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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开放民众登岛礁海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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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十二日电)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增列娱乐渔业含载客登岛屿、礁岩从事休闲钓鱼活动,以蓬勃台湾的海洋观光产业。

现行条文规范,娱乐渔业仅限于“在水上”采捕水产动植物或观光。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台北市)等提案指出,有效利用海洋资源,发展娱乐渔业为世界潮流趋势,台湾四面环海,却禁止民众登岛礁休闲钓鱼不合理,现行规范有必要检讨、修正。

全案由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上午讨论后初审通过。修正条文规范,民众可搭乘供娱乐为目的的渔船,除在水上外,也可登岛屿、礁岩采捕水产动植物或观光。

丁守中表示,政府开放海钓活动后,从事海钓休闲人口日益增多,盼相关条文修正,能对发展台湾海洋观光、推展优良休闲活动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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