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北京奧運為何排斥法輪功?(2)

【大紀元11月17日訊】 (新唐人電視台報導)主持人:剛才烏克蘭的孫先生提到說,法輪功除了去發那些材料,還有去講真相之外,還應該多做一些事情,比如說發動所有這些議員、政客、運動員還有觀眾,一入境中國就喊「我是法輪功」。您怎麼看,會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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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而平:首先我要提出一點就是法輪功本身不是一個政治運動,法輪功畢竟是一個個人修煉,是一個袪病健身,追求個人道德回升,精神得到啟悟的個人修煉,他本身不是政治運動。

現在所有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社會上,在中國大陸上所做的一切反迫害行為,實際上一切都是針對中共對我們的迫害,我們沒有任何政治上訴求。

當然由於中共對我們的打壓,特別是在奧林匹克會期間,對我們的這種特別的歧視,所以我們到處向國際社會講真相,講清楚到底中共對我們做了什麼樣的迫害。

我們希望的就是得到最後的結果是在中國大陸,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每一個人都能恢復修煉法輪功的權利。因為法輪功畢竟對社會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那曾經中共對法輪功作出很多褒獎,也是基於法輪功對社會健康以及道德回升作出的貢獻。那麼如果由於政治原因、出於政治考量,把法輪功排除於奧運之外,出於政治的考量對法輪功進行迫害,那麼會出現什麼情況?

就是中共已經把「奧運政治化」了,他並不是一個民間的體育,所有社會成員都可以參與的體育活動了,這樣本身就違背的奧運的精神、奧運的憲章,也觸犯了對中國人民的人權,所以我們是有必要站出來。

當然我們希望國際社會能站出來為我們聲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所以我們對任何對法輪功人權作出的支持,我們都非常感謝的。

王軍濤:我想接一下張而平說的,實際上張而平先生的話,有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剛剛我們談到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憲章認為,奧林匹克運動和參加其他體育一樣,是基本人權。

那麼剝奪法輪功群體和其他的包括像我們這種民主人士去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實際上是把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政治迫害的工具,因為剝奪這個權利就等於是剝奪一項基本人權。

就說現在中共政權不僅去破壞奧林匹克憲章精神,而且把它現在掌握的奧林匹克舉辦權,作為政治迫害的工具。

主持人:那剛才您們三位都提到了,中共實際上是把奧林匹克政治化,用這個作為一種迫害的工具,來迫害它想迫害的人。

但是我知道生活在大陸的很多人,他就認為說,在中國辦奧運,我們當然有各種各樣的權利,你對我們指手畫腳,那不就干涉我們自己的事情,跟你們外國人是無關的,或你在海外,你又不在中國待著。

那中共也為自己辯護說,說對中共這種迫害人權、迫害宗教信仰人士的指責,他是把奧運政治化,那您怎麼看它這種說法呢?

汪致遠:中共這一系列的反應,從我「追查國際調查」的這個角度看,它有一種「犯罪逃避心理」,因為它犯了那樣嚴重的罪行,它確實與奧運的精神格格不入。

但是這些罪行它又不敢曝光,在有可能曝光的情況下,它當然拼命的在迴避,所有這些解說,都屬於託辭,都是一種狡辯。還有些事情看上去像放寬了,那是基於國際上的壓力下,做的一種臨時的應付,它實際根本上並沒有改變,它根本上也不可能改變。

王軍濤:是這樣,這個說法我覺得站不住腳,說是國際上指手畫腳,因為北京在申辦奧運會時,它當時對國際上做了承諾,而且它也在做申辦時表示,說國際社會可以對它進行監督。

而且它當時的口號就是說「給北京一個機會,還世界一個驚喜」。說要給國際社會一個驚喜」,那麼現在它違背了這些東西,國際社會當然可以進行譴責,因為是你違背了你的承諾。

張而平:同時我們看到最近《自由亞洲》有一份報導就是北京官方規定有十一類人,四十三種人士不能參與奧林匹克運動。

實際上這裡包括了法輪功,還有其他的異見人士、宗教信仰團體。那這個文件本身就是看來就是實際上不僅僅把法輪功做為這個單獨的團體排除之外,其他團體也是包括其中之內的。

我們注意到什麼呢?像剛才王軍濤先生指出的,那中共對這些人十通過奧林匹克運動會進行排斥本身是違背了它自己對國際社會的承諾,那麼如果它再反過來說國際社會對奧林匹克在中國指手畫腳,這簡直是黑白顛倒。

主持人:各位觀眾朋友,今天我們的話題是「北京奧運為何排斥法輪功?」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提問:646-519-2879,那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我們也為您準備了免費的號碼,免費號碼是4007128899再撥8996008663。

剛才您談到了就是4月份中共發了一個秘密的文件就是四十三種人是不可以參加北京奧運,那我正好有這個資料在這,它說:十一類人包括敵對分子、法輪功成員、宗教成員、上訪人員以及其他對共產黨嚴重不滿的人員。那我覺得很有意思那上訪的人因為有冤屈才會去上訪連這樣的人也是不准去參加奧運的人嗎?

王軍濤:這絕對是違法的,因為信訪權是國家規定的一項基本權利,就是說我記得當時那個國務院、全國人大,還有中共中央都針對信訪權做說明,如果任何組織機構要剝奪信訪權的話或對信訪僅打擊、暴力都是要追究責任的。

那現在看來如果說公安局要是發了這樣一份東西的話,那就說明公安局違背了中國的關於信訪的規定可以追究它,這第一個。

第二個,我剛才已經講了,參加奧運會或參加體育鍛鍊是一項基本人權,這是國際奧委會的基本觀點,這是奧運會的基本原則。如果你因為公民參加了一些事情你就剝奪他參加奧運會的權利,實際上你是在進行政治迫害,那麼因為它是剝奪他的基本人權。

如果一個人因為他上訪或者因為他的政治的觀點,那麼你要剝奪跟他進行政治暴力,我覺得北京在這一項政策違背好幾個中國的法律和國際法。

主持人:有的時候你看這個中共的政策很有意思。4月份剛剛發表了這個,那馬上10月8日又說我們現在各種信仰團體可以來,還可以帶著自己的宗教用品。那前後不是矛盾了呢?它為什麼要對國際社會做這樣子的表態呢?

張而平:因為由於國際社會對北京人權非常關注,特別是對宗教團體的迫害,所以北京做出這種表面上的承諾,但實際上操縱起來並不是這樣。

最近我看了一個報導,就是北京現在要建立一個資料庫,對所有的西方記者進行這個資料儲存,就是說每一個來訪的記者都要經過它們的過濾、篩選,那麼這樣的話包括新聞採訪本身也變成了一個不自由的活動。

這從法輪功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就是說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僅是一個人權的踐踏,那現在已經昇華到在國際上對我們進行政治迫害,所以我們就是要求國際奧委會有非常必要義務去敦促北京去執行它對國際奧委會的這個承諾,否則的話北京奧委會就變成了一個政治獸。

主持人:那我們看在10月8日北京奧運新聞中心主任李湛軍,他在對外發表講說,他說,我們不承諾法輪功,因為他是邪教因此任何涉及法輪功的文字和活動在中國都是被禁止的,外國人到中國應該尊重和服從中國的法律。

那這裡面涉及了至少兩個問題,一個就是說邪教的定義;那麼另外一個就是說中共它把法輪功定為邪教,它有沒有,就像它自己的法律它又沒有法律依據,那您能不能先跟我們談一談就是邪教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是一個什麼概念。

汪致遠:這個首先講中共自己本身也沒有這個定義,對法輪功這個全國性的鎮壓,這是由江澤民首先提出來,然後江澤民指定人大進行立法,這就是先有定性後立法。

而現在從立法後來一系列的規定中也是非常含糊的,因為本身它也沒法規定這件事情。再說法輪功學員的這種修煉對個人和社會都是有好處的。中共不是那麼回事,所以它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張而平:我要補充一下,就是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法輪功開始鎮壓之後,那江澤民我記得在一次在華府訪的時候提出了法輪功是所謂邪教,那麼在11月份人大才立法通過所謂反邪教法,但那個反邪教法並沒有指名道姓提出法輪功,因為它這個做為一個很泛泛的立法,第一是給鎮壓法輪功提供了依據同時給鎮壓其他宗教這個信仰的也同樣提供同樣的法律依據。

但是我們看了一下什麼到底是邪教呢?就是說你從這個做個比較就是從1949年中共到現在屠殺了大概有七千到八千萬人口,那麼它講的是暴力革命,講的是階級鬥爭,過七、八年搞一趟這麼個運動,從六四的屠殺也好、文化大革命的迫害也好、七年的反右也好,到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

那法輪功講的是真善忍,是一個和平的、是一個理性的,是一個個人修煉的而且講究的是真善忍。那麼這樣的話相比之下,誰是誰非大家都是一目了然。

主持人:那說到邪教就是說我想我們可能都有比較模糊的概念,那能不能請王先生來談一下,邪教它到底具體有什麼樣的特點?

王軍濤:其實就是說做為宗教信仰來說,就是在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或者在現代文明社會都是要必需要尊重的,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它,你再怎麼然都是要加以尊重的。

一般來說就是一些國家比如它宣布什麼是邪教的時候,其實是很多的一種社會輿論。但是如果你的要對一個宗教或者信仰採取司法行動,比如加以禁止或者加以打擊的話,一般是要它嚴重的違背這個社會的法律的時候才有這樣。

主持人:或者對別人造成傷害。

王軍濤:但是實際上就是說法輪功群體並沒有做這樣的事情,而且就是剛才而平先生也講到了,在99年江澤民舉行大規模鎮壓前的時候,實際上江澤民政府各方面對於法輪功群體、對於社會的發展,這個穩定還有對於他的提昇道德水準是做了肯定的。

就我們對法輪功成員這個觀察來看,他們本身通過修煉活動實際上是提升了他們的道德水準,而且他們對於社會的這種善意等等都是有很大的這個提高。

那麼這個還有一個問題在是這樣子就是說即使說你宣布一個群體在一些事情上違法的話,那麼你在什麼地方對他進行懲罰,這是有嚴格法律規定的。

因為比如就說是我王軍濤說主辦的,你中國政府說我陰謀顛覆政府,但只要說我刑滿的時候我仍然可以有權利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

那就這項的指控,我拒絕同時你必須要尊重我其他的權利,而中國政府像未經任何的法律、未經任何的這種調查就宣布法輪功群體不能夠參加,直接就剝奪了他們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權利,這個顯然是一項政治迫害而且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

你真要做這個決定你也應該就是經過一個司法程序,或是經過一份調查和聽證的程序,你要明確的說出法輪功群體為什麼不能夠參加這個活動。還有就是說你剝奪這個權利基於什麼樣的法律基礎,我覺得沒有這種依據怎麼能夠剝奪一個群體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權利,中國沒有這個法律。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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