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漂流記(36)

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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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在小船上安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我決定把運回來的東西都放到新發現的地穴裡去,而不是放到城堡裡去。我先吃了點東西,把所有的東西都搬到岸上,並仔仔細細地查看了一番。我搬回來的那桶酒是一種甘蔗酒,但與我們巴西的甘蔗酒不一樣。一句話,這種酒非常難喝。可是,我打開那兩隻大箱子後,找到了幾樣東西對我非常有用。例如,在一隻箱子裡,有一隻精緻的小酒箱,裡面的酒瓶也十分別緻,裝的是上等的提神烈性甜酒,每瓶約三品脫,瓶口上還包著銀子;還有兩罐上好的蜜餞,因為封口很好,鹹水沒有進去。

  另外還有兩罐卻已被海水泡壞了。我又找到一些很好的襯衫,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東西。還有一打半白麻紗手帕和有色的領巾。麻紗手帕我也十分需要,大熱天拿來擦臉真是再爽快也沒有了。此外,在箱子的錢箱裡,有三大袋西班牙銀幣,約一千一百多枚,其中一袋裡有六塊西班牙金幣和一些小塊的金條,都包在紙裡,估計約有一磅重。

  在另一隻大箱子裡找到了一些衣服,但對我來說都沒有多大用處。看樣子,這只箱子是屬於船上的副炮手的。箱子裡沒有很多火藥,只有兩磅壓成細粒的火藥,裝在三隻小瓶裡;我想大概是裝鳥槍用的。總的來說,我這趟出海弄到的東西有用的不太多。至於錢幣,對我當然毫無用處,真是不如糞土!我寧願用全部金幣銀幣來換三四雙英國襪子和鞋子,因為這些都是我迫切需要的東西,我已經好幾年沒有鞋襪穿了。不過,我還是弄到了兩雙鞋子,那是我從遇難船上兩個淹死的水手的腳上脫下來的。另外,在這隻大箱子裡還找到兩雙鞋,這當然也是求之不得的。但這兩雙鞋子都沒有英國鞋子舒適耐穿,因為不是一般走路穿的鞋子,只是一種便鞋而已。在這隻船員的箱子裡,我另外又找到了五十多枚西班牙銀幣,但沒有金幣。我想這只箱子的主人一定比較貧寒,而另一隻箱子的主人一定是位高級船員。

  不管怎麼說,我還是把所有的錢搬回了山洞,像以前一樣妥善收藏好。可惜的是,我無法進入破船的其他部分;否則的話,我準可以用我的獨木舟一船一船地把錢幣運到岸上。

  如果有一天我能逃回英國,就是把這些錢都放在這裡也非常安全,等以後有機會再回來取也不遲。

  我們所有的東西運到岸上安置妥當後,就回到小船上。我沿著海岸,劃到原來停泊的港口,把船纜繫好。然後,我拖著波憊的身子回到了我的老住所。到了那裡,只見一切平安無事。於是我開始休息,並又像過去一樣照常度日,料理家務。有這麼一段短短的時期,我日子過得非常怡閒自在,只是比以前較謹慎罷了。我時時注意外面的動靜,也很少外出。

  即使有時大膽到外面活動,也只是到小島的東部走走,因為我確信野人從未到過那兒,因此用不著處處提防,也用不著帶上許多武器彈藥。要是到其他地方去,只帶少許武器彈藥就不行了。

  我在這種情況下又過了將近兩年。在這兩年裡,我頭腦裡充塞著各種各樣的計劃,一心設法逃離孤島,儘管我自己也知道,我那倒霉的頭腦似乎生來就是為了折磨我的肉體。有時候,我還想上那條破船去察看一番,儘管我也知道,船上已沒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再次冒險出海了。有時候,我又想乘小舟東逛逛西走走。我毫不懷疑,如果我現在有我從薩累逃出來時坐的那條小船,早就冒險出海了;至於去什麼地方,那我也顧不上了。

  一般人往往有一種通病,那就是不知足,老是不滿於上帝和大自然對他們的安排。現在我認識到,他們的種種苦難,至少有一半是由於不知足這種毛病造成的。患有這種病的人大可以從我的一生經歷中得到教訓。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正是由於我不滿自己原來的境況,又不聽父親的忠告–我認為,我有悖教訓,再加上我後來又犯了同樣的錯誤,才使自己落到今天這樣悲慘的地步。當時,造物主已安排我在巴西做了種植園主。如果我自己不癡心妄想發財,而是滿足於逐漸致富,這時候我也許已成了巴西數一數二的種植園主了,而現在我卻白白地在這荒島上流落了這麼多年,過著悲慘孤寂的生活。而且,我在巴西經營時間不長;就是在這段短短的時間裡,我也獲利不少。因此我確信,要是我繼續經營下去的話,到現在一定擁有十幾萬葡萄牙金幣的家財了。當時,我的種植園已走上了軌道,並且日益興旺。可是,我偏偏把這一切丟棄,甘願去當一名船上的管貨員,只是為了到幾內亞去販賣黑奴。現在想來,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要是我守住家業,只要有耐心,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同樣可以積聚大筆財富,我不是也可以在自己的家門口,從那些黑奴販子手裡買到黑奴嗎?雖說價錢貴一點,但這點差價絕不值得自己去冒這樣大的風險!

  然而,這正是一般不懂世事的青年人共同的命運。他們不經過多年的磨煉,不用高昂的代價獲得人生的閱歷,是不會明白自己的愚蠢行為的。我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我生性不知自足,一直到現在還不能安於現狀。所以,我頭腦裡老是盤算著逃離荒島的種種辦法和可能性。為了使讀者對我後面要敘述的故事更感興趣,在這兒我不妨先談一下我這種荒唐的逃跑計劃最初是怎樣形成的,後來又是怎樣實施的,以及我實施這一計劃的根據。

  這次去破船上的航行回來之後,我又回到城堡裡過起隱居生活來。我把獨木舟按原來的辦法沉入水底隱藏好,過著以前那樣平靜的日常生活。現在,我比以前更有錢了,但並不因此而更富有,因為金錢對我毫無用處,就像秘魯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來到之前,金錢對他們也是毫無用處的。

  我來到這孤島上已二十四年了。現在正值雨季三月。一天夜裡,我躺在吊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睡。我很健康,沒有病痛,沒有什麼不舒服,心情也很平靜,可是怎麼也合不上眼,就是睡不著。可以這麼說,整個晚上都沒打過盹。

  那天晚上,我心潮起伏,思緒萬千,思前想後,實在一言難荊我粗略地回顧了自己一生的歷程。我回想起自己怎樣流落到這荒島上,又怎樣在這兒過了二十四年的孤寂生活。

  我想到,來到島上的最初幾年,我怎樣過著無憂無慮的快樂生活;後來,在沙灘上發現了人的腳印後,又怎樣焦慮恐懼,過著憂心忡忡的生活。我也知道,多少年來,那些食人生番經常到島上來,有時甚至成千上百登上岸來。但在此之前,我不知道這件事,當然也不會擔驚受怕。那時,我儘管有危險,但自己不知道,所以也活得快活自在。我想,如果不知道有危險,就等於沒有危險,生活就照樣無憂無慮,十分幸福。由此,我悟出不少有益的道理。造物主統治人類,把人類的認識和知識局限在狹隘的範圍內,這正是造物主的英明之處。實際上,人類往往生活在種種危險之中,如果讓人類發現這些危險,那一定會使人人心煩意亂,精神不振。但造物主不讓人類看清事實真相,使他們全然不知道四周的危險,這樣,人們就過著泰然寧靜的生活。

  我這樣想了一段時間後,就開始認真地考慮到這麼多年來我在這荒島上一直所面臨的危險。這種危險是實實在在的,可是,我過去卻經常坦然自若地在島上走來走去。實際上,可能只是一座小山,一棵大樹,或是夜正好降臨,才使我免遭殺害,而且,將會是以一種最殘忍的方式的殺害:那就是落入吃人生番手裡。如果落到他們手裡,他們就會把我馬上抓起來,就像我抓隻山羊或海鱉一樣。同時,在他們看來,把我殺死吃掉,也不是什麼犯罪行為,就像把一隻鴿子或鷸殺了吃掉在我看來也不是什麼犯罪行為一樣。我衷心感激我的偉大的救世主,如果我不承認我的感激之情,那我就不誠實了。我必須恭恭敬敬地承認,我之所以在不知不覺中免於大難,完全是由於救世主的保佑,要是沒有他的保佑,我早就落入野人的毒手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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