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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街民宅 應列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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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素有人文薈萃綠色社區之稱的青田街廓,日前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將該區內的三十三棟木造日式房舍,及三棟古蹟、六棟歷史建物全部變更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不過,部分委員認為,光保存這些建築物還不夠,擔心三月十三日禁建令解除後,建商大舉入侵,將破壞當地風貌,因此提出「一般建築」也應列入保存、限建。

不能超過七樓高

台北市政府為了重新檢討青田街廓的都市計畫,自九十四年三月起發布兩年禁建令,而禁建令將在今天解除,不過,兩年來市府擬定的「變更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趕在禁建令解除前不久,於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審議,訂定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保存青田街區部分建築以外,也規範該區的土地使用、建築高度、量體、形貌,因此,該區未來限制不能超過七層樓高,而靠近新生南路的住三之二則不能超過十二層樓。

不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練福星等人認為,這樣的限制過於寬鬆,「一般建築」列入保存、限建,才能達到該區聚落風貌保存的目的,有委員認為,青田街有參天的大樹、濃密的藤蔓,還有日據時期風貌的建築,是全台灣保留最完整塊狀的日式住宅區,應該全區完整保存,維持獨特的群落意象,所以「一般建築」也要限建與規範建築的外觀,不是只有保存部分建築物,也有委員認為七層樓高度太高,比一樓的日式住宅高出太多,會破壞該區景觀。

台北市副市長兼都委會主任委員林崇一最後決議,全區完整保存還有討論空間,因此,要求發展局和部分委員另闢專案討論,評估全區保存的可能性,發展局則表示,近期會邀請部分委員與會討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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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依法無據 里長也反彈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只有日式宿舍列入保存還不夠?都市計畫委員會有委員提議,為了完整保存青田街聚落風貌,應該連一般住宅建築也要列入保存區,限制其建築發展高度與外貌,對此,當地居民多表示反對。

龍安里長洪秋甲強力反彈,他表示,市府對於青田街的日式房舍、歷史建物當然應該強力保存風貌,但是「一般建築」屬於民眾私產,市府不應該禁止民眾建設發展,此做法嚴重侵犯私權,洪秋甲更強調,都委會既然通過變更計畫案,就應該促使市府派員定期維護古蹟、歷史建物與日式房舍,而非異想天開把民眾房舍也納入變更內容。

發展局則無奈表示,原本文化局提案只納入古蹟與歷史建物變更為保存區,在當地部分里民強力要求下,才又把三十三棟日式房舍也一併納入保存,換言之,青田街區已經有三種建築物被列入保存了,如今委員會又希望把「一般建築」也列入保存,讓發展局相當頭痛,因為一來無法源依據,二來恐會引起民怨。

發展局官員表示,首先「一般建築」既非古蹟,也非歷史建物,更無文化資產身分,若要強行保存於法不符;此外,青田街區現今有三分之一的住宅都已蓋到五至七樓的高度,要重新限制民眾住宅的高度、外貌,「難道要民眾拆屋搬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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