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群體性事件新傾向

(大陸)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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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

中共當局揮之不去的夢魘

所謂「群體性突發事件」,是中國官方對大規模請願抗議、遊行示威、聚眾上訪和各種社會騷亂事件的通稱。本世紀以來,「群體性突發事件」呈現持續高發、數量上漲、衝突加劇的惡化態勢,它們已經成了中共當局揮之不去的夢魘。

這一態勢具有非同小可的政治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正是「群體性事件」的出現,才迫使掌權者的心態、思路和行為方式在近年來發生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改變。一方面,此起彼伏、防不勝防的「群體性事件」使得各級黨政機關極不適應,大傷腦筋,不得不時時心懷恐懼、高度戒備,這既進一步弱化了他們的統治信心,又極大地強化了他們的政治危機意識–二○○五年以來,當局陸續推出了一系列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包括各級黨委、政府、政法、公安、武警甚至正規軍隊在內,都被賦予了相應的職責,黨中央要求他們時刻準備著要投入到化解或鎮壓「群體性事件」的特殊戰場之中。另一方面,當局也不得不審時度勢,對過去一些掠奪性的政策、法規有所修正。胡溫諸人一些「親民」的提法和表演,或多或少與「群體性事件」所形成的政治壓力有關,也或多或少反映了最高當局在群情激憤、民怨洶湧面前的緊張不安和驚惶失措。

這些年來,中共當局之所以對「三農問題」、「弱勢群體」、「下崗工人再就業」、徵地拆遷、農民工勞資糾紛、庫區移民安置等熱點問題表示了持續的關注,絕不是黨中央忽然良心發現,要主動地關心人民的苦難,要向處於社會底層的民眾發發善心、施施仁政,而是因為這些人、這些問題已經成了「群體性事件」的高發地段和高危地帶。胡溫之所以大張旗鼓地推出「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明眼人都能看到,其最直接、最明顯的原因,也分明是因為掌權者們感受到了來自於「群體性事件」的強烈刺激,感受到了底層人民對他們統治權力和「執政能力」的極不信任。

界限分明的官民對壘

其實,所有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都不會是真正突如其來的。有些事件,僅僅對胡錦濤、溫家寶們來說算得上是突發的,但對省長、縣長、鄉長們來說,就絕對不是突發的,只是到了再也不能依靠瞞上欺下那一套蒙混過關的時候,才猛然間成了「突發事件」。還有一些事件,表面上是偶然猝發,但事件的實質根源卻是年深月久、根深蒂固的。先有「刁官」,然後才有「刁民」。先有權貴奸佞們的貪欲無度、傷天害理,然後才有勞苦大眾們的忍無可忍、憤然出擊。先有肆無忌憚的惡法暴政、巧取豪奪,然後才有界限分明的官民對壘、公然對抗。當壓榨和掠奪、侵權和迫害一天一天地延續,憤怒和怨恨才會一點一滴地累積。當無權無勢的普通群眾在長期的忍辱負重之下再也忍受不下去的時候,「群體性事件」才有可能突然爆發。

中共當局對「群體性事件」的自我總結中有一句話倒是說得不錯:「哪裡有群體性事件,說明哪裡的領導班子有問題」。但這樣的認識還遠遠不夠,哪裡發生了「群體性事件」,不管是真突發還是假突發,豈止本屆、本地的「領導班子」有問題,上屆、上上屆和上級、上上級的「領導班子」也大多都有問題。甚至可以說,那些所謂的「群體性事件」,原本就是他們層層加碼、裡應外合地人為製造出來的。沒有他們的濫用職權、坑人害民、胡作非為、橫行霸道,沒有他們的上級和上上級的任人不明、監督無方、官官相護、串通一氣,哪裡會憑空產生出什麼「群體性突發事件」!

反映政治腐敗的嚴峻局面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一面鏡子,它明明白白地照出中國嚴重的政治腐敗和社會危機已經到了令人驚悚、難以收拾的地步。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第一,為什麼會是「群體事件」?因為在中國,「個體事件」就算是到了人命關天的地步也無人關注,在龐大的疊床架屋的官僚體系的阻隔之下,個人的聲音、個體的行動無從影響公共傳媒,更無從飛越障礙「上達天聽」。面對惡政、貪官以及受到惡政和貪官庇護的奸商們的欺凌,弱勢個人的權益沒有申張的渠道、缺乏保障的體制,既沒有真正的民意代表去替他們傳話,又沒有值得信賴的黨政司法部門去為他們理冤。既然是「不鬧不解決」,那麼他們唯有一哄而上,拼湊成臨時的「群體」,以實現「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

第二,為什麼會是「突發事件」?因為在中國,「緩發事件」已經被堵得嚴嚴實實,人們被剝奪了合法的遊行、示威、集會、結社的權利,失去了組成自治團體的行動能力,任何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遵紀守法的請願抗議行為均被非法禁止,和平、理性、安定、有序的自由表達方式因此也就無從產生。那麼,人們唯有以偶發事件為契機,繞過合法程序而突然大規模地聚集起來,才能爭取到自由表達的難得機會。

說到底,所謂「群體性突發事件」之發生在當今中國,這是絲毫也不足為奇的。它們正是沒有民主、缺乏法治的必然後果,正是一黨專制和權貴資本主義的應得報應!如果是在一個民主的公正的社會,人們當然用不著以烏合之眾般的「群體」去表達民意、參與政治。如果是在一個法治的有序的社會,人們更無需通過「突發事件」的壓力去啟動正當的行政、司法程序。從這個意義上講,「群體性突發事件」這面鏡子,正好照出了中國政治與社會問題的癥結。

利益多元化消解權力一元化

這面鏡子不僅照出了有些地方政府和許多黨政官員的醜陋形象,也照出了中共當局經營了十多年的「穩定工程」、「民心工程」的愚蠢、失算、失策。中共高層仍然以為依靠老一套的欺騙性的宣傳灌輸就能維繫民心,以為依靠翻臉無情的強力壓制就可以保持穩定。殊不知時代變了,鎮壓民運、法輪功那樣的手段也不好使了,中國社會的複雜化、利益的多元化正在蠶食、消解著權力的一元化。很明顯,向一群參與「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憤怒群眾去作愚民宣傳、開空頭支票已經不頂用了,向一群沒有拿到應得工資的人、沒有分到土地補償款的人、受到了貪官欺凌奸商盤剝的人、受到了無理處罰枉法裁判的人斷然出手、大興牢獄、大開殺戒,那也只能將這個政權置於萬劫不復的死地,等待它的就只能是革命!這樣的一個事實已經擺在了我們的面前: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若再不推行民主,再不保障人權,恐怕最後倒霉的就不僅僅是中國的老百姓,那些鋪天蓋地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遲早有一天也會讓掌握大權的中共當局吃不了兜著走。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只要人們能夠通過真正民選的代議士去傳達民聲民情,只要人們獲得了依法結社請願、自我維權的自治能力,只要有一套獨立於黨權之外的公正可靠的行政與司法系統,胡錦濤、溫家寶和中共諸位大佬們本來是用不著為「群體性突發事件」而操勞費心的。

民怨沸騰,一發不可收拾

近一兩年來,在各地的「群體性事件」中,又出現了一種被官方稱為「無直接利益衝突」的新傾向。就是說,許多與群體事件的起因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群眾也參加到事件之中,起到了擴大衝突、激化事態、加劇危險的可怕作用。比如,一個無良的寶馬車主行兇打了一名路人,忽然間會遭到成百上千個素不相識的群眾一哄而上的圍攻;一件少女遭強姦致死的刑事案件,會引發一場持續數天的數千民眾打砸搶燒的嚴重騷亂。這種新傾向,與那些有明確主體的上訪申冤、土地維權等群體事件的景觀已經大不相同了。

「無直接利益衝突」大概就是對「民怨沸騰」、「眾怒難犯」的最好注解。它說明,人們對現實的不滿已經廣泛化、激烈化,在某些吏治敗壞、官商橫行的地方,民眾壓抑已久的憤怒已經到了一點就著、一燃就烈、一發就不可收拾的地步。既然是「無直接利益衝突」,這就表明事情已經超出了民事的、經濟的動機範疇,也超出了就事論事、見招拆招的處理範疇。人們所真正不滿的並非幾個無良的富豪,也並非幾個作惡的歹徒,人們的真正不滿,乃是對層出不窮的行政、司法不公的不滿,是對本地政府、上級政府和上上級政府長期推行惡法暴政的不滿,是對中國普遍的政治腐敗、社會失衡的不滿。

面對「無直接利益衝突」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嚴重局面,若還是僅僅以個案解決的方式去逐一化解或各個鎮壓,是標本均不能治的。中共的統治合法性已經流失得太多,中國的社會公平性已經缺失得太多。這種局面提醒中共當局,必須以全盤的、系統的、長遠的政治眼光去看待問題,必須以自由的擴展、民主的推進、法治的完善、人權的保障去解決問題。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妥善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六中全會用語),也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構建和諧社會」。

轉自《爭鳴》2007年3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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