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當代中國「官」「黑」之間政治保護關係

何清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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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近20年多年來,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從無到有並逐漸興盛,得益於它們與政府官員之間形成的「保護主義」政治關係。黑社會組織除了與警界及司法界建立關係網之外,不少政府官員(工商、稅收等部門)都成了黑社會組織的有力靠山。這些官員們在政府內部也因為共同利害關係而互相支持保護。

中國為什麼會成為黑社會產生的沃土?研究者通常所持的解釋主要是兩點,其一是中國長期以來就有秘密會社(即黑社會)的傳統;其二是因為中國底層社會成員過於龐大。這兩點能夠解釋當代中國黑社會組織興盛的歷史文化與現實背景,卻未能解釋中國黑社會渴慕政治權力的特點,以及黑社會勢力為何能得到政府官員的大力庇護。與其他國家的黑社會相比,中國的黑社會組織與官員結盟所涉及的領域要寬廣得多,而且中國的黑社會組織並不滿足於依靠官員的庇護獲得金錢,它們更喜歡在民間使用權力並炫耀權力,一些黑社會頭目除了擁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榮譽性政治銜頭之外,還為自己謀求官職,以至不少黑社會組織在當地被稱為「第二政府」。

筆者認為,以往的研究者未曾觸及兩個原因:其一,黑社會組織之所以近20年來突然興盛起來,與中國的社會結構特點有直接關係。中國社會在現代以前是個「倒T字型」結構。經歷過20多年「改革開放」現代化歷程之後,在佔人口大多數的農村這一社會結構並未改變,在城市社會中則出現了「金字塔形」社會結構及少量中產階級。從城鄉總體上來看,中國的社會結構仍然是一種「倒T字形」結構,非常容易產生「結構性緊張」 (Structural Strain)。中國之所以易於成為黑社會組織滋生的沃土,可從社會的「結構性緊張」中得到解釋。其二,中國特色的「保護主義」政治關係有助於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形成利益結合。這種非制度化的保護主義政治關係既存在於政府的科層組織之中,也存在於政府與社會的關係之中。從實際情形來看,在中國政治運作過程中,正式的制度往往流於形式,真正起作用的反而是這種盤根錯節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

一、黑社會組織產生的溫床:中國社會的「結構性緊張」

1. 社會的「結構性緊張」──反社會行為滋生的一種解釋

2005年初,北京清華大學社會學者李強發表了一篇重要文章,他分析了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之後,發現目前的中國社會結構呈「倒丁字型」,這種社會結構造成了持續的「社會結構緊張」(李強,2005)。李強發現的這個現實不僅否定了許多試圖把改革時期中國社會結構現狀理想化的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他引進了西方社會學的「社會結構緊張」這一理論。這一理論有助於理解當代中國社會出現大量異常現象的原因。可惜的是,這篇文章的重要內涵並未引起國內和西方社會學界中國研究圈應有的重視。本文中,筆者用「倒T字形」來代替他的「倒丁字型」,可能更接近他所描繪的圖形。

「結構性緊張」是社會學解釋社會運動生成和集體行為的一種理論。1938年,美國社會學家默頓(Merton)在分析社會的反常狀態(Anomie)時提出了「結構性緊張」的概念(Merton,1938)。他認為,社會上出現沉淪或個人頹廢等反常狀態,是源於「社會結構性緊張」(strains in social structure)。這種結構性緊張的產生與兩個因
素有關:社會上多數成員普遍存在著一種渴求致富的慾望,但現行體制許可的獲得成功的手段卻非常有限,且許多社會群體無法利用這些手段。默頓的這一分析恰巧與中國改革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社會特徵十分近似。一方面,隨著中共灌輸多年的革命價值觀的解體,「發財致富」成了社會上下普遍通行的主流價值觀,人們對金錢的渴望在暴富階層行為的激勵示範之下加倍膨脹;另一方面,致富的機會絕大多數被權貴集團所掌握與壟斷,尤其是自90年代以來,普通民眾連維持生計都十分艱難。正是這種普遍受到激勵的「渴望」和現行體制只為權貴集團提供致富機會的現實,產生了「社會結構的緊張」,由此擠壓或誘發出一系列反社會行為,而黑社會組織的興起就是其中的典型現象。這是社會底層成員無法通過正常渠道進入中上層社會後所選擇的另一種反常的謀生之道。

2. 龐大的底層社會以及黑社會存在的必要條件

溯源中國歷史,秘密會社最為興盛的明清兩代的社會結構就呈現為「倒T字型」。一位美國學者研究明清歷史後發現,當時的中國是一個缺少中產階層的社會,除了龐大的社會底層之外,社會上層按等級構成一根「立柱」,社會階層的流動只能通過一條異常狹窄的通道──科舉制。這位學者關於明清時期的中國社會結構的分析完全符合中國的歷史狀況。當時中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是陞官發財、光宗耀祖。但考諸史實,陞官與發財之間其實是有區別的:做官與發財往往聯繫在一起,而商人雖能致富,但在有抑商傳統的中國其法律地位卻比較低下。直至清代,當時朝廷為了緩解財政困難,特開捐官一途,讓有錢人能出資買官做。由於這條向上流通的通道異常狹窄,許多人根本擠不過去,只能無望地留在社會底層。到了清代乾隆初年,中國人口超過一億,乾隆中後期就迅速突破三億大關,人口嚴重過剩,形成了龐大的流民階層。由於人口過多與工作機會稀缺,許多社會底層成員迫於生存壓力就結成秘密會社(又稱江湖幫會,類於現代的黑社會組織),依靠江湖幫會維持生存並藉此獲得社會尊重。清代執掌大運河運輸的「漕幫」就是這類組織。[1] 這種社會結構歷經幾百年至今,即使是社會改造實施得最徹底的中共政府,也都未能改變這一「倒T字形」社會結構。

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也是這種「倒T字形」社會結構,同樣存在數量相當龐大的社會底層,為何在毛時代當局能消滅原有的黑社會組織,而且遏止了新的黑社會組織的產生?其原因在於,「倒T字型」社會結構雖然是黑社會組織產生的一個充分條件,但黑社會組織的大量產生還需要一個必要條件,即政府統治無法達到社會邊緣與社會夾縫。中國歷代王朝雖然也屬於專制統治,但政府統治均無法控制社會夾縫,也無法延伸到社會邊緣,俗謂「天高皇帝遠」 即指這種情況。然而,到了毛澤東時代,中共建立了控制一切資源的計劃經濟體制,並實行了嚴格的城鄉隔離的戶口制度;與此同時,居民外出住宿旅館必須持有所屬單位的介紹信(城市居民出示工作單位介紹信、農民出示生產大隊的介紹信);城鄉各地餐飲零售業實行憑糧票才能購買食物的制度(農村居民很難獲得糧票,城市居民如未獲准兌換全國糧票,則無法用本省糧票到外省購買食品或糧食)。當局通過這些手段實現了對人口流動的嚴格管制。95%以上的社會成員往往從出生到死亡都生活在同一個地方,不能遷往其它地區。再加上那時農村的人民公社制度與城市的居委會制度將當局對民眾的監控延伸到社會的所有神經末梢,當局又極力鼓勵人民(包括親人)互相監督、檢舉揭發,時刻留意「階級鬥爭新動向」。人們即便外出投奔親友,都無法定居。在一個熟人社會裏,任何外來人進入城市或農村社區,不可能不受注意與監督。在這種嚴密的監督之下,社會夾縫幾乎完全消滅,任何黑社會勢力都不可能生存與發展。當時只在中國的雲南及邊境地區存在著極小部份游離於社會邊緣之人。這些人當中,有由於政治原因不見容於原居住地社會的人士;也有因經濟原因被迫逃離原居住地的人。他們被迫離開家鄉,到邊境從事「走私」,包括倒賣當時購買糧食布匹所需要的票證(布票、糧票)等地下經濟活動,被官方稱為「投機倒把」。他們一旦被抓住,往往被栽上「社會渣滓」(好聽一點則為「社會閒散人員」)這一名稱,並判刑拘押。在這種異常嚴密的極權統治下,黑社會組織自然喪失了一切生存條件──這就是毛統治下的中國社會結構雖然也呈 「倒T字型」結構卻無黑社會組織存在的原因。

3.社會向上流通管道的梗阻和「結構性緊張」的形成

自鄧小平時代開始的改革開放有兩個特點。其一是鼓勵人們發財致富(「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這一官方宣傳鼓勵的政策性口號很快就將整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引導到以追求財富為人生最高目標的道路上來。其二是社會的流動性增加。城市居民的流動始於居委會功能的弱化。90年代中國政府曾一度想恢復居委會的功能,但卻因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尤其是就業制度的鬆動,使居委會控制轄區內人口的功能大大減弱,因此這一目標未能完全實現。而農村人口的流動始於農民的「離土不離鄉」和外出務工。從1982年開始,大量農民流入城市,在中國每個大中城市的邊緣區域都生活著大批既不屬於城市社會,也不再屬於農村社會的邊緣化人口。

在這一階段,中國的社會結構雖然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從總量上來說,底層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不但未減少,反而迅速增加。從 80年代初到90年代前期,中國社會的向上流通管道曾出現過一段短暫的暢通期。在此期間,因「文革」造成專業人才奇缺,而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又急切需要各種專業人才,底層社會成員只要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就可以得到向上流動與陞遷的機會。可惜這一生機勃勃的時期只是曇花一現而已,到了90年代末期,中國過早出現了「知識型勞力」過剩現象,大學生與研究生「畢業即失業」的現象逐年增加,底層社會通過讀大學而向上流動的機會日見稀少。[2]

20世紀90年代後期新的社會結構逐漸成形。一個最大的變化是在城市人口中出現了中產階層,其主體包括在黨政事業機關工作的人,還有為數不少的專業技術人員與私營企業主。不少研究者曾把這個中產階層的不斷擴大視為中國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現在看來,他們似乎高估了中國中產階層擴大的可能性。從20世紀末開始,整個社會向上流通的渠道變得比毛澤東時代更為狹窄──毛時代提供了參軍與上大學兩條向上升遷的管道,而從80年代中期開始,向上流通的管道只剩下升大學這一條了,何況這條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因大學畢業後就業困難而發生梗阻。與此同時,由於農村人口增加、耕地減少,以及受教育機會的稀缺,底層人口仍然非常龐大。

1994年筆者在發表於《東方》雜誌的「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一文裡使用了「金字塔型社會結構」一詞,此文經修改後成為《現代化的陷阱》一書的第五章。當時,我用「金字塔型社會結構」描述那種頂層呈尖端狀,上層階級人數很少,中間階層呈過渡狀,而下層階級數量龐大的社會結構。到了2000年,筆者再次在「中國社會結構演變的總體性分析」一文中使用這個詞,將中國城鄉人口合計統計,可以發現,中國社會居於金字塔底層的人口高達社會總人口的83%,中產階層11%多一點,中上層占4%多,而上層只有1%左右。[3] 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強根據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將中國的城市社會結構定義為「金字塔結構」,即城市底層占55%,中層共佔27%,高地位群體組占 18%(他對城市社會結構的分析未包括龐大的失業下崗人口,如果將這部份人口計算在內,則城市底層的比例將進一步擴大,而中層、上層的比例會相應縮小);他認為,農村呈「倒丁字形」(倒T字型)社會結構,因為農村社會成員的97%處於底層,即倒T字的那一橫。[4]

社會底層人口如此龐大的現狀意味著,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有大量希望向上流動而苦無出路的人存在,大多數受教育程度嚴重不足的社會底層成員的生存之路極其艱難,他們依靠個人正當努力幾乎無法獲得往上流動的機會。與此同時,主流文化鼓吹的機會主義價值觀念,以及許多「成功人士」那來路不明的「第一桶金」的示範效應,也構成了產生社會「結構性緊張」的動因。對許多急於擺脫生存困境的底層社會成員來說,拉幫結派、互相扶持,通過「走黑道」擺脫生存困境,就成為一種生存選擇。而改革開放以來政府對社會的控制相對放鬆,以及大量游離於社會邊緣的生存方式的存在,就使得中國的黑社會組織滋生成為可能,而龐大的底層人口則為黑社會組織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後備力量。

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黑社會(有組織犯罪)迅速上升,自1983年開始「嚴打」,每年全國都要摧毀各種犯罪組織數萬個,甚至十多萬個。[5] 但是,有組織犯罪並未因此減少,舊的還未消失,新的犯罪組織又滋生併發展起來。從已有案例分析,許多黑社會組織中的一般成員在該組織中從事的都是危險性極大、生命風險很高但報酬偏
低的活動。從其動機來說,這些普通成員參與加黑社會組織,更多地帶有就業目的。與正常就業不同的是,這種「就業」要求成員付出 「血酬」。如吉林省著名的黑幫頭子梁旭東(梁本人是警察),其幫內骨幹成員均被安排在他屬下的各公司任職,每月領取800元至3,000元的工資。與當時勞動力的平均報酬相比,這些黑社會組織成員的薪酬並不算高,然而他們取得薪酬的附加條件卻極為嚴苛,如其成員違反了該幫會的嚴厲「家規」──即組織的一切活動均需向梁旭東請示匯報豆即剁掉手指或打斷雙腿。1996年6月,一名成員因違反幫規,被砍掉左手無名指。1997年,一名成員又因違反「家規」被打斷雙腿。[6]

二、「中國特色」的保護主義政治與黑社會興起的關係

上面分析了當代中國黑社會組織滋生的社會背景,本節將專門探討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政治社會現象──「保護主義政治」。本文涉及的「保護主義」(clientelism)主要是指中國的政府官員與黑社會組織之間在「保護者與被保護者」的利益交換關係網內將公共權力私人化,即將權力用於牟取私利。由於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已經深入滲透經濟領域,這種公共權力私人化往往能夠幫助黑社會組織控制當地的主要經濟領域。而這些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與正常企業不同,其經濟活動憑藉權力與暴力的雙重保護,往往帶有掠奪與強迫性質,對當地的經濟不僅未起促進作用,反而產生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

1. 「保護主義政治」與國家資源分配

在政治學研究中,西方學者經常使用「保護主義」這一術語來解釋發展中國家政治現代化過程中一些特有的政治現象。這種保護主義關係指在地位、財富和勢力上不平等的個人或團體之間為了利益交換而形成的非正式聯盟關係,主要存在於規模較小的社群或者地域中。在這一社群或區域裡,地位較高的人(即「保護人」)利用其權勢及其掌握的資源保護並且施惠於地位較低的人(即「被保護人」),而後者以追隨、服務或者上貢作為回報。[7]

在中國,「保護主義」的社會關係網絡一直與正式的政治經濟制度並存,二者功能的互補充分體現出華夏大地上現代政治經濟制度(無論是極權制度還是威權主義,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化改革)的「中國特色」。美國的社會學者沃德 (Andrew Walder)在他1986年出版的著名的《共產黨的新傳統主義》一書中,曾分析過改革以前中國國有企業內上下級之間的「保護主義」關係(Walder 1986)。其實,沃德對國有企業內「保護主義」社會關係網絡的剖析完全可以應用到對官場以及改革以來官商關係的分析。

中國的現狀表明,「保護主義」政治關係不僅僅與傳統社會的人際關係有關,而且與現存的政治制度有關。(謝岳,2005)它奠基於黨政部門及其官員掌握權力、而本屬於「天賦人權」範圍的公民的許多基本政治經濟權利被壓制的制度環境裡。在這樣的環境裡,民眾不僅無法通過制度化管道得到與資源分配相關的機會,而且他們的基本權利經常遭到官員權力的侵犯。為了在這樣的環境裡生存與發展,許多人不得建立和發展「保護主義」的社會關係,從而通過正常制度外的管道得到別人無法獲得的機會與資源。

自從中國的經濟改革開啟了「權貴私有化」這條化公共財為私有財的通道以來,中國官場的「保護主義」關係網絡不僅服務於「紅色貴族」利益集團成員之間的相互交易,而且也延伸到商界(包括具有黑社會背景的商界人士)和其他社會群體(包括黑社會組織)之中,成為「紅色貴族」通過官商勾結(包括「官黑」勾結)致富的關鍵紐帶。換言之,改革開放以來,這種「保護主義政治」沿著兩個方向伸展,其一是保護主義政治關係幾乎全面覆蓋了黨政部門,其二是官商關係日益「保護主義」化。沿著這兩個方向伸展的保護主義並非各自孤立,而是互相影響。尤其是在近年基層政權黑社會化過程中,這種互相影響非常明顯:在鄧小平時代,官商(包括官黑)勾結的利益集團還剛開始成形;到了江澤民時代,這些利益集團的勢力進一步坐大,在黨政部門內已形成一層又一層盤根錯節的利益保護關係,凡有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政策執行起來非常通暢,而任何不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政策則形同虛設。這種利益集團影響國家政策的情況可以被概括為利益集團「俘獲國家」(Capture State)。

由於中國政府掌握了一切國家資源,包括土地、礦產、金融、重要戰略物質、投資某些行業的審批權,具體掌管這些權力的官員們便成了國家資源的施捨者。於是,在代表國家管理這些資源的政府部門和需要使用這些資源的商界之間,就出現了一種受制度保障的特殊供需關係。擁有分配資源權力的官員不僅是資源的「供方」,還掌握著分配資源和為這些資源定價的權力(在市場經濟的民主國家定價是由市場決定的)。商界作為「需方」,對國家資源的再分配權力有著強烈的依附性,其業務能否發展取決於它們與官場關係的密切程度。與政府部門做生意,從制度轉軌過程中賺取部份壟斷租金,就成了商人們最佳的經營策略。在這種環境裡,企業的盈利主要是國家權力庇護和施捨的結果。「需方」和「供方」之間的尋租活動就形成了官員與企業界的「施惠─受惠」的利益關係網絡。

在官員與商人相互依存關係的形成過程中,市場准入等制度性障礙是政府官員從事「尋租」活動的便利條件。在中國,許多有穩定盈利的行業至今仍由國家壟斷,只有市場競爭極強的行業才對私人經濟開放;在可以競爭的行業裡,只要有盈利機會,立刻就會出現「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過度競爭現象。這種過度競爭使得商人之間不得不為獲得機會而賄賂官員,而掌握某些行業准入資格審批權的政府官員便有了尋租的機會與空間。對於官員們來說,許多資源(比如審批某行業的市場准入資格)並非直接以金錢形式表現,而是需要通過經營才能變成金錢。例如,煤礦等各種礦產的開採權、土地的開發權、娛樂行業的准入資格等資源必須經過政府批准方可獲得,而經營者擁有特許的經營權之後方能擁有「下金蛋的母雞」。這就使官員與商人的結合有了基礎條件。

在如此這般的「市場化」過程中,商界人士的致富往往不是通過真正的市場競爭,而是依賴政府(官員)的「施惠」。一旦官員與商界人士建立了比較穩定長遠的「施惠─受惠」利益關係,這種關係就開始具有「保護主義」的性質,是「中國特色」的「保護主義」政治從官場向社會內部的延伸,這種延伸鏈條的一部份就是「官─黑」勾結的「保護主義」關係網。

2. 「政治保護」:中國黑社會組織公司化經營的必要條件

按照犯罪社會學的概念,「黑社會」或「有組織的犯罪活動(Organized Crime)」具有幾個特點:其一,涉及非法的服務業或商業活動;其二,為保護自己的活動而收買執法官員;其三,在其活動中採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手段為掩護。(McCaghy 1976)中國的黑社會組織也不例外,它們以獲得金錢與權力為目標,不少高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目前已經公司化,運用非法手段經營合法生意,甚至壟斷一地區的某些行業。在黑社會組織迅速的發展壯大過程中,各地腐敗的官員作為黑社會勢力的政治「保護傘」,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眾多黑社會組織當中,低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大多存續時間短,缺少紮實的經濟基礎,因此也沒有足夠的資源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起政治保護關係,其生命力比較脆弱,往往在政府開展「嚴厲打擊犯罪活動」運動時歸於覆亡。但還有一些黑社會組織成功地利用各種非法活動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並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了政治保護關係,它們往往憑藉權力與暴力二者兼用的手法,控制與壟斷某地某行業的經濟活動。就在私人企業尋找權力的庇護與施捨,而官員尋找攫取財富的代理人這一過程中,具有一定經濟實力且能力較強又能控制局面的企業實體的頭目──這些」企業」往往就是黑社會組織,中國官方將其稱為 「帶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成為一些大膽的政府官員選中的目標。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一般都依靠一張相當龐大的關係網的保護。例如,福建陳凱的關系網共有113名包括市長、市委書記在內的政府官員,即使並不太出名的哈爾濱宋永佳黑社會集團,也織就一張牽涉近百名幹部的政治保護網,其中處級幹部20餘名,科級干部30餘名。[8] 正是在這樣的「政治保護」下,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黑社會組織通過公司化規模經營,完成了從低級形態到高級形態的轉化這一過程。黑社會組織開辦的企業聯合體在其發跡之地,儼然有如一個個享有壟斷之利的經濟王國。

福建廈門的賴昌星走私集團就是一種典型的黑社會組織。賴昌星的特點是利用合法的企業(「遠華公司」)經營非法的走私生意,走私的物品包括汽車、電器、原油以及槍支彈藥等,走私金額高達30億人民幣(也有人說達數百億),涉案人員159人。他為自己構建了一個金字塔型的保護關係群,從中央到省、地、市,各級官員都與賴有利益
交往;從部門來看,黨、政、軍、警、海關、銀行均囊括於內。據中共中央「420專案組」(於1999年4月 20日成立,故得此名)聲稱,經過該專案組9個多月的努力才揭開該案黑幕之一角。「遠華公司」走私多年,背後有官方勢力的大力支持,此集團的運作是私人企業、政府、軍方及海關相互配合的結果,北京軍方高層的某些人更是充當了「遠華走私案」的「保駕護航」者。由此可見,賴昌星寄身其中的政治保護關係網本身異常錯綜複雜,正是在政治保護關係的庇護下,廈門才淪為一座「官僚黑幫控制的城市」。[9] 由於黑社會組織普遍在政府內部尋求「保護傘」,每一個稍大規模的涉黑案件後面都會牽涉出官場黑幕。

在官員的庇護下,企業主與商人幾乎可以不遵守任何規則。比如,中國目前是世界上礦難最嚴重的國家,這與煤礦經營中普遍的「官黑結合」密切相關。從2001年到2005年10月底,全國煤礦總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有28起,平均50天一起。[10] 漠視礦工生命的煤
礦之所以未被查禁,就是因為嚴重的「官煤勾結」[11];不少煤窯老闆為了逼迫礦工賣命,藉助黑社會勢力撐腰。這種「官煤結合」構成的保護屏障使來自中央政府的清查流於形式:2006年9月份,中國國家安全監督局與中紀委等六部委聯合發佈消息,宣稱清查「官煤」勾結已初見成效。但事實表明,中國仍然處在礦難高發狀態,該年10月至11月份全國共發生礦難22起,總計322人死亡。[12]

與西方黑社會組織的類似手法相比,中國的「黑白合流」有一個特點,即黑社會組織除了與警界及司法界建立關係網之外,還在黨政機關及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建立了有力的靠山,這些機構的幹部們則因共同利害關係而互相支持保護。

只有理解了上述幾點,才可能理解中國當前「官黑」結合、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的社會背景。在各地政府官員關係網強有力的保護下,黑社會組織得以在中國各地發展成為一種呼風喚雨的社會另類權力。

三、政治保護下黑社會組織的經濟活動

1. 黑社會公司:非法業務和暴力經營

有黑社會組織背景的公司主要從事非法經營和壟斷經營。這兩類公司在經營中往往違反法律、商業規則與社會公德,對外只能依靠與政府官員建立的政治保護關係使公司免於壓力,對內則根據黑道規矩來「擺平」。僅從公司組織機構的名稱來看,這些黑社會組織開辦的公司其職能系統與正規合法的公司沒什麼區別,也照設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業務員、會計、出納等職位。但與正規公司相比,這些黑社會背景的公司在以下兩方面與正規公司有很大區別。

首先,正規公司因事設職,而這類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往往因人定崗,公司內職位的職權與該成員在黑社會組織中的身份地位相對應,一般由「老大」掌握絕對權力,決定下屬的生死榮辱。這些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利潤」分配也與正規公司有很大差別。比如,雲南省昆明鐵路局公安分局東站派出所警察楊天勇的黑社會組織將殺人、搶車等統統稱為「經營活動」,每次「活動」所得扣出20%作為「活動成本」,其餘數額按兩個檔次分配。[13] 其次,這類公司儘管有企業組織的的合法外衣,但卻不像正規企業那樣通過市場競爭、依靠產品或服務質量獲得市場份額而盈利。這類黑社會企業即使涉足合法行業,往往也依賴有組織暴力作後盾獲取市場份額或壟斷該地區的某些行
業。河南省鄭州市的「黑道教父」宋留根在鼎盛時期曾壟斷號稱「中原商都」的鄭州大大小小數百個商品批發市場,他的主要手段不是正當競爭,而是製造無數血腥暴力事件,將競爭對手殺死或重傷致殘。[14] 正當商家因無法與這些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競爭,最終往往只能在暴力脅迫下退出市場。

儘管具黑社會組織背景的公司有各種合法經營作掩護,但利潤來源主要依賴非法經營,涉足娛樂業幾乎是黑社會組織的共同特點。更兼中國是個窮人遠多於富人的社會,市場需求疲軟,銷售競爭極為激烈,商家僅靠正常經營極難獲利,使用黑社會手段獲利便成為這種經濟環境下的捷徑。黑社會只畏懼政府權力,因此它們尋求政治權力來庇護其「生意」就成為運作成功的前提。尤其是某些特殊行業如賭博業、陪侍服務等,按中國的現行法律本身即屬違法,若沒有地方警察部門與文化緝查部門做後台,一天都難以生存。所以中國的黃色產業有個特點,即由「黑」「白」兩道共同控制,所謂「白道」即政府官員。政府官員為經營黃色產業的黑社會組織提供保護,政治權力即他們入股的資本;而他們對黃色產業的控制與分利,則基本上是通過「黑道」實現。2000年,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公佈的專門調查報告指出,中國的賣淫嫖娼相當猖獗,陪侍人員在全國範圍內已形成了龐大而特殊的社會群體,無論是在海南還是在甘肅,無論是在省會城市還是在窮困縣,只要有歌舞娛樂場所,就會看到「陪侍小姐」(即妓女)。這些色情場所的背後都有公安機關及其他政府部門官員為不法經營者充當「保護傘」,被稱為「白道」。該報告還透露了一些特別能夠說明問題的細節:「在調查中,幾乎所有的經營者和陪侍人員都曾表示,『我們這裡絕對安全,如果有檢查的,有人會先通知我們』;當詢問到是否知道當晚有檢查時,大部份『陪侍小姐』都可以講出檢查組的派出單位。」[15] 由此可見娛樂行業的對官場的政治保護依賴之深。

2. 操縱經營合法產業

如果說經營娛樂業(含黃色產業與賭博業)的黑社會組織主要依靠與警察建立政治保護關係,那麼在其他領域從事經濟活動的黑社會組織則必須與政府部門建立更廣泛的政治保護關係。儘管中國各地黑社會涉入的合法行業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卻是共同的,那就是一個地方的什麼行業、產業獲利相對豐厚,黑社會組織就會成立相應的公司把持壟斷這些行業與產業。這些名為企業、實為黑社會組織的公司,其成立與發展壯大,完全依賴所在地一些掌握實權的官員們之扶持。

廣西省岑溪市有三大「支柱產業」:石材、木材、液化氣,90年代初期這三大行業由縣委書記女婿歐傑雄的「共發實業有限公司」 把持,這位縣委書記退位後,該產業便由黑社會組織頭目程學滿、程學德兩兄弟把持壟斷。[16] 「二程」兄弟之所以能壟斷這三大產業,完全依賴縣長程柱德、市委副書記莫以海等13名政府官員的保護。[17] 在福州「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的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中,涉案的政府官員共有113名,福州市委、公安局、法院、省安全廳、反貪局、稅務局、銀行,以及主管娛樂行業審批的文化局等黨務官、政務官以及事務官全在其關係網內,成為陳凱得力的政治保護傘[18];其中,主管文化娛樂行業審批與管轄的福建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該處專管公眾娛樂場所,如遊戲機廳、夜總會、歌廳等)副處長錢香進、福州市文化局黨委書記兼文化局長呂贛明等人對陳凱的發跡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而公安局副局長、治安巡警總隊政委及文化局的文化稽查隊隊長則扮演著陳凱「自己人」的角色。[19]

許多黑社會組織都使用非法手段經營合法產業。2003年初,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張執文黑社會組織的宇龍公司在招標競爭中未能獲勝,張執文遂動用黑社會手段綁架和威脅招標中獲勝公司的銷售人員,迫使對方讓出代理權。[20]

3. 零資本起家

從已經公佈的案例看,公司化黑社會組織的頭目多出身寒微,並無起家資本。許多這樣的公司之資本積累主要依靠在銀行違規借貸,如福州的陳凱即是如此。陳凱之所以能從銀行屢屢借得巨款,是因為其關係網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銀行官員──中國銀行福州分行原行長陳秀竹。正是陳秀竹從資金上幫助陳凱,才使得陳凱的娛樂王國迅速擴張。陳凱案發後,在清理中國銀行福州分行不良債務時發現,陳凱從陳秀竹手上獲得的借貸資金多達兩億元,幾乎都屬於違規借貸,或沒有具經濟實力的企業擔保,或根本沒有抵押物。這些貸款不僅逾期不還,僅利息拖欠就超過3千多萬元。[21] 浙江溫嶺黑社會組織頭目張畏的13家企業多是「皮包公司」,他獲得資金的主要來源也是從銀行騙貸,至案發時尚有8,420多萬元貸款、56萬多元利息無法歸還。配合張畏從銀行騙取貸款的是10位在金融系統工作的銀行內部人員。[22]

除了從銀行騙貸之外,黑社會組織與政府部門聯手吞併其它公司數億巨額資產的事情也時有發生。2004年3月香港美邦集團老闆、黑社會頭目國洪起被江蘇省公安廳逮捕後,他與北京市第二商業局官員聯手侵吞香港嘉利來數億資金的案件(即中國傳媒習稱的「北京門事件」)曝光。國洪起還是涉及北京、山東、江蘇、廣東等地、金額高達數十億元人民幣的系列金融詐騙大案的主謀。據已披露的有限信息,國洪起長期在證券和投融資領域活動,並且編織了一張巨大的關係網,被捕前在香港和內地擁有數十家公司,所掌控的資產在80億元以上,其中不少資產是他與一些政府官員聯手,巧取豪奪而來。[23]

隨著中國證券業的發展,黑社會的觸角已延伸到證券市場。2001年披露的蘭州黑幫操縱證券黑市、洗劫股民數億元的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據調查,幾個證券黑市幕後操縱者掠奪了股民的錢財後,將資金投入合法行業(主要是房地產)。他們的關係網盤根錯節地伸展到政界各個角落。案發後工商局以涉嫌詐騙罪將此案移交公安局,而當地公安局卻以證據不足為由拖著不辦,任其繼續詐騙。直到全國輿論群起指責,作案人才遭到懲處。[24]

四、警界:黑社會組織保護傘集中之地

2006年5月下旬,中國公安部宣佈了從3月以來3個月內「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成績單:正在偵辦的涉黑涉惡案件逾1千起,移送起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達28個。全國「打黑辦」副主任杜航偉說: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國「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出現了「企業化」、「公司化」的新趨勢,境外黑社會組織也在向國內滲透;今後要將打黑惡勢力的重點放在摧毀其經濟依托,剷除其「保護傘」方面。[25] 這段講話提供的其實是「遲到」的信息,因為黑社會組織的「公司化」、「企業化」趨勢早在世紀之交就已經出現;只是中國的官方文件至今只肯使用「黑社會性質組織」與「黑惡勢力」,不肯承認中國存在著「黑社會組織」。更重要的是,這位「打黑辦」負責人沒有言明一個事實:黑社會的大部份「保護傘」其實就在公安系統內。

1. 警界為黑社會組織撐開「保護傘」

已曝光的許多案例表明,中國黑社會組織的快速擴張與政府官員、尤其是公安部門的警察之扶持有直接關係。任何一個地區,只要一個黑社會組織長期存在,其背後就一定存在「保護傘」;黑社會組織存在的時間越長,它的「保護網路」就編織得越嚴密,公、檢、法系統則是黑社會組織滲透的重點 [26]。從已有案例看,黑社會組織在初起時期往往需要所在地警察的庇護;一旦警察與黑社會結成互惠關係,黑社會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就迅速膨脹。2004 年審判的遼寧盤錦劉曉軍黑社會組織在當地活動數年,通過走私、盜竊、賭博、強迫交易等手段瘋狂掠奪財富,從1993年至2000年聚斂財富3,894萬元人民幣,他之所以如此猖狂並無人敢於管束,就因為他背後有盤錦市雙檯子區公安分局建設派出所所長劉曉明等三名警察做其保護傘。[27]

近年來到底有多少警察淪為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中國政府從未系統地公佈過這類數據,只在列舉其「打黑」或「廉政」成就時偶而透露一些。據中國最高法院每年3月發佈的工作報告,法院幹警(干指幹部,即官員)違紀違法犯罪數量逐年上升,從1994年以來,每年都在上千名左右, 1998年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高達221名,受其他處分
的高達2,291人。[28] 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5,526起,涉及民警7,716名。[29] 而來自公安部的另一組數據則稱,自1997年公安部推行警務督察機制至2006年,全國共有10,034名違紀民警被停止執行職務,5,856名民警被關禁閉。[30] 這些違法警察與法官中許多人均與黑社會組織有關係。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2004年1月公佈的資料,從2001年4月以來,檢察機關查辦557名黑惡勢力 「保護傘」,其中包括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其豪、周新耕等充當陳述國為首的24人黑社會組織「保護傘」等一批案件。[31]

與其它省份相比,東北三省(遼寧、吉林、黑龍江)黑社會組織有自己的特點。中國人崇拜權力,畏懼暴力,而1949年以前遍地土匪的東北更是養成一種對力量的崇拜與懼怕。而所謂「力量」,既可以是權力,也可以是任何類型的暴力。一些熟悉東北地域文化的人士總結說,「東北人對權力的崇拜是難以想像的,無論多麼蠻橫霸道的人,在權力面前,都異常乖順」,而對權力的服從也表現為對暴力的服從。權力在任何社會都是稀缺之物,但暴力只需要大膽妄為即可。所以,東北地區形成了這樣的風氣,如果一家有幾兄弟且均為亡命之徒,即可成為地方一霸;而要想長久維持地方一霸的地位,就必須與當地政府官員尤其是警察勾結。在全國的黑社會組織中,東北地區的黑社會組織與權力的結合最早。一些基層政府機構行政不力,便動用黑幫成員介入收費、徵糧、拆遷等棘手事務,替代正常的行政執法。時間一長,不僅黑社會組織坐大,更為特殊的是,一些應該由基層政權所掌握的社會管理職能為黑社會組織所取代。在東北地區,民間盛傳「找政府不如找黑社會管用」之說,許多黑社會組織因為用暴力介入公共事務,往往被稱為「第二政府」。近十多年來,東北地區涉及黑社會組織的大要案層出不窮,轟動全國。一些黑社會組織的頭目本身就在政府部門任職。比如2000年長春梁旭東案,梁本人是警察;2001年瀋陽劉湧案的主角劉湧是瀋陽市人大代表。2003年哈爾濱「姜氏家族」、遼寧盤錦劉曉軍黑社會組織、吉林「三於」家族式黑社會組織案、吉林通化田波黑社會組織,2004年齊齊哈爾「張氏兄弟」黑社會組織以及號稱「中國黑社會第一女老大」的李淑珍,其頭目都與當地政府官員結成了盤根錯節的「保護主義」關係。[32] 中國官方曾公佈一份「2003年部份省市政府官員職務犯罪一覽表」,該表顯示,遼寧省官員的職務犯罪案件高達8,486宗,涉及金額至少4.8億元,在各省市中位列第一;黑龍江官員的職務犯罪案件則高達2,327件,位列第二,涉及金額1.7億元。[33] 由此可見東北地區黑社會組織的興盛與官場腐敗有直接關係。遼寧省近幾年破獲的涉黑案件中,有民警為犯罪嫌疑人出謀劃策,還有民警出借槍支。該省前兩年偵辦遼陽等地系列涉黑大案時,涉案的64名黨政機關人員中有32名公安幹警,其中有市公安局局長、刑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看守所民警等。[34] 2006年6月,瀋陽市又曝出驚天新聞:上百警察涉入黑社會組織販毒案,被指涉案的有瀋陽市禁毒支隊隊長陳鑫、沈河分局前任局長曲月福、現任局長張保華等。[35]

四川省黑社會組織為禍甚烈。該省共有181個市、州、縣,2006年3月,四川省委副書記李崇禧公開表示,全省目前僅2個市、州和很少幾個縣沒有黑社會組織。[36] 該省黑社會組織之猖獗與警界人士暗中充當「保護傘」有直接關係。從2001年到2003年6月,四川省共查處33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涉案 35人,其中有綿陽市中級法院刑事一庭庭長李林富、綿陽市看守所副所長劉松榮,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黃正明、特管中隊隊長楊仁君、副隊長何欣,井研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童加林,雙流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李正行等人。[37]

山西省的警察敗類也時常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2001年該省高平市宋魁詳黑社會組織除拉攏市委書記張喜來之外,還有高平市公安局副政委兼城鎮中心派出所所長靳某等警官充當保護傘。[38] 2005年被稱為「三晉涉黑第一案」的李滿林黑社會組織案,牽涉到政府官員與警官多人,不僅有山西省委常務副書記侯伍傑,還有臨汾市公安局
局長邵建偉、太原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范棟升、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牛藩等多人。正是在他們的庇護下,李滿林黑幫才在太原市橫行十餘年。[39]

海南省三亞市林洲黑社會組織2001年被列為「公安部督辦」大案,但奉命審理此案的該市公安局「嚴打」工作組長吳仁超卻正好是林洲的「保護傘」。在其保護下,此案儘管罪證確鑿,但在長達一年半的「公安部督辦」期內未取得任何進展。[40]

這類現象可以開列一張長長的清單。

黑社會組織成員入獄後可能照樣得到獄警的管照,這類犯人不僅在監獄裡呼風喚雨,還常常在獄內宴客召妓。這相當於在看守所或監獄內形成了一套與法律完全相悖的價值和秩序,從而使監獄在司法系內臭名昭著,國家公安部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不得不下文件,聲稱要「打掉獄中黑社會」。[41]

2. 警察自組黑社會組織

有的警察已經不滿足於僅僅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從黑社會組織手中分得一杯羹,於是乾脆自己出馬組織黑社會組織。

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刑警隊偵查員梁旭東掌控著當時長春最大的黑社會組織,他揚言自己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係網,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咋樣?」[42]

河北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韓洪潤與其三位弟弟韓洪生等,從1998年開始先後辦起了11家企業,並以此為依托,大肆盜竊石油原油,並從事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等犯罪活動。為其提供保護的有滄縣公安局局長王世蘭、滄縣公安局政委袁永興等9位警察。[43]

2004年2月25日,廣東四會公安局經偵大隊警察龍傑鋒當街被殺,經調查發現,龍傑鋒是一個在當地橫行5年的黑社會組織「龍興社」的「老大」,其叔叔則是廣東省肇慶市一名區委書記。死時年為28歲的龍傑鋒1997年進入廣東省警校就讀,1999年畢業後到公安系統工作後,迅速組織起以他為首的「龍興社」,暗中招募150多人,制定了行
動綱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內部有明確分工。自2000年起,「龍興社」在四會的市區和鄉鎮開辦賭莊、放高利貸,稱霸魚市,向四會市區多家娛樂場所、酒吧收取保護費。該黑社會組織橫行四會的五年當中,犯下纍纍血案,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當地人對其非常懼怕。2004年2月24日晚龍傑鋒被人刺殺身死,警方部署緝拿兇手卻隱瞞龍的警察身份;與此同時,警察龍傑鋒被刺身死的消息在四會不脛而走,「大街小巷頓時鞭炮齊鳴,紅透了半邊天」,那一夜,四會幾乎徹夜狂歡,許多酒吧全免或半免對外開放。[44] 由此可見,這些由警察充當頭目的黑社會組織害民殘民之深。

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王石賓本人就是當地一個龐大的黑社會組織的後台,該組織專門聚賭、放高利貸,私藏槍枝、販賣毒品,並經常挾持人賭博。當地人評價說,「通過王石賓的整合,永州的黑、白兩道真正實現了高度的統一。只不過黑、白兩道都是為他自己牟利罷了。」[45]

3. 「劣幣驅逐良幣」:警界的逆淘汰現象

中國的警察當中當然也有一些良知未泯者,但他們若堅持良知,往往會遭遇許多坎坷,河南省駐馬店平輿縣公安局副政委董留民就是一個例子。董留民2002年2月接手查辦一起由河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涉黑案件。案件涉及的黑勢力頭目叫劉明理,發跡前是平輿縣金由村農民,靠經營偽劣產品、敲詐勒索等手段巧取豪奪而致富,並擁有平輿縣工商聯副主席、縣政協常委、駐馬店市政協委員等一系列頭銜,在當地是個惹不起的人物。接辦案件後董留民遭到黑社會組織及其「保護傘」的瘋狂報復,從最初的誣陷一直到人身威脅,當面臨牢獄之災的威脅時,董被迫離鄉背井,將家人轉移外地,以逃避打擊。在外流浪兩年後,董留民通過上訪獲得上級政府官員的支持,另派員重新查辦此案,董留民的冤情才得以洗清,但因為黑社會的「保護傘」並未全部查辦,董遭受的迫害還在延續。 [46] 相比之下,董留民似乎還算幸運的,因為還有人連命都丟掉,死後沉冤莫白。

4. 一位公安局長的總結:「黑社會是警察養大的」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這個過程相當迅速。面對這種情況,人們不禁要問:是誰養大了中國的黑社會?其實,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長鄧年炯早就明確回答過這個問題。鄧在2001年曾親手查辦過一個黑社會組織,儘管近百件罪行證據確鑿,罪犯本人也供認不諱,但由於案件涉及一位副縣長的兒子及幾位派出所所長,辦案過程相
當困難。鄧總結了辦案過程中遇到的三類阻力:一是各種權勢者為之說情;二是辦案人員及其家屬遇到各種威脅;三是造謠,比如說辦案者與黑社會本來是一夥的,有大量貪污受賄情形。有記者問鄧年炯,「是誰將黑社會養大的」,鄧年炯明確回答,「應該說是社會和一些警察把他們養大的」,如果沒有警察庇護放縱,這些黑社會的生存與發展均是不可能的。[47]

五、黑社會勢力滲透政府部門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並呼風喚雨,除了「政治保護關系」之外,還因為黑社會頭目們以各種方式滲透政府權力部門。這樣的滲透主要採用以下方式:首先是在政權機關內尋找「保護傘」;其次是黑社會組織成員進入政府部門,直接獲取政治權力;再次是通過捐助社會福利與教育事業來建立社會聲譽,求取社會信任等。第一種形式最為普遍,而教育與慈善捐助則往往是獲取政治資本的手段而已。筆者在《現代化的陷阱》2003年修訂版(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中已多處提到這一問題,此節只撮要述之。

這種滲透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其一,「黑老大」往往通過金錢開路,謀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甚至政府官員職位,從而戴上「紅帽子」、將自己的身份「漂白」,在中國,這類政治榮銜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保護作用,有如投資營造「政治避風港」。遼寧省的劉湧[48]、浙江溫嶺的張畏[49]、齊齊哈爾市黑社會組織頭目張執文[50]、遼寧省撫順市曲全國[51]、深圳市的陳毅鋒等[52],就是典型事例。

其二,黑社會組織在政府部門安插政治代理人,指黑社會勢力滲入縣、市級政府,在政府內部選取「代理人」,甚至直接干預政府內部的人事任命,或參與安排地方政府、人大與政協的負責人。例如,陝西省潼關為中國第三產金大縣,礦管局長是掌握黃金開採資源的重要位置。2001年4月,該縣調整縣直部門班子,當地黑社會組織「老大」李文軍要求縣委書記李紀計讓趙某當礦管局局長,李紀計臨時在縣委常委會上動議,改變預定人選,將趙某列入幹部人選名單並提交縣委常委會任命。在該黑社會組織的干預下,從1997至2001年,潼關縣判決的90起刑事案件中28%成為「錯案」。在黑社會支持下, 29名警察竟然動用3輛警車圍堵縣委機關,向縣委討要官銜待遇。[53] 類似的
例證還有被稱為「地下組織部長」的遼寧省遼陽市黑社會頭目張宏東等。[54] 而山西中陽縣的「燕子幫」政治滲透的方式最為深謀遠慮,除了與公安局及法院官員勾結外,該組織還有計劃地鼓勵其幫內成員報考警察學校,俟其畢業後到公安、檢察院與法院工作,為本組織提供政治庇護。在幫主馮曉春鼓勵下,「燕子幫」成員中先後有15人考取了警校,並在就學期間得到該黑社會組織的經濟資助。 [55]

其三,政府公務員自組黑社會組織,不少在政府部門或者其它權力部門任職者發現「以官護黑、以黑養官」這種方式最容易發財致富,於是利用自己在「白道」的身份作為保護身份與凝聚力,成立黑社會組織,成為獨霸一方的壟斷勢力,黑白通吃。例如,遼寧省遼陽市佟二堡經濟特區管委會副主任曹傑身兼特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集省、市、
縣、鎮四級人大代表於一身,他掌管了該特區的工商、稅務等政治、經濟大權,又組織了全國罕見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第二政府」。通過這樣的策略,他在短短幾年裡狂斂了2億元資產,使佟二堡這個「中國第一皮裝市場」陷入絕境。[56] 類似的例證還有吉林省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違法稽查分局局長展文波[57]、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生米鎮原副鎮長李本紅[58]、湖南省漣源市農村信用聯社副主任譚和平等[59]。

其四,政府部門僱傭黑社會組織成員執法,這種情況相當普遍。一些地方行政能力弱化,與此同時,黑社會勢力卻迅速發展,於是政府官員便依賴黑惡勢力處理政務,而黑社會組織也藉機插手、幫助政府「擺平」種種「難題」。東北農村有的鄉鎮僱請黑社會組織成員到農戶家落實「退耕還林」政策,或收取衛生費、電費。在城市裡,黑社會
組織「幫助」政府部門執法,「協助」工商局、稅務局公務員執法等情形亦屬常見。90年代後期至今,在城市拆遷與農村征地中,地方政府更是大量藉助黑社會組織力量出面,欺壓凌辱民眾。在有些地區,黑社會組織成員甚至身穿政府部門的制服,拿上政府的「紅頭文件」直接執法。如陝西長安縣鄭衛國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為了壟斷當地的土方工程,與縣土地局達成協議,每年繳納3萬元管理費,取得了長安縣韋曲境內的土地開挖、銷售的獨家經營權和用地取土的土地監察權,並經土地局批准購買了數套土地監察部門的制服。該公司成員可以身穿土地監察的制服,隨意攔擋、檢查運土車輛,或到基建工地及取土點阻攔和檢查,還與土地局一同上街宣傳《土地法》。鄭衛國的私人轎車甚至掛有「中國土地監察」的牌子,在該縣招搖過市。他們打出「土地監察」的旗號,目的是收取管理費、工程款,敲詐其他工程隊,強迫交易。[60]

其五,黑社會手法在官場蔓延,其最典型的表現是藉助黑社會勢力介入權力之爭,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官殺官」事件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比較有名的案件有,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程震於1994年10月21日僱兇殺害王家斌夫婦(案情真相到2002年才暴露)[61];山西省洪洞縣原城建局局長薛文勳買兇殺死其繼任者朱其林(2000年)[62];1995年江西安義縣長陳錦雲買兇殺該縣縣委書記胡次干、副書記萬先勇[63];1997年3月廣東省陽春市委書記嚴文耀、副市長楊啟周、財辦副主任林啟菊等密謀殺害原陽春市長等人[64];1999年6月28日河南省原舞鋼市委書記李長河買兇殺害該市八台鎮鎮長呂淨一夫妻[65];2000年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土地管理局原局長徐建設僱兇殺害市規劃局長李文忠[66]。這些案件都是政府官員藉助黑社會手段買兇殺人,兇手多是有犯罪前科者或黑社會組織成員。到了21世紀初,官場僱兇殺人的事情發生得更加頻繁,而且覆蓋面也更廣,從最基層的村委會選舉到縣市一級政府,時常發生為爭奪官位或因其他爭執而買兇殺人之事。例如,2003年8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廷坪鄉黃埔村原村委會主任肖書浙為了保住村委會主任職務,僱兇殺害另一個候選人肖書建[67];2004年陝西延安黃龍縣鄉黨委書記王某僱兇手殺死鄉長魏某[68]。鄉鎮是中國最低一級的政府機構所在地,而村委會主任不過是村民自治機構的負責人,根本不算國家幹部,為了爭奪這些微末權位而頻頻發生買兇殺人事件,除了證明中國是個極端崇拜權力的國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說明黑社會價值觀對中國現實政治的滲透是何等普遍。中國的官場競爭本來就極不正常,往往不是憑藉幹部的德行、能力、勤政、績效,而是依靠其他手段,現在黑社會手段的引入造成了中國政治的進一步惡化。不僅如此,黑社會手法的濫用還擴散到其他公共生活領域,近年來屢屢發生的基層政府唆使利用黑社會組織成員毆打維權人士之情形,就是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的典型表現。

其六,中國目前「黑色經濟活動」猖獗,與政府官員的暗中支持甚至直接參與有密切關係。那些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為掠奪對象的 「黑色經濟活動」基本上是腐敗分子所為,而走私、黃色等經濟活動也往往有政府官員支持。這種狀況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一直延續到現在。筆者曾在《現代化的陷阱》一書中曾列舉廣東省走私與政府官員護私之間的關係,如湛江市遂溪縣委副書記、縣長劉強輝、縣打擊走私辦公室、工商局、公安局、農業銀行遂溪支行負責人等6人,不僅與走私犯罪者通謀,還為走私活動提供巨額資金(貸款)。[69] 自1998年中國開始打擊走私活動以來,沿海地區海關關長的倒台 像多米諾骨牌一樣,一個接一個。廣東茂名海關關長楊洪中、海南三亞海關關長黃貴興、浙江舟山關長陳立鈞、杭州海關關長耿永祥、深圳海關關長趙玉存等人貪污受賄的案件接連曝光,表明許多海關官員早已成了走私活動的保駕者。[70] 僅僅在2001年這一年裡,全國海關係統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就達140起,303位官員因涉貪污腐敗受到處分。[71] 發生於1999年的「湛江特大走私案」最生動地說明了政府官員在地下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當時,湛江市委、市政府、海關、公安邊防、海警、船務代理、商檢、港務等政府管理部門均參與了這一大案,涉案官員竟多達259人。[72] 在廈門「遠華」走私案中,被牽扯進去的官員職務更高,人數更多,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廈門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廈門海關、廈門國稅局、廈門海事局、廈門商檢局、福建邊防總隊、銀行等金融部門的幹部共達346人,其中廳級以上高官20多人。連中共政府自己也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涉案金額之大,人員之多,案情之複雜,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之嚴重,觸目驚心。」[73] 號稱「共和國第一稅案」的廣東省汕頭、普寧等地共偽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7.2萬份,虛開金額共約323億元。此案也是在地方政府官員直接參與及指揮下發生的。一些基層政府負責人直接指揮財政所長、稅務所長為假企業虛報增值稅;有的稅務幹部自己開辦多家假公司,騙稅數千萬元;在犯罪份子的筆記本上就記錄著向海關人員送出的巨額現金數目。中紀委「807」工作組前後檢查的1,142戶企業中,827戶是假企業,有虛開和偷騙稅問題的占98.33%。 [74] 可以說,自80年代以來,「黑色經濟活動」在中國政府的打擊中不斷成長壯大,其原因就是各級政府官員成了「黑色經濟活動」的積極參與者與庇護者。由於中國政府的反腐敗只是運動式的,尋租活動空間極大,而腐敗官員受懲率不到六分之一,政府官員參與腐敗活動支付的「機會成本」極低,因此發腐敗行動收效甚微。這再次證明了中國的高度「軟政府化」:官員們為了獲取利益而破壞法律與公務員的職業道德。

六、研究「官黑」之間的政治保護關係:認識當代中國政治的一個窗口

本研究報告使用的資料均見諸於中國媒體的報導,是已經受到法律懲治的黑社會組織案例。這些黑社會組織受到懲罰,絲毫不意味著黑社會就從中國土地上絕跡了。可以說,只要中國社會的「結構性緊張」繼續下去,黑社會組織滋生的土壤就始終存在。只要研究明清以來、尤其是清代中葉以來秘密會社的歷史,就不會否認這一結論。當代中國的特殊性在於:由於政治高度腐敗,官員與黑社會之間存在的政治保護關係使得中國現階段黑社會組織的存在、發展及其社會影響具有明顯不同的特點。從2004年以來,國際社會已經觀察到中國政治的一大嬗變:在對各種維權活動與維權人士的鎮壓當中,政府不僅使用政治暴力,還大量藉助黑社會組織並使用黑社會暴力手段。面對如此墮落的政府行為,國際社會除了表示抗議之外,還來不及做出更深刻的反應。

那麼,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與中國政治生態的變化又有什麼關係?對這一點,至今還缺乏系統的研究。要理清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一政治嬗變的脈絡,還得回到中國黑社會組織與政治的關係這一研究課題上來:只有理解了黑社會組織對中國政治的日漸滲透,才能理解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一富有中國特色的政治現象,這也是筆者寫作這個研究
報告的目的。

有關中國存在黑社會組織以及黑社會組織的基本特點,筆者在以往的研究中曾有所涉獵,《現代化的陷阱》(1998年出版)的第 10章就專門討論黑社會組織的興起及其社會影響。過去多年來中國出版了不少研究黑社會組織的專著,也有不少專門研究中國黑社會組織的專家,但由於中國並無學術自由,這些有關黑社會的研究嚴重滯後於中國現實生活中的政治演變,甚至遠遠落後於媒體報導。比如,媒體已經大量揭露黑社會組織對經濟與政治領域的嚴重滲透,中國的學術界還在探討中國是否存在黑社會組織。而學術界之所以不得不反覆探討「中國是否存在黑社會組織」[75],其實不過是因為中國政府至今只肯承認中國出現了「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76],卻不願意承認中國有「黑社會組織」。

國際犯罪研究專家對現代黑社會組織的特點已有共識,以此來衡量中國的黑社會犯罪就可以得出結論。黑社會組織的五大特點是:一,有穩定的、長期存在的、龐大的犯罪組織與經費來源;二,集團內部有獨特的行為、生活方式與準則,整個黑社會可視為一個亞文化群;三,集團的活動一般處於秘密狀態之中,但在一定條件下有時能公開;四,集團之間犯罪活動有行業與地域的區別;五,集團行為與活動具有強烈的掠奪性、寄生性和反社會性。以這個標準來觀照中國的黑社會組織,應該說,從上世紀80年代末期開始,中國即已出現黑社會組織,而90年代則是黑社會組織的發展壯大時期。中國政府竭力限制民間社會的發育,最後卻因政治腐敗而導致最惡劣的民間社會之「替代品」──黑社會組織大量出現。

為了讓人們瞭解中國政治發展中的主要危險,本研究報告主要研究黑社會組織如何在官員的庇護下壟斷經濟行業、參與社會公共生活,以及中國政府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政府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在中國的主要表徵就是:公共權力私人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政治暴力的合法化與普遍化(見筆者「威權統治下的中國現狀與前景」,《當代中國研究》2004年夏季號)。這種政治嬗變是中國現行政治體制的必然結果,當「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形態神話破產之後,依靠槍桿子建立起來的政權最後只能藉助暴力維持政權。

中國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為政治學與社會學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研究課題。其他國家的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的勾結主要限於警察與司法部門,其活動範圍也主要限於黑社會組織從事的特殊經濟活動;而中國的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的勾結幾乎遍及黨務、政務、金融、司法、土地管理、工商、稅務等許多要害部門,其經濟活動範圍也較其它國家寬廣得多。而黑社會價值觀念對官場文化的滲透,更成為中國政府統治手段非正當化的理念支撐──這是一種潛價值觀,即從來不公開宣揚,但私下裡卻支配著許多人行為的價值理念。

只有理解了以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為特徵的統治手段非正當化,才能理解現階段在非正義的制度壓迫下,中國民眾的人權狀態處於何種無望狀態:政治上,中國老百姓處於徹底的無權狀態,面對層層官吏的壓迫而無力抗爭;在社會生活中,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使得法律規定的社會秩序流於虛文,人民面對黑社會的暴力肆虐唯有忍受。更重要的是,黑社會組織特具的掠奪性、寄生性與反社會性,在中國因得到權力的庇護而更加惡劣。如果任由這類組織佔領民間社會,中國清末民初的歷史將會以另一種更惡劣的形式重現。@(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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