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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團體抗議 要求職場憂鬱症列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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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三十日電)在耀華電子公司擔任組長的陳姓女性員工,疑似因被降職、主管言詞侮辱等職場壓力而罹患憂鬱症,日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傷病給付卻遭駁回;工作傷害者協會今天赴勞委會抗議,要求放寬職業病認定標準與檢討職業病鑑定制度,並擬定職場憂鬱症等因精神壓力產生疾病的預防方向。

陳姓員工說,她1999年到耀華電子廠上班,2005年她升上組長,但一年半後在毫無理由下被撤除組長職位,這期間她不斷向上級申訴,卻毫無音訊,甚至在新單位還受到長官的無端辱罵,後來因為壓力過大,今年初開始就醫、住院。

這期間一直協助陳姓員工的工傷協會專員利梅菊說,陳姓員工因職場壓力導致憂鬱症,住進精神病房兩次,一年多來,除無法回職場工作外,日常生活也失調,並常想自殺。

她說,陳姓員工持三軍總醫院及台大醫院的證明以職業病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勞保局卻以「憂鬱症尚不屬於勞保職業病種類表列疾病」駁回,進行爭議審議時,又以「壓力的發生與個人應對能力與社會支持系統均有關係,無法歸因於單一工作因素,不宜屬職業傷病」。 這樣的說法已對陳姓員工造成二次傷害。

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表示,工傷協會統計,近一年協助個案中,因職場原因引起精神方面疾病有二十至三十人,因職災或職業病引發創傷後壓力徵候群的勞工更是不計其數。

她說,日本在1999年就已將過勞自殺列入職病認定,在2002至2003就有四十六個被官方認定的職場憂鬱症個案。在台灣,像陳姓員工一樣因職場壓力引發各式各樣精神症狀的人還很多,勞委會應放寬職業病認定標準,只要是工作引起的精神症狀疾病都應認定為職業病,並全面檢討職病鑑定制度。

此外,勞委會也應介入耀華電子與陳姓員工的勞資爭議案,並擬定職場憂鬱症或躁鬱症等因精神壓力產生疾病的預防方向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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