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南充大案的滴血啟示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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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訊】我曾于前段時間經過號稱“全國十大暴力城市之首”的四川省南充市,短暫停留不過兩小時,不足論及萬一。不過,南充確實非等閒之地,中國軍權大將朱德和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的故鄉就是這裏,主管公共安全的首長及其後代對這個城市應當持有非同一般的關注,這讓我感到興趣。有一位曾在南充謀生的親人對我說:“南充很亂,閑人、耍人特別多,賭博很厲害,滿街都是,幹什麼的都有。”也是從這位親人入手,我算是比較直觀地明白了什麼叫“放水公司”(當代高利貸),想到當中團夥,想到當中人民生存。對於南充這個並不熟悉的城市,我總保留著一種莫名其妙的壓抑、懼怯和惶恐。我親眼所見的南充,是一個表面建設非常迅猛的城市,路面整潔,高樓林立,各方面都頗為有序。然而,也恰恰是這種第一直覺,讓我感到死水一般的平靜,覺得很不對勁。日前,關起門來翻閱南充幾件大案,仍然止不住毛骨悚然。當然,這些案件,不唯獨指向南充,更主要的是指向威脅著我們公共安全的惡勢力及其背景土壤,以及諸多反思。手中便有四件南充大案,而且都是頗為震撼、轟動一時的命案,雖然“時過”,卻不一定“境遷”。

第一件,川北江湖黑道──“小林哥”

團夥上個世紀90年代末,四川“袍哥”傳統遺毒不滅,化名“杜長勇”的羅小林,曾經讓南充市民達到“聞風喪膽”的程度。也許以今天的眼光看來,類似羅小林這樣的黑道人物,其手段雖殘忍,卻仍是初級原始階段的瘋狂,“不夠成熟”。1991年,羅小林因犯故意傷害罪、流氓罪,被南充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但是,僅僅六年以後,羅小林被突然假釋出獄。由15年迅速“減”到六年,有人透露說是南充司法人員怠忽職守所成,但官方卻未對此作肯定。羅小林的重出江湖,的確為南充帶來了重創,其嚴重程度大出官方意料。一隻困獸被囚禁過久,便是蓄勢待發、異常兇猛,果不其然,出獄後的羅小林“招兵買馬”,嚴明紀律:出賣兄弟者死;臨陣脫逃者死;不聽指揮者死。這是一個真正十惡不赦的團夥,為了瘋狂斂財、劫色,滿足瘋狂的暴力欲、金錢欲、色情欲,在這個充滿了灰色區域的南充,憑藉夠狠、夠霸的野蠻與殘忍,佔有了一席之地。任啟會、劉繼東、柏成、肖文彬、苟安君等人歸於旗下,遂聚眾豪賭,幫個體老闆催賬收款,介入江湖恩怨,報復仇家,辣手摧花。這群人不是“混混”那麼簡單,對他們而言,犯罪簡直就是職業,不犯罪不足以謀生,更不足以有何價值可談。

受害者不死即重傷,比死更苦。其一,趙雄。根據案底記錄,1999年5月7日,羅小林的兩個“小弟”董君、趙應龍應邀幫一個個體老闆催款,返回途中,董君被公安擒拿。羅小林以為“是欠款人趙雄報的案”,指示手下除掉趙雄。隨後的11月24日,羅小林的手下抓住趙雄,用刀割下趙雄雙手的大拇指,直往他的嘴裏塞。隨後,四人輪流棒擊打趙雄的頭顱,腦漿迸裂後,棄之荒野。其二,西充縣防疫站某職工。1998年10月,南充一集團公司因為承建工程,與西充縣防疫站發生衝突。該集團公司一個姓鮮的人找來羅小林,要羅小林把防疫站的人打進醫院。羅指派手下把防疫站一職工亂刀砍成重傷,七級傷殘。其三,蒲姓男子。1998年8月,一蒲姓男子懷疑一朱姓女子偷了自己的金項鏈,逼朱寫下一張8,000元的欠條。朱惱怒之下,找到羅小林的手下,幫助“修理”蒲。結果蒲交出欠條,跪在地下,大腿被捅傷。其餘者,更有數名被強姦的婦女。2000年3月,羅小林與手下入住南充市一賓館,碰見一容貌端莊的姑娘,羅小林上前把她哄騙到房間,與手下一起將其輪奸。1998年9月6日,羅小林的幾個手下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三個姑娘挾持到高坪區白塔公園,分別姦污……。

這些記錄,不在多少知道點“黑道之道”的平民意料之外,殺人、搶劫、搞錢、弄色,該壞的地方他們都壞了。“小林哥”團夥的故事在中國大陸各個城市皆有可尋,這與電視劇《征服》中的劉華強團夥幾乎是一個鼻孔出氣,沒什麼新鮮。但恰恰是這種“沒什麼新鮮”成了最新鮮的地方:當人們不再以罪惡為罪惡,而視之為日常,甚至大感沒有電視劇情那樣“扣人心弦”,人也就浸泡於惡劣環境中不感自覺。這就好比你認為恐怖分子撞擊五角大樓都算“過時新聞”那樣,骨子裏是異常的冷漠與平淡,那麼人也就成了毒素體本身。南充能夠容忍羅小林這樣人物達三年之久,看似奇怪,其實並不奇怪。政府面對真正的黑社會,究竟是殊死的較量,還是一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無間道”,誰也說不清楚。槍聲結束的是羅小林這樣十惡不赦的“人魔”性命,但能否結束人民已經不那麼正義的內心,這是個相當深刻的問題。此外,在這個“批示解決”、“依官治國”的中國,若非公安部多次過問四川省公安廳,若非四川省公安廳將之列入“打黑除惡”中的掛牌督辦案件,那麼“小林哥”團夥應該如何收拾、收拾到什麼程度,也是個玄題。

第二件,連環案──所謂的“南充大屠殺”

這是一段黑色的回憶,不堪回首,可謂南充的一段幾乎人人自危、人人恐慌的難熬時期,2001年的“黑色五月”。清華、北大、川大等學子為南充被殺的學生義憤填膺,發表公開聲明,為的是越來越沒有生命安全感的南充學生。當年5月22日23時,武漢網友“心領神會”與南充網友“蟲”進行了一段恐怖網聊,“蟲”說:“川北醫學院死了35個了,我們學校死了四個,這是昨天的消息,還有被抓走沒見屍體的不算。”大敢驚異!後來被不攻自破的謠言猛起:“因為有一個黑社會頭目被抓,5月26日要被槍決,那個黑社會組織於是進行恐怖報復:揚言要殺死100個大學生來做祭奠!……其方式大多是砍頭”云云。此後,100上升為600,“南充大屠殺”上升為“向成都推進”。其中所指“黑社會頭目”,就是羅小林。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九處的一位員警曾經在北京大學論壇留言闢謠,而後《中國新聞週刊》曾作較為客觀的詳細報導,其餘傳統媒體幾乎一概沉默。

實際上,涉案兇手與“小林哥”團夥毫無牽連,其動機更被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江喜祿稱為“真他媽變態”。兇手所屬團夥不一,但幾乎集中於同一時期劇烈爆發。4月26日,在南充西山風景區發現兩具屍體,系川北醫學院98級學生,一男一女。男的先被殺死,女的被先奸後殺,二人均被推入一糞坑掩埋,死者高度腐敗,大約死了十多天。5月4日晚,南充市高坪區衛生學校三名女生在寢室內被三名蒙面歹徒挾持,其中兩名遭到輪奸,另一名被刀捅傷。5月16日,南充市嘉陵江邊發現一個男人頭顱、一個女人頭顱,另外還有兩具屍體是兩個初中學生。5月18日,還是在西山風景區,又發現一男一女兩具屍體,女的系南充衛校女生,男的系川北醫學院2000級學生,兩人於5月6日失蹤,案發現場與上一起西山風景區殺人案僅相隔100米。自4月26日到5月18日,短短22天時間之內,南充死亡八人,未死者遭奸兩人,遭傷一人,總共是11名受害者。這11名受害者,其中就有九名是學生身分。兇手當中,有劉天兵、劉天龍、廖雄、趙強這四個兇殘的罪犯。其犯案手段極其殘忍,其涉及的案情,據《中國新聞週刊》透露:

“劉氏兄弟等四人,5月4日蒙面持刀搶劫、輪奸、捅傷南充一所中專學校的三名女生後,又於次日下午,流竄到西山風景區的插旗山。洗劫了一位南充衛校女生和她男友(川北醫學院學生),輪奸了該女生,嗣後,用繩子把兩人勒死。5月12日晚,在嘉陵江邊,他們的暴戾到了令人髮指又難以理解的地步。當高新區那對男女進入他們的視野,他們毫不猶豫地將兩人劫持,往蘆葦叢中走去。恰巧,兩個初三學生從江中爬上江岸。當日氣溫高達37度,兩人晚自習結束,商量去嘉陵江游泳,爾後回宿舍睡覺。萬沒料到,一上岸就遭劫持。就這樣,四個糊裏糊塗的人被四個案犯一對一押解進了蘆葦叢。搜過腰包,三男當即被殺。劉天兵命令廖雄和他弟弟回家去取避孕套和刀。隨之對女被害人先奸後殺,並作了每人割下一個頭顱的分工。廖雄是近視眼,砍到半途,累了,停下來休息了十來分鐘。接著完成了殘無人道的暴行。最後,死屍扔在草叢中,頭顱拋入嘉陵江,避孕套和刀甩入水塘。”

簡直慘無人道!這些具體犯案細節還僅僅是媒體寥寥數筆,倘是更為細緻地描述、聚焦,更讓人感覺魂飛魄散。當時南充各院校大有草木皆兵之勢,員警入駐校園,警車環繞校園。媒體無披露,無大範圍澄情,只知“遵旨辦事”,怕得罪當局,亦怕擾亂破案,“案件在偵察階段,及時的新聞報導會洩露偵破機密,帶來難以挽回的影響”(南充市公安局語)。辦案員警也稱:“南充市公安局在接到報案後,立即成立了專案小組,並上報為公安部掛牌案件,四川省公安廳廳長呂卓也親自過問此事。隨後的近一個星期內,刑警隊更是馬不停蹄地處理此事,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8小時,喝的是白開水,吃的是速食麵,很多幹警“5.1”節連家都沒有回。”但諸多反思在本案中層出不窮,比如:頃刻之間,謠言四起,人心惶惶,這種恐慌是可以在滿足公民一定的知情權之後,得到一定程度緩解的。辦案者做辦案之事,卻也不可忽視案件本身的影響所及,這種“不破不報”的方式非常容易導致社會在一定時期之內發生猜忌與謠傳,質疑、嘲諷、渾水摸魚,乃是必然的事。

第三件,任耀麗案──令人悲哀的因公殉職案

任耀麗這個案件非常令我心痛,它在很大程度上大大打擊了公民正義,也就是人們對於“見義勇為”越來越抱著極其悲觀、冷漠和回避的態度。與之相似的案件還有許多,有的是當年見義勇為,數年後遭到刑滿釋放者起訴賠償,有的是見義勇為沒有控制在一定程度,反而被以殺人罪論處。2002年7月8日,南充市公交公司售票員任耀麗在向一位乘客提出購買車票時,被該乘客連刺八刀致死。而後,該乘客又用刀威脅駕駛員停車後脫逃。車上20多位乘客沒有一人出來制止,沒有一人報警,甚至連一句口頭聲援的話都沒有,之後這些人又各自逃離現場,並且再未對任耀麗說一句公道話。當時新上任的南充市委書記曾經關注過此案,並力求在全市範圍內踴躍討論相關道德,以希望改善冷漠民風。但時日不久,這場全市大討論淹沒大海,人們很快忘卻了任耀麗案。《北京青年報》對本案的報導只有一個刪節版,我見過原稿,原稿更為細膩、詳實。請看原稿中的細節:

“任耀麗走到這位乘客身邊,用手推醒他後提出購買規定的一元面值車票的要求。結果,該男子掏出五毛錢遞給任耀麗。任希望他再補交五毛錢,卻遭到了該男子的拒絕。當任耀麗再次要求其補錢時,該男子拿出了一把長約20多公分的藏刀指向任耀麗並稱:沒錢,這個要不要?車上的乘客都將目光轉移了過來,任耀麗見狀拿出手機並撥出了110。‘110嗎?這裏有位乘客不買票而且還有刀。’任耀麗的話還沒有說完,該男子突然將刀刺向了任耀麗的腹部。‘員警同志,他已經捅了我一刀。’一語未落,該男子又是一刀跟了上來。車上的乘客有的開始尖叫,有的低下了頭。但沒有一人出來制止。該男子見狀居然還罵了起來,‘你還敢報警?’一邊說著一邊又在任耀麗的嘴角劃了三刀,之後任耀麗倒在了地上,但該男子並未罷手並又在已經倒下的任耀麗胸部、腹部連刺三刀。司機見狀立刻加速準備將車開往不遠處的一個派出所,該男子似乎意識到了司機的舉動隨即用刀架住司機的脖子並令其停車,同時他還以乘客的生命相威脅。司機停車後,該男子迅速消失在夜幕中,乘客隨即瘋狂逃散。”

這真是觸目驚心的一幕!“員警同志,他已經捅了我一刀。”任耀麗當時這句話該是何等的絕望與痛苦!然而,這也是一個陷於絕望與痛苦中的28歲女子,生前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最悲涼的還在後面。任耀麗的丈夫謝兵為三歲女兒的一生考慮,請求公司給予解決。多次協商之後,根據此事的社會影響和任耀麗此前的工作業績,公司給予了4.4萬元補償。媒體披露後,社會捐款有一萬元。但就“英雄”稱號的名譽而言,雖然任耀麗的家人堅決表示公司應該將其追認為“英雄”並領取相關的基金,但公司無追認的決定權,社會也不承認其行為堪稱“英雄”,仿佛那0.5元的國家財產不足輕重。更多人是為任耀麗大感不值,為了區區0.5元,白白犧牲掉自己的性命!在當今這個社會,過於較真似乎與傻逼無異,人們與其說哀其不幸,不如說是哀其不值,哀其過於正直和缺乏策略。就是在這樣一次次的“聰明練習”中,人們得過且過、躲過讓過,越練習反而越喪失最基本的正義,而且推己及人,認為任何人也不要有這種傻得不能再傻的“品行”,視之為不知利害、不知風氣的愚蠢。

南充政府成立的“見義勇為基金”也鮮有人捐錢,或是民眾基於對政府的不信任,或是壓根就對所謂“見義勇為”無甚知覺。當不仁來臨時,麻木與不仁就構成同謀,整個社會的不公不義就是這樣蔓延而來的。這是一個惡劣的時代,人們的良知幾乎被整體降低一格,以過高的道德標準強求所有人皆聖賢,似乎是場非常可笑的癡心妄想。但這恐怕也要分一定的地域,倘若在重慶,發生如此事件的概率可能要小許多,民風如此嘛。重慶人有著類似北方人的剛直與義氣,這種地域性的性格差異,恐怕與那一車冷漠惶恐的南充乘客大為迥異的。此外,國人的尚武精神已經嚴重退化,內有正念、外敵強權的人已經越來越少。所謂“法治社會”之下,是權力說了算的人治制度,冷冰冰的法律未對應有正義給予相當的理解和支持空間,反而導致飛揚跋扈的霸道越來越不需要成本。當犯罪成本降低,或者犯罪氛圍環繞其中,正義也就越來越失去土壤。如果正義完全走到了末路,那麼非正義就會獨立為宗教,社會也就完了。其實,我們這個社會之所以還能存活和延續,魏京生已經說過了:“忠、孝、節、義,還有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等等,早已融化在人民的行為規範中了,調節著日常的社會關係,維持著社會的運轉,是這個民族和國家沒被瘋子們毀掉的根本原因。”話中帶著悲哀的深刻,也可稱為深刻的悲哀。

第四件,李進傑案──司法爛窩的典型案例

看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我經常想起與朋友喝酒時朋友的酒後真言:“有人說監獄最安全,其實在監獄裏殺得了人,在押犯也可能在外面殺人。這就要看手能夠伸多長。”嚴格地說,李進傑不是殺人性質,但比殺人還嚴重。他的一生,兩次發生交通事故,一次當場死亡六人、重傷一人、輕傷17人,一次死亡二人、受傷一人。八條人命,19人的傷情,全系一人所為,這已足夠讓人窒息。但是更令人窒息的是,面對這樣一個人,司法機關內部出現了靡爛。看守所長讓因肇事入獄的犯人處於脫管失控狀態,犯人不久之後再肇事,肇事後法院袒護看守所長,對看守所長作出無罪判決。這樣的事情發生於2004年的南充市西充縣。

整個事情很清楚:1999年8月31日晨,李進傑駕駛客車翻于20米高的崖下,造成車內旅客大量死傷,後被當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注意:“五年”而已)。因其重傷投牢拒收,遂留西充縣看守所服刑。入獄後的李進傑巧通關節,辦理續保手續。看守所在未經認真核查,也沒有同李進傑本人見面的情況下,僅憑虛假證明,便辦理了續保手續。作為所長的敬樹倫未認真核查,便簽署了“情況屬實,建議續保一年”的意見。結果,續保後的李進傑重新辦理身分證和駕駛執照,重新開車營運。2003年6月8日,李進傑又駕駛一輛中型貨車,在西充縣多扶鎮場口與一輛計程車相撞,再次交通肇事,肇事後棄車逃逸。李進傑被捕,當初涉及“巧通關節”的相關司法人員──尤其是處於公安與司法雙重系統的看守所──必然難辭其咎。但是西充縣法院極力袒護看守所長,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有西充縣檢察院奮力抵抗,最終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才撤銷下級法院判決,以怠忽職守罪判處西充縣看守所長敬樹倫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有權依法剝奪人的自由與生命的,在人類社會唯有司法機關,司法腐敗乃是最危險的腐敗,其腐敗直接等同於草菅人命。我無意以一抵十,以偏概全。就李進傑、敬樹倫一案,我想說明司法必須公正嚴明,內部勾聯危害極大。南充是四川東北部非常重要的大市,這裏的人民迫切需要公共安全、公共意識和司法嚴明。四個案件或許不能作為完整地透析南充市根本問題的證據,但從這些有一定社會反響的案件中,我們非常易於掌握到南充的土壤蘊涵著太多不良的成分,這些成分有的應予以消滅,而缺乏的應予以施肥和補救。我有許多親人和朋友就在南充,那是一個曾經讓我視為具備“一流綠色”的環境。那裏的人們流傳著佛教的信念、發展的激動和未來的期盼,我非常樂意於看到大案在南充越來越少,災難在南充近於絕跡。但這一切都需要做到我剛才已經說過的12個字:公共安全,公共意識,司法嚴明。手中掌握著權勢和財富的南充人,應該透過這一切黑暗的南充大案,吸取深刻的教訓,普行對公共社會負責的政令、措施與行動,讓南充人不再自感悲哀,讓南充人心中尚存寄託與希望。這是我寫作本文的初衷,請勿曲解。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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