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箝制海外通訊社 引國際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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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途綜合報導)對中共鉗制海外媒體新聞報導的新措施,海外媒體反響強烈,對中國的負面發展引發新的憂慮。

9月10日,中共開始實施《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包括港澳在內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文字、圖片、圖表等新聞信息應經由新華社批准。並由新華通訊社指定的機構代理,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發展新聞信息用戶。

有媒體疑問,若2008年奧運期間發生地震或其他緊急事故,齊集在北京的外國媒體是否等待中國官方發佈消息才能報導?

中國審查外國媒體新聞 美國表示憂慮

中國國營新華社十日宣布章程,要求外國媒體發布中國新聞、照片及圖片之前,必須送交新華社審閱同意,並授權新華社檢查外國媒體在中國境內發布的新聞且有權力刪除違法內容。

這部章程也準備禁止路透社及彭博社等國際金融資訊公司,將產品服務直接賣給銀行或仲介商等中國客戶。

針對中國限制外國新聞媒體作業,美國今天表示憂慮,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凱西在簡報會上說:「新聞自由是基本人權,中國憲法也承認這項權利。我們當然反對任何限制新聞自由的措施。」

凱西表示,這項措施顯然與中國渴望建立一個以資訊為基礎的現代化經濟不相容,美國對中國或世界其他地方任何限制資訊流通的意圖,都非常關切。

凱西說,美國對新華社這項宣佈還需要加以瞭解,許多新聞媒體也正在瞭解中。

歐盟輪值主席:這是錯誤的方向

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出席亞歐首腦會議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說,歐盟方面認為對於新聞自由的任何限制,以及政府增加對新聞自由的干預都是一項倒退。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芬蘭外交部長埃爾基.圖奧米奧亞也表示,歐盟會密切關注中共新法規的執行情況。埃爾基.圖奧米奧亞強調,無論如何,對於媒體自由而言,這是錯誤的方向。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11日抨擊中共採取加強管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資訊新措施是一項「負面發展」,並矢言將在歐盟與北京展開人權對話期間提及此事。

歐盟執委會發言人萊登柏格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昨天宣佈的這些措施,讓歐盟執委會深感憂心。」

萊登柏格說:「在這個週末(9日)舉行的歐盟和中國高峰會期間曾討論到輿論自由的問題,我們曾強調,我們強烈反對諸如此類限製作法。」

「新規定或令更多新聞工作者墜入法網」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相信新規定可能令更多新聞工作者墜入法網,到時類似趙巖、程翔的案件會一再重演。上次紐約時報的趙巖被抓了,就是紐約時報事先報導了江澤民將要交出軍委主席權力這樣一個事實。

胡麗雲表示,此法案還將影響香港的新聞機構,限制香港新聞自由,侵害市民的知情權,「相信新的規定發佈後,新聞工作者會將內容控制在規定中」 。

胡麗云擔心,部份香港媒體在內的海外媒體一向出售新聞信息給中國大陸媒體,「基於成本效益,香港媒體的高層不會要求記者就同一個題材分別撰寫兩個版本,日後香港媒體的採訪性質和報導的內容將受到大陸的新規定所限制,撰寫新聞的手法將以符合大陸要求為前提。」部份海外媒體為了保住大陸市場會自我審查,從而影響大陸以至香港讀者的知情權。

胡麗雲代表記協呼籲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港澳辦及新華社反映香港新聞自由的重要。 她相信,現今世界信息發達,中國大陸要執行有關規定也不容易。

陸委會呼籲還中國人民自由空間

陸委會譴責中共此舉明顯是對新聞自由及資訊流通新一波強力的箝制與打壓,已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與批評。

陸委會指出,過去中國常以「中國國情特殊」為由,阻撓國際媒體採訪行動,但還不敢明目張膽地公開限制新聞採訪,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明文限制新聞媒體報導突發事件之條文,已經引起國際間對其限制新聞自由的質疑。

這次公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更是對全世界保障新聞自由潮流的逆向操作,幾乎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而卻賦予中共政府進行新聞直接監管的法令依據。

陸委會研判,中共對於新聞自由的打壓,意圖維護其內部的穩定,尤其是近年來中國區域、貧富、城鄉嚴重發展不平衡,已是中國維護穩定的重大危機,因此中國若不限制相關資訊的流通,恐將對其社會秩序與政權穩定造成傷害。

陸委會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敦促中共解除管制,還給中國人民自由的空間。

人權人士:玷污奧運精神

中共在申辦2008年奧運成功時曾經承諾,將根據奧運會的要求,作為主辦國,必須無條件發放媒體簽證,允許媒體記者的自由採訪。

人權活動人士則批評中共此舉,是對中國社會的傷害,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報導可能造成威脅。

劉曉波:限制言論自由上升為法律

在北京的獨立作家中文筆會主席異議人士劉曉波認為,新華社制定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管理辦法》是自2004年以來中國政府逐步收緊對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控制的一部份,現在控制越來越嚴格。

他說,這和今年早些時候出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如出一輒,限制媒體對事件獨立的調查報導。

他說:“原來那種方式,畢竟認為這麼公開地干涉言論自由在道義上說不過去,現在就把對言論自由的限制等等上升為公開的具有普遍適用性的法律了。我覺得,這標誌著現在中共6/4以來這麼多年,打壓媒體的政策方針的一個大的轉變。”

李大同:新華社頒佈法規,讓人詫異

中國青年報冰點雜誌前主編李大同說,讓人感到詫異的是,新華社本身是一個新聞機構,不是一個行政機關。

他說:“像這樣的管理規定在法理上也許應該由國務院新聞辦這樣的組織,這樣的機關來發佈,而不是由一個新聞機構來發佈。”

李大同表示,中國媒體從來就不被允許直接使用外國媒體的新聞信息,新華社歷來就是這樣做的,主要使用的都是新華社的通稿,條例頒布只是給了它一個可以干預的根據而已。

信報稱「大倒退」

據美國之音報導,一向對香港社會輿論有相當影響的財經報章《信報》11日發表社評,對北京推出的措施表示不能理解,認為這是中國建立負責任、開放和透明政府的大倒退。

信報表示,中國要走改革開放的路,就要做好全方位開放的準備,除了經濟上和外國接軌,文化、藝術、思想以至政治上和外國溝通交流是不可阻擋的潮流。

社評說,中國政府近年似乎不是向著更開放、更開明的態度去處理問題,反而處處從政府加強監控程序、管制、懲罰著手,希望阻嚇境外媒體,限制民眾接收資訊。

「違背信息自由的本質」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網絡雜誌《大參考》主編、資深評論家李洪寬表示,他懷疑中國想把中宣部對國內新聞媒體的管制延伸到外國新聞媒體,「世界上一件事情發生了,發生事情這個新聞本身是屬於全人類的,像中宣部控制中國媒體,非要它批准才能發;就好像一個事情發生了,非得它批准才能認可。這種管制思維就是非常非常落伍的,完全是違背信息自由的本質。」

「扼死新聞喉嚨的惡法」

兩個月前,中共在反對聲浪中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即被著名評論家劉曉波指為「扼死新聞喉嚨的惡法」。

大紀元專欄作家王一峰表示,中共繼兩個月前的惡法出爐後,再次匆匆推出另一新聞管制惡條例,表明中共對新聞自由的恐懼和壓制已經到了赤裸裸的階段。

記者無疆界籲聯合行動抵制

記者無疆界組織11日發表聲明,“我們對這些規定的範圍非常關注,因爲這些新規定對在中國的外國新聞機構的工作可能會産生嚴重的影響。”

聲明指出,“中囯共產黨的喉舌新華社宣稱對新聞機構擁有管轄權,是駭人聽聞的。這也對在中國新聞傳播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新聞機構的記者構成威脅。新華社正在把它自己變成自由企業和資訊自由的掠奪者。”

無疆界記者組織則嚴厲批評說,中共的發聲機器─新華社,擴權到審查外國通訊社發佈的新聞,而且有權刪除稿件內容,這簡直是無法無天,令人憤怒。

記者無疆界組織呼籲,美國、歐盟和日本政府採取聯合行動,抵制中國政府限制資訊自由傳播的新企圖。

信息時代 限制難奏效

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詠梅早前曾表示,由於近年大陸發生多宗突發事件,出現太多危機,大陸擔心無法控制及駕馭,惟有立法加大新聞封鎖的力度。蔡永梅說,即使大陸加強對新聞封鎖,但現時已經是互聯網的年代,很多資訊仍可透過互聯網上獲得。

王一峰也指出,在現今資訊發達年代,中共的管制已經不能起到什麼實質的作用。在國內的民怨沸騰、禁不住的退黨及維權聲浪中,只能凸顯中共對其政權不保的最後的驚慌失措。另外,在臨近2008年奧運期間,中共此舉明顯違背奧運精神,只會給中國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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