的商人面臨著被敲詐的問題,受到工商局、稅務、警察,比如說搞房地產要批塊地,如果你不給當地的一把手、二把手行賄的話,你不可能拿到這塊地。所以這種情況沒有媒體去揭露,那這個問題怎麼可能解決呢?它不可能解決。」

在被問到私有化進程對於克服商業賄賂的作用時,李洪寬表示,加速推進企業股份化進程是克服商業賄賂的積極舉措。茅於軾也說—-

茅於軾︰「這個事你說得不錯。改善私有化,商業腐敗能大大減少。這個市場為什麼好?市場不大可能發生貪污腐化。市場失效是個別情況,一般情況市場是有效的,不需要人監督的。企業內部的腐化是很難發生的,因為企業是有主的,這個人他會監督,一級一級監督下來。

但是國有企業就不一樣,國有企業沒有主,企業領導人可能本身就是個貪污分子,誰去監督他?要共產黨政府去監督他?那監督的人誰來監督?私營企業的奧妙就在它是監督者,它不需要人來監督,它自己會監督自己。

所以市場為什麼會有效就在這裡,它跟政府不一樣。政府經常是無效的,市場經常是有效的;市場失效是個別的,政府失效是經常的,這就是區別。

每一個公有企業,它就不是一個市場關係,它是一個政府關係,所以它經常是無效的。企業家在公營企業裡就很容易犯貪污的毛病,私營企業它貪污誰的呢?貪污自己的?它不需要監督的。」

《路透社》說,中國千百年來的商業文化是建立在「關係」之上的;在中國,要拿到商業合同,就得塞大把的鈔票,就得到酒桌上或者高爾夫球場去談,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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